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和男朋友在宝龙广场东北菜吃饭,在我们用餐的过程中,在酸菜粉条中发现了异物,一根刷子毛。服务员解释说是刷锅的时候的毛,我们说根据食品安全法是最低可以赔偿千元。这时候服务员去找了老板娘。我们跟老板娘说明,我们不要求他们赔偿,但我们希望能够免单。老板娘同意。旁边有俩大哥,东北人,喝了酒。一个大哥叫我们,他说:兄弟,穷不起啊。我说,你说什么?他又重复了一遍,穷不起。我感觉听不懂,但好像是冒犯人的话,我想站起来跟他说清楚,我觉得他这么说不对。我们正常跟老板娘沟通,我们用餐吃到异物以后解决问题,但是他这样子的用词让我们感到不舒适。他说,你们走吧,这单我买了。这话听着我们不舒服。
也许大哥的本意是体谅商家,做生意不容易,但消费者的利益也需要维护。
在我想站起来和大哥理论的时候,我本人情绪失控了。这个时候我下意识地向他们道歉,向老板娘道歉,我觉得不应该这个时候情绪崩溃,我应该冷静下来说几句,或者就不理这件小事,但我竟然崩溃了。
此时双方有些僵持,我的情绪也没有平复,男朋友担心我受到伤害,在安抚我的同时报了警。在警察来之前,两位大哥表示他们没有打人,叫警察来没有用。他们认为,我们还年轻,等我们到了年纪就会懂得做生意的不易。他们说,你这样到社会上怎么办,领导说你几句怎么办。这话听着,我们疑惑:难道你是我们的领导?他们说,你这样浪费公务资源。
两位大哥其中一位为另一位说话,解释:他喝酒了,我呢安抚他,你呢带着你的女朋友先走。但是出于当时警察已经在来的路上,我们没有离开。
当警察来了以后,老板娘向警察解释当时的状况,其中一句话是“这边的客人觉得他们敲诈我们,就打抱不平”。这句话让我们略感不适。问:意思是我在敲诈?他们说,没有没有。警察同志说的有一句话是:“你能拿法律维护正义,但你不能拿法律来斤斤计较。”问:我在斤斤计较吗?辅警说,没有,我没这么说。
我们的诉求是,给我们免单,且两位大哥之一向我们道歉。老板娘原本同意,在大哥发声、警察来以后拒绝,只愿意退其中一道发现刷子毛的菜,觉得要是发了虫子退钱是可以的,但是有刷子毛是很正常的。一番理论后,男老板表示,退吧退吧。其后言论大意为,他们已经退了很大一步了(本不用退)。
而大哥不愿意道歉。辅警表示,警察也没有义务让他向我们道歉。我们遂离开。
过后,我一直感到不服气。遂回去,想找到二位大哥,希望他们向我道歉。不过他们已经不在了,店也要关门了。
无奈,气愤,打了心理咨询热线,聊了70分钟。感谢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