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座城市的日子过得很快。
转眼间,已经在方家住了一个月了。
这段日子,和陌生人磨合,并不是没有难度的。
好在,一切还算顺利,自己会把一些不符合这个家庭的生活习惯悄悄改掉,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只是在注意到一些小不同并且改正的时候,会莫名其妙想起《红楼梦》里林黛玉初入贾府的情形,察言观色,谨言慎行。
自己真是中二病,难道要代入自己是孤苦女主的剧情吗?
岳希礼吐出口中的牙膏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做着鬼脸。
不过自己比林黛玉幸运很多。最起码方叔叔方阿姨也算看着自己长大的,对自己也是真心实意的好,虽然这种事无巨细的关心,有时候会让自己有些喘不过气来。不过岳希礼明白,那些让自己负担的东西,其实是爱护,虽然明白,可是还是会不自在。
反而跟方林待在一起让自己更舒服。
之前没有见过方叔叔的儿子,岳希礼心里其实还是忐忑的,没想到这一个月相处下来,竟然相处得还不错。大概是同龄人的原因,共同话题很多,最重要的是,方林从来不把过分地关心自己,他那种随意自在的态度让自己也觉得很舒服。
每次到了傍晚,岳希礼都会拿着花洒给花园里的各色开得烂漫的花朵浇水,偶尔方林会坐在树下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吉他,两个人很长时间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
这一个月的生活让岳希礼明白,在这的生活也许不会太困难。
而且,这短短的一段日子,自己突然感受到自己的变化。
以前的自己好像一直生活在混沌里,但现在自己却感官无比清明。
对各种事物的感觉越来越敏锐,思维也愈发清晰。
说不出的感觉,好像认识了一个新的自己。
自己以前有晚上跑步的习惯。以前因为家就在大学里面,去操场的跑道跑就好,那时候的跑步是纯粹的机械运动,自己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但现在,沿着公园长河跑步的时候,风声、河水的水流声、晚上在公园里乘凉人的谈话声、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一下子都听得见了。
这是所谓的“一下子长大”吗?
原来是这样一种奇妙的感受,还不错。
加油,岳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