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星巴克点单,突然旁边出现另一位顾客,瞄了一眼居然是分手不到一个月的前任。
戴好我的耳机,拿了饮料单,到取餐台默默观察着窗边。那里坐着一个姑娘,满脸花痴的样子看着点单的前任。我在心里默念“但愿这是个贤妻良母。”
前任给我分手的理由就是“我想找个贤妻良母。”
“我们家庭条件不同,成长环境不同,差别太大了。”
“我想找个过日子的。”
没错,我和前任是相亲认识的,所谓家庭条件、成长环境,包括贤妻良母都是他分手的借口而已。
有的人问我,会不会觉得可惜。
我说并不会。
虽然他也经常旅行,可是他只喜欢去山东。虽然他也喜欢喝咖啡,但他只会给姑娘买最小杯的咖啡。虽然他肯花几千块钱买狗,却觉得姑娘逛街的时候花十几块买一杯饮料是败家。
这就是所谓三观不合吧。
以前提到三观都是什么思想观、价值观之类的。在我看来,现在的三观,最主要的是消费观。他喜欢在当当满二百减一百的时候买书,这没什么不好。可是当你在买饮料的时候,他特别不屑的跟你说“这有什么啊,我都会做,还没我做的好喝了,你要是想喝回去我给你做。”瞬间就无感了。
我跟朋友说“我刚在星巴克碰到了嫌我不贤惠的前任”,朋友问我,你说话了吗?我说没有。
之前在一起的时候,我说想买Walkman和耳机,前任表示不解,你明明有手机,为什么还要花钱买这些。有一次他陪我去买CD,依然表示不解,app上都有你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买一张CD。一开始我还会跟他说,音质是不一样的,后来,干脆就不解释了。因为他并不懂我。
分手后,我很果断的给自己买了Walkman和耳机,看到前任的时候,我正戴着耳机听着歌。三观不合的我跟他,被音乐阻隔了。他应该也看到了我,可是也没有说话。
事实证明,三观不合的时候,连朋友都做不成。愿他早日和一个贤妻良母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