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落:
你好。
平安夜的前一天,冬至的后一天,天不冷,倒像初春。
匆匆吹了头发,戴好隐形眼镜后对着镜子眨眨眼睛,抿了抿自己发白的嘴唇——但还是没下定决心涂口红。只是继续给自己最爱的最爱的那件蓝格绿底的棉质长衬衫“除毛”——那上面还留着之前别人家的猫趴在我腿上睡觉后留下的痕迹。
我与他不相见已有三个月的光景,然而此次也只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而已,对了,落落,他长成什么样来着?上次啊,哦,那是我第一次见他,他的脸庞稍显疲惫,弹琴的时候看着对面的人的眼睛或鼻子——当然,我也在其中,他那小小的眼睛……其他的倒是都忘却了,不,还有一样,他对一个同学说,“我那时学琴可买不起这样的脚凳”。
落落,我记得,我在去见他的那短短的二百米的路上,心情突然异常地沉重,不仅是我拿着背着尤克里里,拿着吉他的缘故,还有我的心,总是担心与人的“再次相遇”,有的时候,会在心里为一些相遇感到难过和惋惜;有的时候,还会希望不如连“一面之缘”也不要有。
然而,那天天气那么暖和,阳光那么细,耳机里随机播放的曲子又这么对味,倒又有些许的快乐了。融合了之前的“沉重”,这份喜悦变得坚定,像是红日去赴黎明的约,像是林中鸟习惯在傍晚归巢,不管怎样,落落,我想见他,再仔细看一看他,哪怕会失落也要。
落落,和他见了第一面之后,我的琴已闲置了两个多月,它的颈甚至在干燥的空气中变了形状,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打品声——
他来了,拿过我手中的琴,调音,发现变调夹和低把位也不能使这恼人的声音减少半分。落落,他那时就坐在我身旁,他的浅卡其绿的外套,有在冬天路上赶来的味道,可爱的卷发、淡淡的眉毛,他薄薄的总是抿成一条线的小嘴,还有他嘴巴上面浅青色胡茬——那显然是新刮的。这次他离我很近,但我并无其他想法,只是像观察一只娃娃那样观察他。“你的琴不会坏了吧”,我也很抱歉,他无法用我那把嗞啦嗞啦的琴弹出他喜欢的曲子。可能是因为弹得不尽兴,他这次很少和周围人进行“眼神交流“,只是偶尔几次才看到我,我亟不可待地抓住那时机,但也持续不过3秒钟。
“我还以为你是那个学古典的同学”,落落,你看看,他的记性多差啊,我记得我跟他说过我喜欢美式指弹,那天还给他分享了Tommy和Chet合作的《The Day Finger Pickers Took over the world》。“这首曲子一直想推给你的,我们一起听听吧。”连不上校园网,你就用流量放了那首曲子。我知道了,你只是喜欢音乐而已,和我一样,那也很好。
落落,你看他呀,他起身和我们说了再见,他高高的背影不知为何在我眼里像是一只兔子——落落,我看见,他好像是一蹦一蹦地——出去的。
村上春树这句话我特别喜欢,总是和不同的人说,“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遇的人还会再相遇。”感谢你的到来,不知我们下次还会不会再次相遇呢?
前几天淘到一家很美的耳环网店,在快把购物车装满的时候,决定让自己冷静以下,仔细查看它们,最后只留下了一个。那是一颗小小的心,中间埋着铁铸的十字架,鲜血般的红色把心填满,那红色看起来就像是从十字架中汩汩而出。我想起之前看的一部实验电影《诗人之血》,一下子觉得耶稣也是一位很厉害的诗人。
走在如春的冬日街道上,你告诉我那不是冬,更不是春。
顺颂
冬祺
夕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