"下班我去接你,一起吃晚饭。明天我回老家了”
电话是二拓打来的,要回老家的事,之前是有听他提及过,不过效率这么高 ,倒是有些意外的。毕竟他在这儿混的还算不赖。经营一家饭店,已经开了二部。刚过完33岁生日,在我这种没什么宏图伟志的小镇青年眼里,算是终极目标了。
认识二拓的方式,俗的清新不自然,更是一度笑炸朋友圈。那时我人生刚进行到实习阶段,还没领到毕业证,在一家设计院做实习生。一个不算加班但也没按时下班的周五,我带着智慧耗尽的脑壳去车站,准备回家过周末。因为车站离单位并不远,时间也绰绰有余,就打算走路过去,顺便给脑子降降温。
如果你和我一起出过门,你一定知道,我是路痴癌晚期的,那次也没例外,我在一条小路上走丢了,我习惯性打开地图开始导航,脑子里有没有智慧在当时反应的很明显,我开导航时,停在了一个小丁字口的路中间。巧的是,二拓那天也没带脑子。慢慢悠悠的从我脚上轧了过去。嗯,从我的脚上。
如果你觉得这是个浪漫爱情故事的开始,那我只能劝你少看电视剧了。生活是不会那么便宜智障的。
我的伤的不重,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只不过当时疼的失去了知觉。后来我们分析,没压骨折,都得归功那天我穿的加强版松糕鞋。
车轮压过那一刻,我仿佛被打桩机钉在地上,还好,那台车并没直接开走,而是靠边停下,司机慌忙下车,向我跑过来。
来者正是今天故事的主角,二拓。
后来就是二拓扶我上了车,我告诉他不去医院,直接送我到火车站好了,听完之后,二拓用表情告诉我,他怀疑我是碰瓷的。
为了缓解尴尬,可能也有点担心他是不是良民,我全程都在闺蜜群里直播着此事的进程,她们倒也没让我失望,全屏“哈哈哈哈哈哈”稍微平静之后就开始心疼二拓的车。并没有人关心我的鞋。
事实证明二拓是个好公民,因为他还是不太放心我得脚到底有没有问题,把电话号码留给了我。坦白的讲,我那时还是个贪图美色的孩子,所以顺手加了个微信。
后来时间告诉他,他的担心是多余的,我和我得鞋都没有受到太大影响。这件事也就被滚滚前行的生活淹没。直到某天,彼此发现,住的地方只有一条马路之隔。
在一个世人喧嚣灵魂寂寞的夏夜,我俩用一顿撸串打响了革命友谊的第一枪。
那时后,我要更年轻些,对于"天下没有白撸的串",这个道理并不清楚。我穿着人字拖,大背心,没心没肺坐他对面开吃。有些人,虽然接触并不多,但他在你朋友圈待久了,相处也并不拘谨。而且像我这样的人,除了面对心动男生,其余众生皆无性别。愣是没注意到他情绪可疑。
当我发现签子都在我面前,他前面全是空酒瓶时,已经太晚了。局面基本失控了。还好我是个非常有原则的人,如果是为了吃,那我绝对不会喝酒,想喝酒嘛,那个时候还完全没有过想喝酒的念头。
我就这样很撑很清醒的看着他在我面前干杯,看着喧闹和人流退去,最后大排档也收摊了。
我能感到他意识尚存,但肉体已经彻底不能自理了,我半搀半托半抗把他移动到附近的长椅上。
"宁哥,我下个月结婚。"
"恭喜"
"宁哥,我失恋了"
..........
那天,我让室友送来两条薄毯子,陪他在长椅上睡了一夜。
二拓说的都是实情,那天的他本来计划下月去扯证,日子是老家找村子里德高望重的老人精心挑选得。二拓未婚妻,我在照片里见过。长长的马尾,松垮的扎着,五官明晰,肤色奶白,微微的月牙眼,还有浅浅酒窝。一看就是家教良好性子温和姑娘,和二拓是极般配的。
差子出在,二拓喝高的一周前。姑娘发现脸上开始起大红的痘痘,这对于任何青春期已经结束的人来说都是不能视而不见的,先去看的皮肤科,结果大夫面露难色,建议血液检查。
一系列检查经过一周终于结束了,医院给出了最终的诊断结果--红斑狼疮
基因遗传,她的刚好是最严重一种,无法治愈,终身服药,最后和另一种极为可怕的病一样,死于免疫力丧失。当然了,也不能要小孩。
二拓的家乡,在一个好山好水好贫穷的地方,民风淳朴也观念陈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根深蒂固于父辈思想中的。二拓喜欢孩子。对于这些,二拓的姑娘无比清楚。
二拓后来跟我说。姑娘当时拿着报告单,看了很久很久。眼泪啪啪的砸在手里的单子上。然后带着抖音对二拓说,"分手吧,就在这里,多一步都不要再走了"
不等二拓开口,姑娘接着说:"分手,或者我永远消失,你选一个"
二拓了解姑娘的,他知道这时候,他除了同意分手,没有其他可选,否则他真的就再也见不到他的姑娘了。
之后,二拓联合朋友,曾经的准岳父岳母,绞尽脑汁让姑娘回心转意。但是除了让姑娘绝食抗议,并没有改变什么。
后来,二拓,又在大排档,把脸砸在我面前的烤金针菇,烤茄子,烤鱼…得铁盘里几次。有了前车之鉴,二拓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他哥们的。所以,我俩再没睡过长椅,每次他头一扎,我就开始打电话,然后他哥们就会来把他拖走。
我问他为什么要一次次在我面前表演"喝懵逼"时。他说。和我在一起喝酒更能找到一人饮酒醉的感觉。但又不至于完全没回应。至少还能打个电话。
很遗憾,最后二拓没能拗过那个笑起来有酒窝的姑娘。那个看着性子温和的姑娘,有着超人般的决绝坚定,其实,这一点我早就该意识到。有多随和就有多决绝,人其实都是这样的。
二拓决定把店卖了,车卖了,房子也卖了。书和电脑全都卖了,他16岁出来读书,毕业,工作。在外奋斗了17年,已经超过了在家乡停留的时间。他说他都要忘了,那是家乡。他以为,他就要有自己的家了。然后他知道,再也不会有了,与其流浪,不如回到出生的地方。
下班后二拓来接我,如初次见面,我俩去了大排档,这次他没有点酒。
"宁哥,这次走了,就不回来了,没啥特别要说的,就是谢谢吧,还有就是以后开导航先找个安全点的地方,别妨碍交通"
那还是14年的事,后来没再见到他,实习结束我也回了家乡。
还有二拓的微信,今年他儿子一岁了。没见他发过孩子妈妈的照片。已经很少说话,偶尔互相点赞。
有件事还是忍不住想说,当年每次喝多都来拖他回家的哥们跟我讲,那个有酒窝的姑娘仍然漂亮,仍然一直单身着。
因为二拓已经彻底没了酒窝姑娘的消息,说出这些是我多嘴了,但心里莫名其妙轻松很多。希望,二拓能把我连同那个夏天都变成"不太记得",也希望他永远不会来到这里—— 一篇迟到很久的晚安故事。
说故事的人很困很困了,看故事的也快点被催眠吧。
生活继续,故事也是,今天就到这里了。愿长夜无梦,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