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重庆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发展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在各地现有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基础上,2021年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数量占城乡社区总数比例达到60%,力争2023年全部覆盖,2025年实现整体提档升级和健全完善。
《通知》要求,围绕城乡社区“一老一小”,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根据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及志愿者的意愿、特长,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七大行动”,精心设计并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乡村振兴、扶老助困、扶残助残、便民利民、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应急救援、治安防范、儿童青少年关爱教育、公共文明引导、群众文化生活、科普及政策法规宣传、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结合城乡社区实际,围绕关爱特殊群体、回应群众关切、推进平安建设,开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更好服务困难群体,回应基层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对特困(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以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群开展巡访探视、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养生、应急救援、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全面提升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弘扬为老志愿服务精神,助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指导、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亲子关系维护、学习辅导、兴趣培养、公益活动、科技科普等志愿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困难群众救助志愿服务活动。对困难群众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走访慰问、纠纷调处、专业技能培训、照料护理、送医陪护、能力提升、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融入等志愿服务,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与关爱,以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高社会幸福指数。
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助残联动机制,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开展康复理疗、需求评估、送医陪护、生活照料、宣传政策法规、法律援助、心理辅导、文体活动、能力提升、就业指导等志愿服务,鼓励大学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突出“军”的特色、彰显“兵”的优势为工作方向,以广大退役军人为重点,加强思想引领、组织动员和服务支持,结合退役军人优势特长,建立城乡社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参与应急救援、治安防范、环境保护、心理疏导、红色宣讲等志愿服务,在推动乡村振兴、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依托“青少年之家”活动阵地,以青年志愿者为重点,通过“共青团+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的运作机制,组建青少年志愿服务队,为辖区内居民广泛开展亲情陪伴、素质拓展、自护教育、思想引领、心理辅导、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用青春力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特殊时期志愿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水灾旱灾等特殊时期,发挥志愿者扎根社区、熟悉社区的优势,依法有序配合当地乡镇(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帮扶救助、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关系调节、生活用品配送、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关爱、确诊患者及家属情绪疏导、老人及儿童陪伴呵护、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宣传、文明、退役军人事务、团委、残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城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强化“五社联动”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元共治体系。要加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加强典型培养,加强评价激励,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