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三线一单”编制是在山东省一张底图上,将行政区域划分若干环境管控单元,在环境管控单元中确定“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提出差异化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形成“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