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的权力

这件事儿说起来有点儿奇葩。

3 月 20 日,在佐治亚州的农村,一辆救护车接到911 报警电话,称一名妇女昏迷不醒,血流不止。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她流产了,她被送往医院救治。但是没人知道,这只是她苦难的开始。

这个女人叫赛琳娜,她住进医院后,以为治疗后就没事了,哪想到有人举报了她。说她把一个婴儿的尸体扔进了垃圾箱里。

警方调查后,找到了遗体,赛琳娜被指控隐瞒他人死亡并遗弃尸体。折腾了一番之后,最后诉讼被撤销了,为什么呢?因为法医给小婴儿做了尸体解剖,发现是在19周的时候,自然流产的。

于是,尸检结果显示,赛琳娜在怀孕 19 周左右时“自然流产”,胎儿无法存活。婴儿的自然流产,免除了这个母亲的犯罪,因为在很多州啊,堕胎是违法的,尤其是佐治亚洲这方面执行很严的,它是属于共和党的区域。

在这样的区域是不能堕胎的,连吃药都不行。如果有人想堕胎怎么办呢?她只能开车前往那些民主党的区域,那些允许堕胎的州进行堕胎,但是胎儿大了,也是很危险的。有些家庭挺穷的,付不起那么多钱养活孩子,所以是很多女性都纠结在堕胎权的问题上。

然而,当她被捕之后,越来越多的女性正面临与怀孕有关的起诉,在这些起诉中, 胎儿被视为具有合法权利的人。妇女健康倡导者说,赛琳娜的经历指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在堕胎法严格的州发生的流产,遗体应该如何处理?谁来决定?

“如果流产后排出的是尸体,而你不能将其丢弃,不能将其扔进垃圾桶,不能将其冲下马桶。”伦斯说,“那么在佐治亚州,大多数经历流产的人显然也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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