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60年代你班死飞仔,晚晚夜蒲学人玩摇滚跳舞

下面的歌,有视频MV的我会放上来。没有的话,就直接点歌名标题去听。


Private Eyes-许冠杰

神歌镇楼。



今天星期天不用上班,所以昨晚通宵到四点。通宵看《至暗时刻》,讲敦刻尔克撤退发生前大人物都在干嘛。丘吉尔原来是被坑上台的啊,上来收拾二战这个烂摊子。

搞到今天他妈下午三点才起床。睡那么久,深感愧疚。所以今天写个大手笔,补偿我睡觉浪费掉的美好早晨。讲香港六十年代,听的都是什么歌?

这是个系列,分几篇文章讲。

作为一个音乐不合格的广东人,补课时间到。
你你,这位假粤语歌爱好者同学,也得来补课。




“我要上位”青年人


二战后的香港,掀起来港移民浪潮。

据统计在1953年,香港人口暴涨至250万,光1949那一年就涨了70万。

走高速的人口爆炸,人家1945年才只有50万啊。

父母移民过来生下的,就是香港婴儿潮族。所以五六十年代的香港社会,是青年人的地盘。当初的婴儿潮,已经长大成十几二十岁的青年。

没有父辈的大陆乡情。中国,是个抽离又模糊的遥远概念。

他们小时候,中港边界不太开放,回大陆是件难过上天的事情。长大后,跟父母觉得过来异乡避难不同,青年人意识中的成家立业,就是在香港安家。

自幼生活环境恶劣,每天看着父母贫穷苦干。所以,赚大钱博上位,成为青年人不二生存法则。

当时英国治港,太平山顶治不准华人居住,官方语言是英语,任何政府部门最高话事人必须是鬼佬。所以只有讲英语,才能爬上位发财。

夜总会,源于西式歌厅Cabaret,是必须有钱人去的地方,吃晚饭看歌唱表演谈生意。但去吃饭的几乎全是鬼佬(外国人),里面一律唱英文歌,偶尔国语歌。

高级潮流的知识分子,都是在英文书院读番书的「番书仔」。高尚人士的消遣,是听欧西流行歌,欧洲和美国的流行音乐。

当时的香港学校,音乐课唱英文歌。小学唱中译歌词,中学唱英文歌词。

仙掌夜总会演唱现场

这样环境下大家认为,有前途的青年人都欣赏欧西流行歌。整整一代香港青年,都是听着Bob Dylan鲍勃迪伦、Elvis Presley猫王长大。

直到1964年7月,Beatles披头士到香港演出,掀起全民组乐队狂潮。

潮流兴夹Band。

这批西化青年人从听歌,变成开始纷纷拿吉他,玩属于自己的音乐。玩乐队,一种宣泄上等人情结的文雅方式。

六十年代乐队潮,不是创造粤语流行歌的主力,反而是一个个成为英文歌传播大使。他们玩乐队,一是翻唱英文歌,二是将英文歌填成中文歌词。

这种玩法,老一辈尤其是本土粤语音乐人非常头疼。

但同辈人十分追捧,玩乐队唱英文歌跳鬼佬舞,

必然是青年人标配。




潮流兴夹Band


第一个要介绍的,是我偶像Sam许冠杰做主唱的乐队。

The Lotus 莲花乐队

成立于1966年,当年也是红到一塌糊涂。

作为早期摇滚真爱粉,他们的海报,发型打扮跟披头士完全一模一样。

首先,来记住成名作,「Just A Little」。旋律柔美,好似德芙一样滑,不准你错过。

公认高大靓仔的我家Sam,独有柔情嗓一开口。

春心荡漾,你不会吗?!



许冠杰2013年4月27日澳门演唱会Just a little


翻唱自美国乐队The Beau Brummels 花花公子布鲁梅尔,这乐队名我也是醉了。

再追加一首我个人喜欢的,「I’ll be waiting」

油管上这首歌,有个MV是60年代的香港样貌,怀旧党必备的穿越史料。

我找不到翻唱自谁,可能是他们的原创英文歌。

第二支要介绍的是,

Teddy Robin & The Playboys 花花公子

你们这代人对花花公子到底有多着迷啊。

这是当年第一支本土华人乐队,1965年组成,被称为「香港披头士」。听这头衔就知道,这是顶级乐队+西洋摇滚死忠粉。

泰迪罗宾自己也说,“花花公子演奏过至少30首披头士的歌,没准有40多首。”

当年香港英文报纸《星报》办最受欢迎乐队调查,花花公子排第三。但第一第二名,是完全纯正的鬼佬乐队。换言之,他们是当时青年人心目中,排第一位的本土偶像。

大家说,每次演出,歌迷的尖叫声就好似外国一样。

成员个个也很牛逼,有后来当上宝丽金老总的郑东汉(郑中基他爸),谭校长的御用监制关维麟(关楚耀他爸),和后来娱乐圈「探长」大佬的主唱泰迪罗宾。

花花公子,我最喜欢的一首是,「Melody Fayre」,翻唱自Fleur De Lys。

一开口,朗朗上口的Jingle Jangle,咦,民歌吗?不是,是青年人的嫩气情怀,正俘虏你的心呢。

其他出名的乐队还有:Thunder birds 雷鸟乐队、Mystics (听讲是玩Soul音乐的喔)、Roman and the Four Steps罗文四步合唱团、The Menace威吓乐队

这里名字给你,歌你自己去搜啊哈,我最喜欢罗文那支唱的「I just Can't Wait」,旋律有点像California Dreamin加州梦想。

而且就是你们都认识的那个香港大咖罗文,年青时就已经唱歌这么中气十足,音色自带庄严感。




这班飞仔Band


其实当时,也有专业水准高的职业乐队。每晚在夜总会或者酒店出台,演唱欧西流行歌和跳舞音乐。

由鬼佬组成,尤其是菲律宾(包括你们认识的杜丽莎,她爸),或者是香港混血儿,出名的如D’Topnotes,唱歌自带纯正英文口音。

这些菲律宾为主的鬼佬音乐人,后期对粤语流行歌也做出贡献。为迎合在夜总会跳舞的客人需要,这群厉害的鬼佬,在粤曲和小调的基础上,融合西方元素Swing、Chacha、Samba、Waltz、Jazz.

调出蹦恰恰蹦恰恰的「跳舞粤曲」。

随便一首来感受一下,「才子佳人」,歌词高能 :)



鄭君綿 鄭碧影 - 才子佳人 調寄康定情歌 粵語歌


而青年乐队,起初纯粹自发组成。主要乐手,是中学生和大学生。恰逢当时社会环境,给了他们大量演出排练机会。学校办舞会、派对晚会,报社办歌唱比赛,青年人夹band热情更蜂拥而至。

运气好,就会被酒店、夜总会这些高级地方邀请去演奏。运气再好一点,被唱片公司看中,就出黑胶碟出道做明星。

可惜没有原创音乐支持,每支乐队平均寿命不长。普遍玩个2-5年,然后解散回去搬砖。

但多得这股夹Band热潮,青年人对政治社会的不满,才可籍着激荡的西方摇滚席卷整个香港,促生新兴的反叛潮流。

当时香港舆论,对披头士不太感冒。

《华侨日报》报道讽刺披头士是狂人,“今日狂人从机场而降,机场可能爆出狂戏”。接受报道的狂人,态度轻浮又没礼貌。

披头士演唱会最贵门票要75元,当时香港房租一个月60元。所以,去听狂人的贵到离谱的演唱会,简直有病。

长辈抨击,披头士只会带坏社会青年,败坏风气。谁是披斗士死忠粉,谁就是被带坏的死飞仔。

死飞仔玩的乐队,叫「飞仔Band」。穿牛仔喇叭裤、留不男不女的长头发、大耳环花衬衫。晚晚夜蒲跳飞仔舞,弹烂鬼吉他乱唱乱叫吵到死。

但死飞仔觉得,你越阻止,我就越要玩乐队。阻止他们的长辈,思想和趣味是落后腐朽的。长辈听的是粤曲,讲的是广东话。

怪不得之你们摆脱不了平民阶层。人家上等人「阔佬」都讲英语,听欧西流行歌。

躁动的死飞仔不妥协,不接受、不屑一顾。长辈越大力吐槽,青年人的崇洋意识越深化。

直到被披头士摇滚电吉他一弹,弹响整个香港前所未有的反叛奏鸣曲。西方嬉皮士运动的反叛精神,终于吹到来香港。高呼自由万岁,参加示威暴动,极力反对针对他们的香港反飞组。

激进的青年人,成为当时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

此时的香港殖民政府,“宁愿青年人就算做不成乖仔就去做飞仔,但不要来左仔”。

所以决定落令社会,举办各种文娱活动,包括新潮舞会,嘉年华,时装表演,选美节目等,鼓励青年人多发泄多去玩,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某种角度上,青年人反叛文化,得到合法化。

(当年的潮流偶像「筷子姐妹花」,阿美娜和仙杜拉)  

除了找到新文化价值,这股夹Band风潮,还成就了一批批,西方音乐底子足够深的香港音乐人。

也正是他们,将被认为高等潮流的西方元素,后来融入粤语流行歌。

这种有西味的粤语歌,逐渐被年轻人愿意接受,一改以往“粤语歌低级”的偏见。最终推动香港粤语流行歌发展。

等我心情好又有时间,再补后面几集讲粤语流行歌发展 :)


图片|网络

参考|

五六十年代香港粵語流行曲簡介

《創意寫作系列:電影中的香港故事》

《我們都是這樣唱大的》

尋回耳朵——香港粵語流行曲VERY簡史,

本土与西方:五十至七十年代香港粤语流行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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