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口肉   决定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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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段日子,应该是 比现在还要 阴冷些。

      我记得 自己穿着一双 姜黄的切尔西短靴,伸到膝盖的黑色羽绒服 包着 盖到脚踝的灰麻裙摆。而你,穿着被我嘲讽说 十分难看的某款军绿色花袄子,还有那 冻死也只穿一条裤子的麻杆儿腿下 拖着的黑色某款潮靴。

        我们走着,就那样漫无目的的走着,我们是真的走了很长一段路啊,长到忘记周围,忘记空气中 其实还夹杂着些许 不解风情的雨…….

        途中,我问你 累不累,抑或 冷不冷,你说 不累也不冷,还想这样走下去……我是真的习惯了走下去的,随着渐渐长大,“走着”成为我自我调节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你,今日的你,我又怎知,是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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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喜欢一个人 喜欢到失去自我,就真的该去好好检省了。

        我以为我不会。

        直到,为了一口肉,我决定跟你走。

       

        我不清楚 你是否还记得:你说《东邪西毒》里 那个女人,不开心。是啊,她是真的不开心。看着她,活脱脱另一个自己,却也只能一边看着 一边憨着。

        我以为 你明白,也以为自己 不明白。

        你说你 不快乐,我却以为 自己那时 很快乐。那远方的鸿雁,跨过万峰翠湖 越过碦斯特,挥动着翅膀 在云端 写下了对你的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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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如今,你留下的没留下的,成就了我对于过往的 那份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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