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森从小就表现出来的超出童年人的聪慧,让他成了社区里的神童.从小就不喜欢跑出去跟小朋友玩泥巴的他,喜欢的反而是一个人静静的看书,写写画画,而且还不喜欢大人来打扰他,搞得神神秘秘的,大人都只把他当成是有些孤僻,毕竟平时有人逗他跟他说话,他都表现的很有礼貌,也不木讷死板,反而在与人交流时还很活泼,所以也就没人把他的这些行为当成怪事儿,只以为他比较聪明而已.
所以聪明的他,在乔治亚神父的帮助下,进入了一所私立教会学校,乔治亚神父通过自己的老关系,帮艾利森找到了一些捐助,帮助他解决了费用问题.至于是怎么解决的,好像是乔治亚神父从艾利森手里要走了几篇他写的文章,好像给了一些大人物看了之后,已这样的人才要好好培养不能埋没的名义,帮他拉到了这笔赞助.
艾利森给他的都是一些真正的儿童读物级别的文章,他按照书上的那些儿童故事,借用那些行文的语言风格,把前世的《海底总动员》改成了《一条小鱼找妈妈》,《海绵宝宝》改成了《一群海洋生物在海底开餐厅》,甚至他还把《蜡笔小新》这种黄爆的日本动漫改成了适合美国文化的《小屁孩日记》,里面的很多小荤段子也都改成了美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常用段子,这些都是艾利森自己的生活经历,或者是从报刊和电视中看来的,只要是通过孩子视角解读大人世界的一些见闻.
这应该是原创性最多的一个作品了.毕竟其他的比如小鱼找妈妈,海洋生物开餐厅之类的故事,艾利森都是按照前世看的电影的故事主线来写的,细节忘记的部分就自己编一些进去,毕竟前世自己只能算是个影视剧爱好者,跟写作写剧本这种行业完全不搭边,能做到的也只能如此了.
但不管如何,长年累月的学习和写作下去,艾利森相信,自己的文笔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圣十字学院,这是一所典型的私立天主教会学校,从小学到中学一应俱全,全部实行小班制精英教育,还好自己重生到了白人身上,否则这狗屁种族歧视那么严重的年代,自己就算再天才也只有被压迫的份.
学校门口,陆陆续续的有很多家长送孩子来上学,其中有一对母子,母亲很年轻,一头烫卷的金色长发,脸是典型的鹅蛋脸,眼睛是蓝色的,鼻子小而坚挺,下巴尖而不缺圆润,身材很娇小,大概只有5尺6寸,高耸的胸脯,挺俏的屁股,腰肢和大腿略粗,但这并不妨碍她的美感,典型的美国大妞.再看看那和小男孩,栗色的头发,眼睛也是蓝色的,脸型略方,看上去线条有些粗旷,不过有些婴儿肥的脸蛋,显得还是挺可爱的.个子大概有4尺5寸左右,小子的背挺的很直,就像只骄傲的小公鸡一样.这对母子显然就是艾利森和薇薇安母子俩了.今天是入学的日子,薇薇安亲自开着她那辆二手雪弗兰送儿子到学校报到.
“听着艾利森,在学校里给我好好学习,我知道我的儿子是个天才,能写很多妈妈都写不出来的故事,但是学校教你的不光是英语课,数学课一样很重要,我不想被老师请到学校去知道吗?还有...”薇薇安知道儿子的懂事,不需要自己操太多心,只是身为母亲不自觉地就会去说教,这是父母的天性.
“好的妈妈.”
“是,妈妈”
“好了,薇薇安,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我保证.”每次受不了妈妈的唠叨,艾利森总会叫妈妈的名字来加强自己的语气,表达一些自己的不满.
“好了好了,我的艾利森是个小大人,我知道,那你赶快进去吧.记得要跟老师和同学好好相处,那些富人家的小鬼敢欺负你,你就回来告诉妈妈,妈妈帮你揍他.”捏了捏艾利森的鼻子,薇薇安宠溺的说道.
“嘻嘻嘻,遵命薇薇安大人,我会的.”被薇薇安轻轻捏的鼻头有些痒痒的,薇薇安总喜欢捏他的鼻头,而他也非常享受这种前世久违了的母亲间的亲昵.
“好了,快进去吧,妈妈要上班去了.”
“嗯,妈妈再见.”
“妈妈,等我的故事发表了,我要给妈妈买漂亮的裙子,不会老是抛锚的车子,还有,我要天天都吃妈妈做的鳕鱼饼.”走进校园,突然想起什么,艾利森转过身对着打开车门的薇薇安喊道.
“好的,我的儿子是最棒的,我爱你宝贝.”
“我也爱你,再见妈妈,开车小心.”
“这小鬼,总是一幅小大人的样子.”薇薇安心里很感动,她觉得当初生他的时候的那一丝犹豫和后悔简直不可饶恕,这么可爱的儿子应该是上帝赐给自己的礼物才对.
这边,艾利森也已经向校园走去,他知道自己还很弱小,无法帮助妈妈分担太多压力,但是自己慢慢长大了,会好起来的,一定!比如现在,有了小学教育的幌子,他打算把手头的几个儿童故事重新润色修改后,投出去.
他知道平时看的很多报刊杂志上都会有征文和征稿启事,但是每家不同的报纸和杂志都有自己不同的风格,自己的稿子乱投递是没用的,反而会浪费邮费或者稿纸钱.
他打听过圣十字学院,这家有着近50年历史的学校,有很多名目繁多的奖学金项目,其中关于文学的也不少,而且在学校教授英语课和英国文学课的斯蒂芬老师在洛杉矶非常有名望,听乔治亚神父说还经常有好莱坞的制片公司来找斯蒂芬老师约稿请他编剧.
所以打定主意的艾利森的目标就是,用自己写的故事,向老师请教,参加一些奖学金的选拔和竞赛,如果能得到斯蒂芬老师的欣赏,那么以后自己投稿就算暂时有个靠谱的门路了.
那么目前自己的第一任务,就是选定一个故事,重新改稿和誊写,毕竟那些平时随笔式的稿子只会让老师们看的头疼.做为一个喜爱文学,能上得了圣十字学院的学生,哪怕是小学生,写一手工整的字也是必要本领,何况学校还会要求学生练习花体字,这是培养学生的修养的必不可少的技能.
上课时艾利森假装很认真的听讲,实际上脑子里都在想自己的事情,除了一些美国地理和历史之类的课程需要稍稍花些时间来记忆外,大部分时间艾利森都在悄悄做自己的事情.要知道前世自己好歹也是个二本毕业,这些小学生知识完全不值一提.
再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艾利森不打算把那些短篇的单个故事拿出来,他想着要么不玩,要玩就玩大的,他打算直接把《小屁孩日记》也就是《蜡笔小新》的改编版本拿出来.这是艾利森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因为其他的几个短篇没有单独出版的可能,篇幅太短了,哪怕是合在一起出个合集也都还不够.
而长篇的《小屁孩日记》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而且不光是出版,这样的连载文也更容易在发表后为自己聚集人气,毕竟如果大家认可了之后,一定希望继续连载下去.而且艾利森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考虑,这里可是好莱坞,好莱坞最厉害的是什么?影视作品,《小屁孩日记》这种连载作品是很有改编成动画连续剧的潜力的,这才是艾利森最在意的,要是能够被迪士尼这种动画巨头看中,自己可就是名利双收了.
于是艾利森开始了故事的改写和誊抄工作,这年头还没有方便使用的电脑和打印机,自己年龄太小,根本没办法长时间使用笨重的英文打字机,只能选择自己老老实实的誊写.
在规划好以后的走向之后,艾利森充分发挥了前世业务员的狡诈头脑,他打算把已经写好的这部分《小屁孩日记》,分为两部,每部又分为20篇小故事,每篇小故事都是大概几百字左右的篇幅,都是只讲述主人公小琼斯一家生活中发生的趣事.
故事主体基本就是前世《蜡笔小新》的那个设定,小琼斯一家生活在洛杉矶,家里有小琼斯的父亲老琼斯,母亲琼斯夫人,还有个姐姐叫莉莉·琼斯,有条小狗叫小派,另外还有一些例如邻居大婶布朗太太一家,还有学校的同学里挑了几位做主要配角来穿针引线.
而人物背景则是设计成了,小琼斯是一个年仅7岁,正在圣十字学院上学的小男孩。他内心早熟,喜欢欣赏并向美女搭讪,偏偏搭讪时还要装作一副小绅士的模样.一开始小琼斯与父亲老琼斯和母亲琼斯夫人组成一个三人的温馨之家,随后又添加了流浪狗小派,日子频繁琐碎却不乏温馨感动.随着故事展开,一系列的笑料中让读者能够轻易感受到其中所蕴含的浓浓情感,通过主人公小琼斯的独特的儿童视角表达出当下家庭关系,同学关系,邻里关系等社会关系的思考.
在人物形象的设计中,艾利森除了照搬了一些前世蜡笔小新的外貌特征外,也加入了一些更符合西方人审美的设定.
比如小琼斯跟小新一样拥有粗粗的两根眉毛,大大的眼睛,小小的个头,但其他外貌特征则完全是西方小孩的模样,而父亲老琼斯则是个典型美国白人推销员的形象,勤恳敬业,一些木讷,而妈妈琼斯夫人则是个有点爱慕虚荣,却非常负责任的母亲和妻子,他把儿子和丈夫照顾的很好,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外出时总喜欢穿上体面的裙子,还要带上一顶老气的贵族遮阳帽,实际上家里的经济状况只能算一般,但就是这种小小的虚荣而不庸俗的形象,正是美国七八十年代普通白人女性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