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也要活得像支队伍

前段看了一篇文章,名字叫《谁不是一边娶妻生子,一边死在路上》,大概讲的是一个人到了结婚的年龄了,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只是觉得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于是找了一个说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的人。然后在他的30岁、40岁、60岁、70岁,就这么按部就班的活着,如同事先排好的剧本一般。他这一辈子就这样生而无欢,死而不恋。在他躺在病床上,临近死去的那一刻,他恍惚意识到,或许在自己二十几岁那个“婚礼”,自己就已死在了“路上”。

我当时看完这篇文章,直觉得后背一阵发凉,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这个故事无奈又真实,这仿佛就是我们很多人,以后生活的缩影,我们努力想去逃开,却最终依旧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

过年聚会,几个死党在一起觥筹交错,推杯换盏。每年都说今年最大的任务就是一定要找个女朋友,却年年涛声依旧。我们一边羡慕着情侣,以单身狗自嘲,一边又骄傲地选择单身。一边自卑地总是觉得自己不够优秀,另一边内心里又骄傲地觉得自己值得更好的,她只是还没有来,所以要等待。于是我们告诉自己:我和世界只差一个你,因为是你,晚点没关系。这是我们内心最大的慰藉,因为这个慰藉,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熬的日夜。正如刘同所说: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上班下班,一个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然后你却能一个人上班下班,一个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很多人离开了另一个人,就没有了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听过陈奕迅的《孤独患者》的人就知道,那是一首很适合孤独的人听的歌,在我听来,无关风月,他的唱的孤独是那么直接,那么纯粹。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这样的时刻,午夜时分,辗转难免,望着自己整理的井井有条的房间,骄傲又带着些许苦涩。

当孤独成为一种习惯,我们都渐渐活成一只蜗牛,向往爱情,却不再去执着追求。天气冷了,我们更习惯去裹紧衣服,而不是去寻求一个拥抱。自己也仿佛变得越来越骄傲,或者越来越怯弱。不知不觉间,我们就成了传说那些“闷骚”的人,表面一副“生人勿近”的高冷,在自己的熟识老友面前,自己又分明是那一只最活泼的逗比。

一个人久了,自然有大把空余时间。大学四年,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不管你以后会怎么样,交什么友,做什么事,爱什么人,努力把自己变得优秀终究是没有错的。我很庆幸我现在的工作,让我闲暇之余可以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四年的文学院生活,让我立志此生一定要做一名文艺骚年,未来的生活,不必大富大贵,但一定要有趣,有趣之中带一些雅致。曾有人说过:“男生有文化,最大的好处就是日后耐得住寂寞与孤独,能与自己独处,能享受一个人的状态,充实并怡然自得,不至于六神无主方寸大乱而恣意纵欲麻醉自己,是一个男人最大的魅力所在。《肖申克的救赎》里面,安迪被关禁闭暗无天日三个月,人家问你怎么能忍受的住?安迪回答:‘有莫扎特陪我’。”所以我觉得学文学的至少要对字有一种虔诚,它应是我们的信仰,正是这冰冷的铅字,它的温度抚慰了多少无助的灵魂,至少我是感激它,甚至如一个信徒般的去信仰它。

我会写一些至少自己觉得有温度的文字,或许它并不华丽,也不动人,能感动自己就好,只求悦己,不为动人;我会听那些会让我或微笑、或流泪、或感动、或回忆的音乐,听着别人的故事,做着自己的梦;我会学一些简单的乐器,不求精通,会弹一些简单的曲子就好,将来去逗她笑,陪孩子闹;我会去一些陌生但美好的地方旅行,或青山,或古镇,看那些陌生的人,听听他们的故事,寻找那些遗失的美好;我会去学一些摄影,镜头记录人生,笔尖留下感受;我不爱喝,但爱极了那种“微醺”的感觉,酒饮其微醺,花赏其半开,有酒的地方一定会有故事。

没人会喜欢孤独,只是比起失望、随欲以及冷热交替的煎熬来说,孤独更让人觉得踏实;路遥在《平凡世界》中曾说:无论精神多么独立的人,感情却总是在寻找一种依附,寻找一种归宿。我仍会一个人上班,一个人下班,一个人做自己喜欢的美食,一个人把房间收拾井井有条,一个人听歌,一个人读书,一个人旅行。与其在孤独里无所适从,惶惶不可终日,不如一个人活得像一只队伍,活得自信坦荡。对未来,有期待而不慌张,我相信你一定会来,遇到你我会对你说“为了遇到你,我真的有很努力把自己变得优秀,你很好,我也不差,余生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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