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虽有孤寂难耐,亦是洒脱人生。
我喜欢田园的恬静适然。久居京城,人与人总是欲望相见,即便独步长安街,虽感帝气,亦有巫魇笼罩,少了山间地头的朝气。然而世事变迁,于朝于野,天下总归是天下,天下人总归是天下人。
每每觉的美意非人力所致,凡有机缘之美皆是自然之力。人与人的素面相见,才是世界清平。才是人意清净。喜欢一个人,若得天赐良缘,便是福气。喜欢一座城,若得心意有所归,便是故乡。
最近,忙碌许久。碌碌然,忽觉得时间不是自己的,自己亦不是自己的。本该有的充实,却寂寞大于心安。忙碌里,虽有尽善尽美之心,但亦觉得美意不足。好不容易喘口气,欲静心写些什么。提笔时,又心思全无。
今日拾笔,呆呆坐了良久。连写文章也搁浅在浅浅的心湖。忽有飞蛾撞在窗户上,才有意识。于是,看窗外一草一木,身边一桌一椅,方觉得我与万物真实皆在。世间怕没有人傻傻的怀疑自己的不真,我却有此一念。不免自己笑出声来。恐怕又是天意难违的魔力。
我于人世万物,是倾心欢喜。不知好在哪里,又不知坏在哪里。但觉得聪明的思考,不如糊涂的见识。这一份喜欢由原生而至原终,倒也不必探究其中的名道。所谓可名而非常名,亦是大道至简至无。我亦是这般糊涂的过着日子,喜欢喜欢的人,喜欢喜欢的事。
人意与天地相合,才是真实的体验。昨天有朋友问,当初爱一个人,后来不爱了。那爱是爱还是不爱?那爱亦真亦假,真则骗了别人而不知,假则骗了自己而不知。
朋友这一问,倒让我想起我亦有不快的时候。当初与人共事,多有分歧,心中虽有不悦,亦是装作淡然大度。事后,才知是自欺欺人罢了。人性复杂,却又了然于世。世间人事本在意料之中,多少人仍是期待,终了徒是一声叹息。
记得我在《诗笺》写到:天冷的时候,我就加一件衣服;天热的时候,我就脱一件衣服;小点说这叫天意,大点说这叫天人合一。如此简单,亦算是天道吧。
我于天地有自信,写文只是小道。清清朗朗的行走,方是世界的清清朗朗。何日“城中一日,世上千年”,这世界本该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