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最近有个很热的话题,那就是《我不是药神》中究竟谁有罪。
我不是学法律的,无法从法律层面去剖析到底谁有罪,而我所能做的也就是从人性这个角度去剖析。
电影一开始,出现的是卖印度神油的程勇,印度神油嘛,一听这名字就不是什么让人愿意去消费的东西,自然程勇也就生意惨淡,交不起房租,屋漏偏逢连夜雨,此时他爸病得严重,与他离婚的前任要把儿子带出国,可谓是生活事事不顺心。
然而,紧接着,故事就开始发生转折了。 程勇遇到了他第一个卖假药的合伙人,吕受益。吕受益是个得了白血病的病人,刚开始,他是想通过卖印度神油的程勇靠走私给自己代购治白血病的药格列宁。
程勇一口回绝,因为此时的他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自然也就知道走私药品是会违法的。可是,他父亲面临高额的手术费用,让他不得不重新考虑吕受益的要求。紧接着,他去了印度,发现这种药特别便宜,只要500块钱一盒,而国内需要40000块钱一盒。面对这么大的价差,程勇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做差价赚取高额利润。
因为这种假药在中国是违法的,而且印度的厂长只批发不零售,于是程勇买了100盒。并且厂长承诺只要他卖出了这100盒,就给他代理权。
拿着药回国的程勇开始和吕受益计划如何卖药,他们私底下找患白血病的,然而一盒都卖不出去。此时,第三位合作者出场了,刘思慧,她不是白血病患者,但她女儿是白血病患者,为了给他女儿治病,她靠在酒吧跳舞,取乐别人。
因为她是白血病病友QQ群的群主,自然得到了其他白血病患者的信任,于是,他们的卖药渠道打开了。紧接着,会说英语的牧师,黄毛也都加入了。
他们的药卖得特别火,然而遇到了另一个真正卖假药的张长林,他们先是砸了张长林的厂子,紧接着受到了张长林的恐吓威胁,于是,程勇自己不卖药了,大家不欢而散。
张长林恶意提价,让许多白血病患者吃不起药,只能等死,这其中包括吕受益,吕受益因吃不起药不想连累家人割腕了。程勇准备出山再次卖药,此时,再次看到了那些白血病患者,他放弃了所有的利益。
药只卖500块钱一盒,一分钱不赚。此时,所有的人都和他站在一起,包括之前看不起他的黄毛。
而故事也一步步推向了高潮,张长林被捕,黄毛为了掩护他开车被撞死。紧接着,程勇也被捕了。
故事到了结尾,程勇被判了五年,因为表现好减刑两年,三年后他出来了,而此时格列宁也不再是高价的天药了,故事结局皆大欢喜。
这是一部豆瓣评分超级高的电影。
确实,好电影看了之后不但会让你对故事情节回味无穷,你也会反思现实。
这是一部根据现实改编的电影,对此,我觉得首先医药,这确实是一个价格很高,利润爆炸的行业。关键是对于医院这种东西,如果你没有钱,那么你就只能等死。
张长林说得有句话感觉特别能发人深省,他说卖了这么多年假药,发现世间其实就只有穷病。
是的,生病了,特别是那种需要天价药的病,你就只能等死。老太太说她三年时间吃药,一套房没了。
让人不得不反思这个人吃人的社会,对于医药公司的天价药,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医保,降低关税。
还好,到现实中的今天,很多以前漫天要价的情况已经得到了限制。
当然,电影中还有关于情与法的看法。坐我旁边的妹纸看到程勇被减刑到三年的时候,哭着说了句,一年都不该判。
确实,程勇在卖药的这个过程中的心态是发生变化的。刚开始,他卖药是为了挣钱,不过他没有那么暴利。紧接着,他卖药是为了救人,一分钱不赚,之后,他每年亏几十万卖药救人,他觉得是他欠那些白血病患者的。当然他的自我救赎是成功的。
还有电影里面的那个警察曹斌,曹斌是程勇的前小舅子。同时也是一个出色的刑警。作为一个刑警,自然需要你懂得法大于情,然而,程勇放弃了,他的内心是情大于法的,他辞去了刑警的一职。他的自我救赎也是成功的。
我个人也比较赞同情大于法这种看法,作为一个上下五千年的国度,我们真的很看重情,不然不会有那些诸多的法律改判。
很多西方国家批判咱们国家法律的这种所谓的漏洞,可是,这确实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中国的情这种东西会更符合中国的发展。
中国就应该是情理法,合情合理最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