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读于2015年6月22日
作者蕾秋·乔伊斯,英国资深剧作家,《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简介
书中讲的是一个六十岁的老人,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夫妻自独子去世之后,隔阂甚深,情感疏离,虽处同一屋檐却形同陌路,二人生活平淡无奇,日复一日。
直到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了一封来自于20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告别信,得知她已到癌症晚期。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一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仿佛脚下每向前迈进一步,记忆就往后退一步,一直倒退60年。
最后,在与一个加油站女孩阴差阳错的交谈之后,他拾起了从未有过的信念,承诺奎妮要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去看奎妮。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走下去,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
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在他用脚丈量大地的时候,他也反思中掂量生命的沉重。
随想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在网上查看了评论,有好评,也有差评。有人说整本书都显得莫名其妙:一个莫名其妙的老人为了一个莫名奇妙的信念,莫名奇妙地开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徒步旅行。
其实如果说主人公单纯认为“只要他走下去,老友就会活下去”,然后作者由此写成一书,那自然是莫名奇妙。但是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与其说哈罗德进行了一场拯救老友奎妮的朝圣之旅,不如说他开启了一段自我救赎的旅途。老朋友奎妮的告别信,只是开启了他封存了二十年、不愿去触碰的记忆之盒。一瞬间,往事蜂拥而至,再次将老人暴露在了他一直回避的痛苦面前——儿子的自杀,也许正是他的怯懦与平凡而致的。由此,“只要他走下去,老友就会活下去”的信念,其实也是他“走下去,证明自己此生不凡”的信念。
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是字里行间却满是引人深思的信息,有关生命的沉重、有关信念、有关爱与沟通、有关人性、有关现代生活的依赖、有关人生的目标……而最让我感受深刻的是文中洋溢的孤独感。
人生,是一场灵魂孤独的旅行
书中一直在强调老人一生的中规中矩、平淡无奇,虽然没有直言老人的孤独,但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却在呼吸之间都能感受到字里行间充斥着一股孤独的气息。孤独感在这本书中能得到如此强烈的体现,我想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平凡如你我的人,是一个大众人物的典型。他代表的是受生活经历、社会禁锢的一个普通人的一生;他代表的是在人性的两个极端“安逸于现状、懒于改变的惰性和蠢蠢欲动、渴望不凡的野性”之间挣扎不安、无处释脱的大众;他代表的是生命里蔓延着情欲孤独、语言孤独、革命孤独、思维孤独的平凡个体。正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人的孤独,才能具有如此不可抵挡的感染力,因为他的孤独,正是大多数普通人的孤独。
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东西比爱情更加不受国界和宗教信仰的束缚,那将是人的孤独感。人类的孤独感是与生俱来的,从出生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在宗教、生活、工作、艺术、爱情等等一系列的活动中寻求社会存在感,而这种寻求归根到底就是为了克服孤独感。但是人的灵魂却是注定孤独的,人类亘古不变的两大生命之问“人从哪里来”、“人又将归何处去”,这是现代科学所未能回答的,生死滋味唯有“亲身”经历之时才能真切体会,而“亲身”意味着经历的不可完全复制性。其实何止生死,人生种种经历,终归为酸甜苦辣般的情感体验。而情感体验的效果不仅与当事人的经历相关,也与当时的体验环境相关,也是不可复制的。同一件事情,对于某一个人来说是值得高兴的,对于另外一个人来说也许却是不幸的。鉴于人生体验的不可复制性,人必生而孤独。无论一个人的同理心有多强,都无法切身去体会他人所经历的一切,也无法去完全理解他人的感受和想法。
面对孤独感,人大致有三种反应:第一种是试图沉沦于孤独感中不能自拔,或试图用外物来掩盖,或拼命地想要打破孤独,却因此而造成更大的孤独;第二种是漠视孤独感,麻木自己的情感;第三种是用客观的态度面对孤独感,不逃避也不强调,顺其势而为,甚至在孤独感中享受生命的独特,在孤独感中正视自我、接受自我。当哈罗德踏上了这段旅程,他也开始从第一种、第二种面对孤独的方式向第三种方式跨步。在旅程中,他回忆了自己从幼儿到老年的一生经历,生活不知从何时开始变成不过是每天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缓慢而反复地继续着;不知从何时开始不再去追求什么,对身边的一切都视若平常,没有了期待也没有了惊喜;不知从何时开始,当生活出现了问题,不再去试图解决,而是选择规避。他在这次徒步中,一步一步地追溯着自己的生命轨迹,如剥洋葱般地剥开自己,拂去岁月的蒙尘,直指内心真我,直视六十年所犯的错误和遗憾是如何让生活渐渐脱轨,让婚姻成了一纸文书,让爱成了恨与冷漠。
爱与孤独,普世的情感
哈罗德迈开双腿直视孤独感之时,也是他呼吁爱的回归之刻。书中讲到自哈罗德离家,他的妻子莫琳从原来的愤恨到迷茫,再到后来挣扎和恐惧。空间上的独处让她多年来潜埋的孤独感一瞬间肆意滋长开来,把曾经沉浸在自己和死去儿子戴维两个人的世界里而忽略了其他所有人的她拽回了现实。在孤独感中,她多年来第一次从哈罗德的角度去看生活,去看问题。孤独感让她和哈罗德在儿子死后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两人生命之间依然存在着连结。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虽对易经一知半解,但却一直很赞同其主张的阴阳生克之道,即使在情感世界也是适用。很多人都说爱的对立面是恨,但我却认为是孤独感,而恨只不过是当一个人无法通过爱与被爱来消减孤独感时,对它的一种宣泄形式。爱与孤独感如易经主张的阴阳一般,遵循着”阴阳互根、此消彼长“的规律,借用周国平在其散文中写的一句话,“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
爱与孤独都具有普世性,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都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情感理念。文学所蕴含的爱与孤独的普世性也让作品本身具备了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从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中的哈罗德到米切尔《飘》中的斯嘉丽,一个是在孤独中寻找爱的回归,一个是在爱的戏弄中跌进了孤独,体现的都是人生在爱与孤独的转化与相生中所碰撞出来的戏剧色彩。回想起多年来看过的文学作品,无一不体现爱与孤独。沙翁的奥赛罗、罗密欧与朱丽叶,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勃兰特的呼啸山庄,胡塞尼的灿烂千阳……这些作品真正打动我的并不是那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是当爱与死亡交臂时所爆发的孤独感,一种虽未言喻,却直击人心、深入骨髓的孤独感。海伦笔下的自己、伏尼契笔下的牛虻、海明威笔下的老人、路遥笔下的孙氏兄弟、莫言笔下的地主六世轮回……这些人在生活的考验中孤独潜行,却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激情和探索及对生命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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