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常常在想,我的父母为什么给我起了一个叫做“长生”的名字。难道他们是希望我可以长生不老?还是他们只是随口就给我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不管我的父母为什么会给我起这么一个名字,但我确实很喜欢这个名字。
我有一个叫做“麦可”的同事曾经跟我说过有部电影的女主角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但他说不出这部电影叫什么名字。所以,我怀疑到底有没有这么一部电影。
后来,麦可成了我的男朋友。他只追了我两天,然后我就决定和他同居了。
其实,我并不爱他。
我之所以愿意做他的女朋友,仅仅因为他追我。是的,仅仅因为他追我。因为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女子,所以我很在乎被追的感觉。自从结束了上一段恋情后,我已经很久没被人追过了。
就这样,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和他的恋情就是在他说我的名字和一部电影的女主角的名字一样时开始的。那是个傍晚,我们在街上不约而遇,然后他提出请我去吃麦当劳。我没有拒绝他的好意。虽然我知道他的好意并不纯粹。
在灯光明亮的麦当劳里,我终于看清他请我吃麦当劳的目的。他想泡我。可我假装不知道,甚至配合他。难得有他要追我。我很在乎被追的感觉。这让我有了我并未被世界抛弃的念头。
也是在灯光明亮的麦当劳里,我看清我和他并不是一路人。这也是我始终无法爱上他的原因。可我还是决定在他一连约我的第三晚把自己交给了他。是我主动提出来的,就在广场的草地上。
我把嘴巴凑到他耳边轻轻地说:“都这么晚了,我们今晚就不回公司了好不好?”
他虽是个有点腼腆的男孩,但他却很聪明。所以,他知道我想表达什么。所以,他红着脸说:“好。那我们现在就去找旅馆。”
也是这一晚过后,他在外面租了房,而我也理所当然地搬进他的租房里。
我和他在一起两个月就分手了。
在这两个月里,我们没有吵过一次架。不是没有吵的机会,只是不爱,所以我找不到跟他吵架的意义。任他的缺点再显眼,我都假装看不到。
我和他的分手是我提出来的。因为我不爱他。因为我觉得是时候分手了。那也是个傍晚,我们刚吃完饭坐在沙发里看着电视。他被我突然提出的分手吓哭了,哭得就像个迷路的小孩。他边哭边不停地问着我分手的理由。
我没有告诉他分手的理由。不是开不了口,只是觉得就算说了也毫无意义。他是爱我的,所以他拼命地挽留我。可我还是坚决地收拾行李,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他的租房。
我搬回了公司的宿舍。
在搬回公司的宿舍的路上,我突然想到他在追我前,其实我和他已经当了三个多月的同事这件事。如果不是后来我和他同居后他告诉我从我进公司那天起就开始暗恋我,我真的一直忽略他的存在。
他是爱我的,所以他不甘心我就这样离去。所以,他一逮到机会就挽留我。面对他的挽留,我一直都沉默。因为我知道我说得再多,他都不会放弃对我的挽留。
后来,我被他的挽留烦得不行,于是我选择了辞职。我走的那天,也许他只是以为我请假了。这样很好,因为我不想再看到他。哪怕只是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