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原是北京方言,凡指一切投机取巧、无中生有、敲诈勒索的行为。例如故意和机动车相撞,骗取赔偿。此外,〃碰瓷〃也是古玩业的行话,意指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放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的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从而借机讹诈。
后唐闵帝即位后,加封石敬塘为中书令被。当时社会风气不好,经常发生碰瓷诬告现象。有一天,一士兵骑马到街上办事,他把马拴在一家小店门口,就去办事去了。过不多久,他办完事回来,解开马缰准备往回走。这时,小店的老板娘怒气冲冲出来拦住了士兵,用手指着地上晒的粮食对他说:〃你不能走,你的马吃了我的粮食。〃士兵仔细一看,发现马在活动范围内根本吃不到粮食,料定这个老板娘在讹诈自己,就说:〃我的马根本吃不到你的粮食,你这是在讹人。〃但老板娘不依不饶,坚称士兵的马吃了她的粮食,很快就引来了许多人围观。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只好去了官府。负责审案的官员审了半天,也难以断明是非。
恰在此时,石敬塘来此地公干,听说了这件事,就来到大堂上,对审案的官员说:〃我教你一个办法吧,把这匹马杀掉,把马肠子剖开,看看里面有没有粮食。如果有粮食,就证明马吃了粮食,那么就把这个士兵杀掉;如果里面没有粮食,就证明这个老板娘是碰瓷讹诈,就把老板娘处死。〃官员立即命令杀马、剖肠,结果发现,马肠子里只有草料,没有粮食,证明那个老板娘是讹诈。真相大白后,那个老板娘被处死了。这件事后,后唐时期碰瓷讹诈的事情大为减少。只可惜了那匹无辜的马,老板娘也万万没有想到,只是想讹一点粮食,却碰上了石敬塘这个狠人,反丢了性命。
碰瓷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并使人的价值观念发生紊乱。近几年,碰瓷案件时有发生,主要有机动车碰瓷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讹诈赔偿和扶起摔倒的老人被反诬为肇事人。媒体时常报道有老人摔倒被扶反被讹诈,哪怕自己无辜也难以撇清责任,如此一来,社会上的敢于出手相助的好心人越来越少,而真正需要帮助的通常没有人敢理睬,扶不起的老人,折射出整个社会伤不起的道德契约之痛。
面对摔倒的老人,好心人还是要勇于站出来走向前,当然也要尽可能保护好自己,对遭受碰瓷讹诈的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司法部门要坚决对那些倚老卖老、老而不尊的〃碰瓷老人〃说不,让他们付出沉重的道德和法律代价。浙江的滕先生率先做出了榜样。2018年9月2日,浙江省金华市的滕先生在上班途中遇一起交通事故,他扶起了摔倒的曹先生后被怀疑为肇事者,更让滕先生恼火的是,曹先生的妻子在事故未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认定他是肇事者,并骂他〃不道德〃〃不垫付医药费〃。9月6日,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曹先生摔伤是单方事故,与滕先生无关。9月14日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受理了滕先生诉曹先生见义勇为损害赔偿一案,滕先生诉求曹先生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刊登道赚声明,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这次起诉的社会意义在于通过司法介入的方式,使做好事的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让我们未来见义勇为时,有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撑,让愿意帮忙的好心人越来越多,使碰瓷讹诈的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少,促进构建互帮互助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