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人碎片

                                                                            前序——孤寂的叶谦

我离开

当我收拾行囊

没能将过去也放入囊中

就踏上漂泊的路

流浪的时候

我一人感受生活所有:

走过高山流水

走过临海公里

走过荒芜高原

走过陌生的熙熙攘攘的高楼大厦之间

我以为世界这么大

总能找到归属 找到答案

后来才发现

我找寻的

只藏在那颗跳动的血球里

我归来

才发觉

这里一如既往

只是我已不似从前

于是我提笔

缅怀这些年

走过的路

遇见的人。

 第一章【美丽的崇武】

我只是不经意坐上巴士,沿途来时看见的蜿蜒的海岸,旋转的风车和奇形怪状的石头。

我住在这里,这是个小镇,骑着自行车,就能把这个镇子绕上一圈。这里的建筑大多以石头围砌起来,我喜欢穿梭在大大小小拥挤的房子之间,感觉就像走在石头迷宫,踏着青苔,偶然转角,就能探索到一口水井或是一只温顺的小猫。

镇上有个很大的基督教堂,每周末会有很多人过来祷告:老人,小孩,妇女,男人。这里的人因为善良勤劳出名,尤其女人。我有幸认识的一个土生土长的崇武姑娘,她有着和这个小镇一般的美丽,淳朴,灵动,她叫做婷婷,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在看过婷婷一眼,便很难不被她吸引: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毋需抹妆白皙的肌肤,精致秀丽的五官,尤为动人的一双大眼睛,她一笑,你便感觉置身春天里。和婷婷相处下来,会发现的她有着男孩子大大咧咧的性情,不矫情,亲切平和,我总喜欢像个小孩,缠着她讲和初恋老公的故事,当她回忆的时候,脸上泛起的红晕,害羞着说不下去走开的样子,像极了十七八岁的少女。

我住在一户善良的崇武人家里,一对夫妇,一个八十多岁善良硬朗亲切的老婆婆,一个七岁多肉嘟嘟喜欢跟在我屁股后面的小男孩。每天早晨,当我躺在床上,阳光蔓延到我床边,小男孩淘气的推开房门,吵着要我玩。我懒洋洋的起身,刚一出来,对着明媚的阳光,蔚蓝的天空,成群的白云还有温暖的海风,没有一点抵抗力,就会换上泳裤或者沙滩裤,花几分钟骑自行车到海边游泳或者晨跑。崇武的海是我见过最美的海:远处的船舶,休闲的海鸥,平静起伏的海涛,一滩的细沙,还有早早赶来捡贝壳的小女孩。我运动完就会回家洗澡上班,直到晚上十点回来,总会在客厅的桌子上发现婆婆帮我热好的宵夜,乡下难免有的蚊子,婆婆会特地帮我点起蚊香,好让我安然入眠。

五年的漂泊生活,不知觉,我已经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大叔,流浪时候,我常常叩问灵魂:你是谁?什么是价值?你想要什么?哪里是归属?…而今,当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发现身旁空无一物,可当我不经意转过头看,有着的却是最浪漫的记忆。

第二章【异类的同类】

起床后,我整理下被子,换上运动装,礼良已经起来,香香还在睡懒觉,打过招呼,我就出去吃饭运动。篮球,是我今年才开始的运动,因为只有当我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才感觉我是年轻的,是充满活力的。在球场几天,认识一些球友,他们大多三四十岁,互相熟识,每天我过来早些,他们随之而来,然后我们组队打球,我们不曾过问对方姓名,身份,职业,我们只是开心打球。一场酣畅淋漓的球赛过后,打过招呼,我就回家。

回到家,我先洗澡,洗完,礼良刚刚做好饭,香香也已经起来,她会像只小馋猫凑到餐桌前,亲切的喊我吃饭,一起吃的时候,会津津有味的吃着边夸礼良的厨艺又进步了。他们一天只吃两顿,早上十点,下午四点,饭菜基本都是素菜,有时候因为我,会特意加点荤,而我因为每天运动,早上出去时候,都会摄取足够的蛋白质和脂类。吃完饭,我就开始收盘,擦桌,洗刷了,这是我们一开始就约定好的,在家里,礼良做饭,我负责收尾,香香辛苦些,负责想菜名和监督我这个邋遢青年。

吃完饭,家里禅乐响起,大家就各自忙起来,香香一般就在阳台点个香薰,就开始刺绣,做香囊,我要么看书写文,要么练写毛笔,礼良因为要写企划案之类的不得不对着平板。大家各自忙的时候,基本不打扰彼此,安静久了也会聊聊天,不过话题从来不会是政治,经济,多是些家常小事。

我们生活的时候,基本不出门,我只会因为运动出门,她俩出门只为买菜,我们也没什么社交,不靠手机打发时间,不对着电脑,也没有朋友约着吃饭逛街看电影,一整天几乎都呆在家里,待得闷了就下楼在小区散散步,晚上十一点前睡觉。

我们生活的时候,一起早起在小区里练瑜伽(香香是高级瑜伽教练)一起吃饭,一整天都待在一起,有时候,我也跟着他俩出去买菜,走在路上的时候,香香会搭着礼良的手,撒娇着说着,她想要吃的菜。

我不曾问及他们的过去,我甚至连他们是哪里人,多大都不知道,一来,我不感兴趣,我只知道,他们让我感觉舒服,二来如果你也有过沧桑,便会懂得,每一段故事,都不适合被问起,因为提及的,只是苍白和单薄,而深刻的,从来都是在心底你看不见的地方。

我们生活在一起,在杭州这座喧嚣的都市,过的最平静的生活

我们生活在一起,在这套价值五百万的房子里,过的最简单的生活。

第三章【女孩】

我离开林芝的前一天,桑姆特地请假,带我去逛逛神山,一早,我门散步出发。从山底往上看,倒无特别,登山时候,有些许游人,羊肠山路两旁更多的是帆布,置身山中,满是泥土,绿草的味道,岩石间,也有的潺潺流水。我们一路走,一边聊天,不知觉,已经来到半山腰,这是我唯一觉得特别的地方,放眼望去,山间的云雾就在我伸手即到的地方,而这半山竟还有的宽阔的田野,坐落的乡间小屋,风轻轻吹,野花野草也随着轻轻摇曳,俨然身临空中花园的美妙奇异感。我们来到田野边,随地而坐,桑姆忽然跑出去,回来时候兴高采烈的捧着一株多刺的植物放在我跟前:这个很甜的,我们小时候很喜欢吃。说着就小心翼翼的剥刺,然后拿给我:你尝尝,中间的地方吸起来很甜。我看着她笑笑,乖乖的吮吸花蕊,味道还不赖。我们谈笑着继续走,到达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了,这里多的卖吃的小店,我们买了几个土豆,找了个宽敞的草地坐下。我死皮赖脸的让桑姆剥好土豆喂我吃,她也听话,乖乖剥好塞进我嘴里。两天后,当我坐在开往成都的火车上,看到一对汉藏情侣,男孩依偎在女孩大腿上,藏族女孩温柔的抚摸这男孩的头发,不知觉,也想起桑姆细心剥土豆皮,喂我吃时娇羞的样子。

这些年,一直都是单身,幸运的,结交了几个感情还不错的异性朋友,现代名词,叫做:女闺蜜。她们大多长得还算漂亮,所以不乏的男友,追求搭讪者,桑姆是其中之一。当我想起她们的时候,我会想起她们对我的好,缅怀在一起欢乐的时光,是的,我都喜欢她们。我想每个女人身上都有的让男人感觉美妙的东西,或者淳朴,或者普通,或者矫情,或者粗暴…我帮她们提过高跟鞋,分析哪个男的更靠谱,买过七度空间,甚至的好几次睡在一张床上,只是相同的,我们再好也只是朋友,我们没有牵手,接吻,拥抱,上床。似乎几乎我所有男性朋友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不晓得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对我而言,朋友就是朋友,朋友是用来聊天,吃饭,陪伴的,可是恋爱不是,正如喜欢就是喜欢,喜欢是自由,可是爱并非如此。

每个人都有得一段深刻的过去,久了,无人问津,也就成了一本旧书。

当我翻开书页,看见一个浪人,无论依偎在东北飘雪的窗前,盘旋在京城灯火阑珊的上空,还是在跨越唐古拉山脉的火车上,难以忘怀的,只是一个名字。我以为浪人应该是放荡多情的,是洒脱狂野的,不曾想,他总是在无数个躁动的夜晚,心痛的难过,只因又想起一个人。

我也迫不及待翻找着,为何他即使身不停漂泊,心不曾放下的理由,终于在前面第二页的时候,发现:原来那个女孩子在他心上,写下三个单词。一开始的时候,他爱她,因为她让他幸福,后来,他恨她,因为她让他痛苦,再后来,他感激她,是她丰富了这一路的旅程,爱上一个人和淡忘一个人,原来只是一瞬间,只是,我们永远不知道,这两点的距离。我不喜欢这浪人,太认真的家伙,一点都不好玩,傻瓜才会花上十多年功夫去淡忘一个人,所以我匆匆合上旧书,可是当我不小心翻到第一页:一个普通的四眼女生盯了一个流里流气的男生一眼,从此他便爱上她。

文的最后,就用一段喜欢的话作为结尾吧:人的感情,是一个容器,像玻璃杯,装满水之后,就会溢出来一些,再也装不进新的东西。

第四章【画面】

人世间,总是的:相遇,相识,相知,分离,相聚,独自生活...来往的过客,犹若不息的流川。

有些人,即便的一起走过几多流年,散了,淡了,也就忘了,而深刻的,哪怕一瞬,也已印在心上。

我记得那是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我疾驰在人民大街街头,就在桂林路一个转角路口看到了她,一个算不上漂亮却也有几分姿色的中年女人,我记不清她的脸,她的衣着和手上的作业工具,然而,那幅只花了零点几秒看到的画面,我依然能清晰回想起:呼啸的寒风,飘零的白雪,扬起的尘埃废墟,一个手拿铁锤在工地挥舞着的汉子,身旁有个朝着他笑的女人,她笑的格外灿烂,格外温暖。——你若不弃,我便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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