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 (北宋)时孝孙——诏孝孙改差权知鄂州

(北宋)时孝孙——诏孝孙改差权知鄂州


时孝孙,北宋,梓州路转运判官,知鄂州。

宋 李燾 撰《續資治通鑑長編》巻四百三十五:

朝散郎时孝孙为梓州路转运判官。左谏议大夫刘安世言:「孝孙资禀倾邪,巧于仕进。昔王安石、曾布、邓绾变法之际,曲意附会,遂荐充司农寺属官,推行新法于河北,吏民苦之,视若鹰犬。其后蔡确用事,倾心结交,又得御史台主簿。及何正臣鞫泸南之狱,举以自随,使正臣欺罔先朝,肆行酷烈,孝孙赞助,其力居多。狱决还朝,擢任一道。元佑之初,罢诸路提举官,随例得郡,搢绅之议,固已不平。今正臣既行黜责,而孝孙尚冒监司,陟降顿殊,公论未允。伏望圣慈考其素履,灼见奸状,追还新命,以折髃枉。」御史亦以为言。诏孝孙改差权知鄂州。(改命鄂州,在十二月十六日,今并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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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名臣奏议》:

安世又论时孝孙差除不当状曰臣伏见朝廷除时孝孙充梓州路转运判官按孝孙资禀倾邪巧于仕进昔王安石曽布邓绾变法之际曲意附会遂荐充司农寺属官推行新法于河北吏民苦之视若鹰犬其后蔡确用事倾心交结又得御史台主簿及何正臣鞫泸南之狱举以自随使正臣防欺先朝肆行酷烈孝孙賛助其力居多狱决还朝擢使一道元祐之初罢诸路提举官随例得郡缙绅之议固已不平今正臣既行黜责而孝孙尚冒监司陟降顿殊公议未允伏望圣慈考其素履灼见奸状追还新命以折羣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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