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的脖子让我很不爽》这本书的名字,因为我总有不爽的地方,但又不知道哪里不爽。合上书,我冲到卫生间,仔仔细细的看镜子,还好,我的脖子并没有那么糟糕。
很多人说这是一本写给老女人的书,毕竟诺拉写完它的五年后就去世了。但是内容适合所有人,尤其是女人,因为哪个女人不爱美呢?有人是美给老公看,有人是美给外人看,相信更多的人愿意美给自己看,这“毛病”从小就有。
6岁时,希望快快长大,因为上学的姐姐好美。
18岁时,希望快快毕业,因为拥有自由的生活好美。
25岁时,希望快快结婚,因为有爱的他的陪伴好美。
35岁时,希望时光倒流,因为20岁的时光最美。
50岁、60岁、70岁、80岁,统统希望时光倒流,因为20岁的时光最美。
好庆幸,我才二十多岁。
今年的年度梦想中给自己制定了“每日一拍”的计划,不为别的,想要拍照,就是为了美。想要留住美,就是为了与时间和遗忘抗争,人需要更美丽的自己来哄骗那些远去的记忆。(每次翻看自己小时候的照片,都特别想说“好可爱呀”)。如果到了80岁,我还可以烫一头卷发,穿着黑色鸡心领紧身针织衫,驼色羊绒裙,精致小挎包,缓慢的走进街角的蛋糕店,我想那个时候,所有的眼光都会说:“wow,beauti-ful!”但事实是,回家之后,面对镜子,依然会厌恶我的眼袋、脖子和手。因为它们,不再细腻。
有段时间,我特喜欢曾轶可,她有一首歌叫《For-ever21》。二十多岁,有好多事要做,又有好多事没做,而“美”就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现在,我要去买一条“Forever21”的裙子,就这样,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