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金钱和社会——《我不是药神》观后感

法大于情的事,你还见得少了吗?

法律存在的意义即是维护社会秩序,倘若严苛死守“法大于情”这条定理,那么社会秩序如何稳定。

我看完电影,特意去搜索了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他自己是白血病人,通过信用卡帮其它病人代购药物,在他接受审讯时,最后一共有900多位白血病人为他签字,果然,检察院要求法院撤诉了。九百多个人,算是个庞大的数字。九百多个人再发动身边的亲人好友,那么可以号召起来的人就成千成万了,是足够引起一场不小的社会动乱的数字。因此最后情战胜了法律。在法律眼里,这些病痛和穷苦不是退让的理由,维护国家稳定的秩序才是。

不止中国,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也是如此,一定要将情理纳入法律之中,以防法律做出错误的决定。毕竟法律是规矩,而社会事件复杂多样,不可能靠法规框死。这里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就是让人民产生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法律要使一个人信服,很简单,只要动武就好了,打到那个人趴在地上起不来为止,看他从不从?但是法律要使一群人信服呢?法院不可能用武力制裁每一个公民,因此需要建立公信力,建立法律的威严。倘若法院一次又一次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做出了让人民失望的决定,那么这个社会的司法系统就会坍塌。很奇怪,我又得出了会引起社会动乱的结论。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你治不过来的

我今年21,在我读高中的时候,18岁以前,我是把梦想看得远高于面包的。以前我衣食无忧,眼界狭窄,深信“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不努力”,“只要努力就可以实现阶层的跨越”,“只要做喜欢的工作,穷也没关系”。

我不知道这几年发生了什么,或者说,其实我知道,这几年我见到的和我经历过的每一件事都在影响着我的世界观。以前的观点变得可笑和幼稚,我坦然地说我想要钱,再多的钱也不够。我开始追求高薪水的工作,开始用钱衡量每一件东西。

大一的时候我喝蜜雪冰城4元一杯的红枣牛奶,后来改喝了星巴克,奶茶也只喝纯奶兑茶。之后有一天心血来潮,又买了当初天天要喝的红枣牛奶,却只喝到满口香精味,那杯红枣牛奶我最后还是没有喝完。大概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在告诉我,有钱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有钱可以在餐厅吃到5A牛肉,有机蔬菜全是挑出来长势最好最完整的,水果也是进口,又甜又大,蛋糕用上等的奶油,奶香浓郁,不像植物奶油一样令人发腻。而没钱只能吃KFC,吃M记——令人无奈的是,K记和M记在中国,竟然备受欢迎,甚至农村的小孩的愿望就是能吃上一顿肯德基,这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这种低成本的快餐。

之所以提到食物,是因为这太切题了!便宜的食物,例如植物奶油,在人体中代谢较动物奶油慢,因此容易发胖。显然,炸鸡也比牛肉和蔬菜水果容易让人发胖。因此,穷人因为买不起优质食物而有较高的概率生病——不过在中国,大多数穷人还处于吃不饱饭营养不良而骨瘦嶙峋的状态,而非吃多了垃圾食品肥肥胖胖的状态——但更可怕的是,因贫穷而生病的穷人,也没钱治疗。

这是一条让人绝望的线索,说是平等的社会,其实食物链是深刻存在与社会制度中的。中国95%的财富掌握在5%人的手中,剩下的人望着金字塔顶端, 有些人注意到了,并且愤慨抗议,但声音终究无力下去,有些人看了一眼就低头继续做自己的工作去了。

穷是根本。我上周在朋友圈参加了一次水滴筹,捐了二十元。我平时一般不参加这种众筹的,因为实在太多太多了,我一个人要如何帮忙。但那次触动我的点是,病人是一位老父亲,插着管子躺在病床上,却对着镜头努力尝试笑出来。我当时就好难过,为什么要有这么不公平的事情,明明谁也没做错什么。

要说穷人比富人懒惰吗?不是。穷人比富人笨吗?不一定。富人一出生就是声乐环绕,一是交际圈和交际层次就比普通人高了许多个台阶,二是从小接触的教育资源也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这样的差距,谈什么公平,就连将穷人和富人放在一起比较都是可笑的。

我有时候很想把话说出来,但是我不知道要怎么说,我该对谁说。我不愿和朋友谈论这样深刻的人生问题,因为太痛苦了,即使谈论也没什么好说,无非是互相抱怨,若观点不一致甚至会因为“三观不合”而分道扬镳。我也无法对家人说,这听起来像是自我的无病而吟——我们家虽然不算富裕,但啥也不缺。所以这些让我万分痛苦的观点只好自我消化。可悲的是,大多数人都是如此,我们有太多太多事,只能自己排解,排解不了,最后可能走上死路。当然在外人看来难以理解,怎么好好地突然就抑郁了/自杀了/反社会了,其实这个社会给大家的压力,谁也不少,当然,除了金字塔顶尖的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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