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地摊上买了2个T恤,一起才40块钱,但是今天早上还是穿了之前的旧衣服。
不是不舍得穿新衣服,而是觉得旧衣服不大好了,我再坚持穿一段时间,把它们彻底穿坏掉再换新的。
其中一个T恤,去年在右夹肢窝那里破了一个小洞,我缝上继续穿,今年左夹肢窝也发现了,继续缝缝补补。
想着这个位置不容易被看到,毕竟谁也不会动不动把胳膊举高高。
当然如果外出见人,还是觉得不大体面,哈哈。
毕竟纯棉的,已经穿了几年,领子那里都有点变形了,具体几年,也记不得了,至少三年了吧。
我这人就是这个习惯,别人喜新厌旧,我恰恰相反,用过的东西都不舍得丢弃,总想着物尽其用,可能还是小时候穷惯了。
按这速度,其中一个旧T恤应该能在今年夏天结束自己的使命,因为已经发现三四个小洞了。
有时候也会想起孩子说的那句话“我看你挣这么钱,最后都给谁花?”
我也不知道给谁花,这些年给父母,给兄弟姐妹,给朋友,给孩子,都算大方,唯独到了自己,就是不舍得。
这么想,唯一亏待的就是自己了。
还是钱不够多呀,如果够多,谁不会花呢?来日方长,还是好好挣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