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社部,我的不吐不快

是特殊政策,还是法律规定?

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身为法学人的我觉得是悲哀的,原因何在?

1.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在从事疫情相关工作中感染肺炎的,根据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原本就是工伤,所谓的对上述人员特殊政策,你是有多昧着良心,多想上头条?

2. 国务院近期在积极倡导全国除湖北以外的企业积极复工复产,员工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赶回去上班,路途感染就算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感染也不算工伤?你这盆冷水泼得还真是寒了不少没学法,不懂法的人的心。

3. 体制内的人或许会觉得这是官话套话,但所谓官话套话也要尊重基本事实,而不是一味只知唱赞歌。

4.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池紧张了?如果说上述政策背后,人社部也有这样的难言之隐,但试问发布这样的消息,是否有想过后果,已经因此患病住院的员工后来起诉公司,法院依法认定为工伤了,你这边却不认可,那是该让企业自己赔偿还是起诉你人社部呢?你为国家省的这点钱,是真的省了钱吗?

5.个人感触: 第一次深刻体会到这个级别的官媒也会有仓促发声的时候,多学学外交部吧。书到用时方恨少,希望自己以后能更加努力学法用法,实事求是,不做颠倒黑白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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