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觉得这句话没有错。
朋友说他最近买了一双新鞋,就是一开始有点磨脚后跟。
但是实在太喜欢了,所以一直也没舍得换,于是磨脚后跟的时候,就往脚后跟贴两片创可贴。
我问他然后就不会疼了吗?
他摸着后脑勺笑着说疼啊,但是因为贴了创可贴后,就不疼了,所以就觉得没关系了。
但其实还是会疼,只是觉得自己挺喜欢这双鞋的,也许穿着穿着就合适了呢。
因为太喜欢,所以忘记了疼。
就好像是两个人在一起,总免不了有意见不合的时候。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独立体”,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底线跟原则,但是可惜的是,我们每个人的底线跟原则又不全都是一样的。
所以在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里,有些人通过不断地磨合,最后走到了一起,但是那些在磨合的过程中失败的,最后就分道扬镳了。
后来再遇到朋友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没有再穿那双鞋了。
他告诉我说,他发现虽然很喜欢,但是如果穿着一直都觉得不舒服,那还是不穿了吧。
没有什么喜欢不喜欢,只是合适不合适。
但是能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确实很不容易。
所以我们都会想着,尽管一开始可能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是我们会尝试去接受对方的一些不同,理解并尊重。
没有什么合不合适,只有喜欢不喜欢。
经常听到身边的朋友说,喜欢是一种具有很强大的力量。但是我觉得,喜欢是会让人变得强大,有时候却会变得像是一种束缚。
因为喜欢,所以必须跟着对方改变,最后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其实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你们不是不喜欢对方了,而是不再适合彼此了。
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当你不喜欢了也没有错,只是在喜欢的这一条路上,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但是我觉得,如果你真的遇到了一个很喜欢的人,即使前面千万险阻,那也要冲上去。
喜欢的时候,拼尽全力;不喜欢的时候,那就挥手告别。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