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自学校回来后,原本白皙细腻的手,终于在田里磨练出了粗糙感,寒风与沙土不经意地雕刻我手上的纹路,有些深刻有些浅显,有些是永久的黑色有些则是永久的新鲜。我手上的指甲必须得短小,每次深扎进土地,要么扯烂与农作物为敌的野草,留着些黑土在指甲缝里,要么盯着蔬菜瓜果,慢慢扎断成熟的果实,留着些植物的汁液,在指甲里腐烂在指甲里发黑在指甲里死亡。因此指甲是机械,是工具,是把恰到好处的刀。疼痛,就连指甲边的血肉,都不经意得翘起来一些坚持不住的皮层,痛苦的叫喊着想要逃离。

自己的双手成了这副模样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用这样子的双手去翻书,却觉得有种不一样的感觉——像《平凡的世界》,像《钢铁是怎样练成的》,然而要跟这些意志超群的人比,恐怕我是要无地自容的。唯独看着自己的手时,想到那次在梅州的新华书店内,看到满地板的都是小学生,初中生的,突然觉得年轻人已经不读书了,更何况年轻人是城市的命脉与支柱,他们也只是花朵与太阳。刚刚这般想着,突然地就看见在少人走的拐弯处有个大人躺在地上,三十多岁,稍微凌乱的黑发下戴着透亮明晰的眼镜,剩下的是一身脏兮兮的工作服外加一双耐磨的运动鞋。

我想在所有人都以赚钱为生活目的的同时,应该允许有些人兼顾读书为兴趣; 而在所有年轻人身上都在用青春去挥霍的同时,应该允许有些人将读书放在第一。

那些学生把确确实实将读书进行到底了,或者自己所喜,或者为父母所要求,或者学校课后任务,然而都是好的,都不得而知。而在这群年轻人之中,突然存在这么一位对书本的不离不弃,我想这也是在繁华浮躁的社会中,添加一剂静心剂 :  我没有年华虚度,我习得四书五经。不得不说,书本的知识力量实在强大,只是需要有心之人平心静气,不急不躁,细水方能长流。

新华书店,我没有长留,尚且那次还是我大学三四年间第一次去,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说出来也是惭愧。我拍了照片,拿了一张明信片,那是五楼一间“自习室”老板给我的卡片,留着看看吧,装作自己会考虑的样子。最后,还是心满意足地骑上我的单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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