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出门买菜。戴上蓝色口罩,帽子也不顾了,抓一副黑色棉手套边走边把五个指头套进去。我的脚上穿着灰色的棉短靴,刚刚洗衣服溅了不少水点儿上去混杂着荡落的尘土,妹妹夏天穿的灰色运动裤又套在了我的双腿上,穿了厚棉裤的双腿套上薄薄的灰色运动裤简直称的上肥硕,肥硕的我照着镜子直想笑,再加上我穿了妹妹的橘黄色的长筒袜橘黄色显眼地着落在短靴和运动裤的束口处。赶紧走到电动车前,右腿回旋上跨,下一秒就扭正屁股便骑上座了。双手握把,右手下拧加电,要骑到菜铺去,买韭菜、豆芽和蘑菇。爸今天炒菜。
电动车往前开的路上,我想到自己的装扮以及荡满尘土的头发,溅满水点的鞋子。难道这样装扮这样邋遢就不能描写生活的幸福感了吗?就不能感受迎面来的暖阳,吹过耳边的清风,人群的鼎沸声了吗?杨熹文的文章写她写字的时候妆容得体,居家不出门的时候也是如此。所以我一直都认为只有一切都得体、手上抹了茉莉香的护手霜之后才要拿起笔写下文字、只有此时在天空绝美的时候写下的字才真实细腻觉察出优美来。但邋遢的我骑着电动、经过村里棉衣黑亮的单身汉、到了走不下十步的狭小菜铺、碰到只涂了红色口红张罗着买菜的女人和此时又走进来问还有豆腐卖的黑乎乎老汉时,像杨熹文那样连头发丝都被整齐地修理过的“惬意”和“精致”变成了火星上的物质,离脚踩的真实生活过于遥远。但那并不代表着描写真实的生活”不美。不必用形容词修饰,只是去观察,去描述。
嗯,邋遢的我龇牙咧嘴笑起来,买完菜就再骑上小电动,穿过坐街的中老年人,顶着蓝天和白云,兴冲冲地回家去。爸今天要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