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是一名刚出象牙塔不久的大学生,目前在成都工作。
2017年8月22日,小姑娘在网上找房子。她找了好多房子,要么呢,交通不方便,要么呢,价格太高,她无力承受『摊手』。
那天下午,小姑娘在地铁站,一边等地铁一边在某8同城上面猛刷租房信息。主页有一条特吸引她的租房信息,为什么吸引她呢?因为房子的地理位置特别好,靠近市中心,挨着两个地铁站。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房子是套一的,价格才950/月!!!这个刚出社会不久,身上没多少钱的小姑娘,内心那个贪小便宜却没脑子的小恶魔就冒出来了。
租房链接上面详细信息一栏写着:急租,不想租给中介,房子是我妈留给我的,我要回广东结婚了,希望在8月28日前租出去(大致是这样)。小姑娘内心的小恶魔对她说:这个应该不是骗人的,没准因为人家是因为急着租出去才挂这么低的呢?又没准,因为人家是广东的,不清楚这边的市场呢?小恶魔为小姑娘找了许多理由。最终,被小恶魔说服了。因为房子的地理位置实在太好,价格也在她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小姑娘忍着内心的激动,颤抖着双手,点击了租房信息上面的联系方式。
对方接了以后告诉她,现在在家,可以看房。当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快六点了,小姑娘在地铁站,因为只隔了几个站,小姑娘就开心地去看房子了。
六点左右小姑娘到了那个校区门口,那个声称是房东的陈先生就下来接小姑娘去看房了。房子在5楼,进去看了以后觉得房子还可以,于是小姑娘决定租下来。
陈先生在网上要求的是押一付半年,小姑娘很可怜的问,自己现在才开始工作,可不可以押一付三啊?陈先生答应了,于是没头脑的小姑娘说,那我们现在就签合同吧,陈先生说了他的支付宝账号,小姑娘就把钱转到了他的支付宝,三个月房租加一个月押金一共3800块钱。陈先生说他现在手上没有租赁合同,要去楼下打印,叫小姑娘第二天去取。这个傻傻的小姑娘答应了,沉浸在租到房子的喜悦当中,无法自拔。一点没怀疑『摊手』。
第二天下午下班以后,小姑娘给陈先生打电话,陈先生说他在家,现在可以过去拿合同。小姑娘拿到了合同,看到上面写的名字不是陈先生的(因为之前支付宝转账,所以小姑娘知道他的名字),而是另一个陈某某。小姑娘就问他为什么不是他的名字。他说因为房子是他父母的,所以就写他爸爸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不方便写。小姑娘说那可以看一下你的房产证吗?他说房产证放在广东,过几天他回去了以后拍一份发给她。小姑娘当时因为急着租房子,内心虽然有点怀疑,但是很快就被小恶魔给压下去了。也就没多想,相信了他的话。
直到昨天,也就是8月28日,小姑娘的男朋友在58速运叫了一辆车搬家。不知道为什么,在去的路上,小姑娘心里一直很忐忑,咚咚地打鼓,总感觉不太好,想着,对方不会骗我吧?于是给对方发了条短信,说今天搬过去,对方没有回复。等到了那个小区门口的时候,保安问他们是做什么的,小姑娘说搬家,保安问搬到哪,我说X单元5楼XX号。房东说那个小伙子他的租期还没到的嘛,没说要搬走啊?
事实证明,墨菲定律说得简直不能更对了!当时小姑娘就觉得不对劲了,于是马上上楼,打开门以后里面没有人,她给陈先生打电话,电话接通以后问他在哪,陈先生说他打算回广东了,小姑娘说门口的保安说房子是你租的,不让进。
陈先生马上就把电话挂了,再打过去,发现他两个号码都把小姑娘拉黑了。
之前小姑娘用微信添加好友的功能搜索这两个电话号码,名字显示为CBB微可团队创始人-X叔”。之前他说因为是做销售的,不方便加小姑娘微信,当时小姑娘也就没想那么多,只感觉对方可能是做微商的,后来在网上一查,这个CBB据说是传销,小姑娘回想一下,心有余悸。
在他把小姑娘拉黑以后,小姑娘给他发短信说如果拒接电话只能报警了,他没有回复。小姑娘当即给青羊区XX街派出所打了电话报警。工作人员让她去派出所说一下详细情况。她去了以后,把大致情没有况跟警察说了,警察说光凭她说的这些无法定性为诈骗,只能算一般租房纠纷,因为合同上没有骗子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加上合同漏洞百出,他们无法立案(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被骗的金额不高)。
昨天下午,小姑娘联系上了房子真正的主人欧女士。因为之前给她电话她一直未接,于是小姑娘就用短信把这一事情的前因后果跟她简单说了一下,欧女士说她可能能提供一些信息协助小姑娘报案,加上之前陈先生把钥匙给了小姑娘,她还要把钥匙还给欧女士。于是欧女士就跟小姑娘约好今天(29号)早上九点在门卫处见面。
今天见面以后,房东拿出她的房产证户口簿和之前的租房证明,小姑娘一看,傻眼了。
之前和她签订租房合同的人不是陈先生,而是一位姓易的女士。小姑娘给易女士发了条短信,对方没有回复。于是小姑娘搜索易女士的手机号码,加了她的微信,问她有没有陈先生的相关信息。易女士说她只是把房子转租给了陈,并没有签订合同,除了陈的微信,她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房主欧女士陪同小姑娘到了派出所说明了这一情况,派出所给易女士打了电话,得知易女士也没有任何信息之后,告诉小姑娘,这个事情很难解决。因为陈属于转租客,没有签合同,没有任何身份信息,加之合同有漏洞,无法立案。这个时候小姑娘才感觉到这个骗子道行高深,他前后两次成功的规避了所有可能的风险,没有留下任何把柄,小姑娘手上除了支付宝的转账信息和给他发的短信,什么都没有。
小姑娘之前给支付宝打电话,问他们可否提供陈的相关信息,他们说这是隐私,他们也看不到,如果这边警方需要,支付宝可以配合,但是这边警方又说无法立案,这件事情就陷入了死局。
小姑娘问警察可不可以立案,然后她去寻求支付宝帮助,警察说,这件事情无法定性为诈骗,只能算作一般租房纠纷,加上她没有那个人的身份信息,贸然立案,他们属于违法。警察说他们每天要接待的案子大大小小几十件,不可能都立案调查。可能是警力资源紧缺,如果用在这种案子上显得太牵强了。小姑娘绝望地哭了,警察说,小妹妹你不要哭,遇到这种事,没人同情你,这是你出社会必须要上的一课。小姑娘也知道,这次被骗是因为自己不谙世事的混账和愚蠢,可是小姑娘现在需要的不是这些,而是警察的帮助啊。这个代价,对于现在的小姑娘而言,是不是太大了呢?
XX街派出所的警察说,既然你都来了两次,我还是给你记录一下。然后就拿了小姑娘的身份证,做了一个简单的记录。警察说,他们确实没办法,看看小姑娘能不能想办法找到这个人,要回这3800块钱。
如果仅凭她个人的能力就能找到这个人,仅凭她的三言两语就能让陈把钱还给她,那她为何还要报警寻求帮助?不是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为什么他们说现在连人都找不到,很麻烦。不是说有困难找警察吗?为什么他们只有一句:这个事情很麻烦,他们也没有办法。
出了派出所,小姑娘再一次给支付宝打了电话,支付宝客服听她叙述了大概情况以后帮她转接了专门处理被骗的专家,那个专家听她说了以后帮她想了一个办法,让她提供了一个邮箱账号,他们把申请披露信息的相关资料发给她,她提供凭证。小姑娘把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了以后,客服小姐姐让她在30号晚上24点之前关注邮箱。如果她申请成功,他们会把骗子陈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这些发到她的邮箱。
小姑娘很难过,为什么现在犯罪成本这么低,而维权成本却这么高呢?是因为警力资源紧张,法律也不完善,还是因为像小姑娘这样的傻子太少,而像陈这样的骗子太多呢?如果因为解决起来很麻烦,因为维权太困难,那就放弃了,那会不会导致像陈这样的骗子越来越多?又会有多少像小姑娘这样的人蒙受损失,却无法言说。
小姑娘想,如果明天等到了支付宝发来的信息,那么,她一定会在法院见到陈先生的。嗯,一定会。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