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喜欢,鲜衣怒马,遥不可及却又不可一世

有人抓住秋日写仲夏悸动,亲着秋的锁骨,吻落凛冬,野树不知春日相依,皆是凡人,臣服于他撒向天际的温柔。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初一第一次运动会的开幕式上。

清晨,微弱的晨曦晕染了一小片天空,照耀在校园的小角落。阳光透过树叶的空隙洒下来,在地上形成了一个个斑点。凉爽的微风拂面而来,干净清新的空气混杂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沁入心脾,令人十分舒坦愉快。

每个班按队队形站好以后,大家都有些兴奋,也许是不用上课的缘故,都在悄咪咪地跟旁边的人窃窃私语。

我有些无聊,就晃着身子到处乱看,就是这一转身,可叹惊鸿一瞥,误入眉眼欢喜多年。

他穿着一身白T和黑色的休闲长裤,一头利落的短发,高高瘦瘦的。

他可能刚好和朋友讲到了好玩的事情,他笑了起来,眼睛成了弯弯的新月,脸上有两个甜甜的酒窝。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看起来十分的干净温暖。

那一刻,阳光仿佛都被他的笑容收敛再一起释放,耀眼而美好,砰的一下撞进了我的心里,就像久归于平静的湖水泛起了涟漪。


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因为他,我做了好多好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傻乎乎的事,虽然不可思议,但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可是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这样的吗?鲜衣怒马,就像七八岁的英雄梦,遥不可及却又不可一世。

青春期的女生,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摸清楚他的作息时间和行走路线,就可以在路上碰见他,哪怕只是远远地看几眼,便也觉得心生欢喜。

有时候周末回家故意和他坐同一辆公交车,公交车在路上缓缓行驶。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照在座位上,我看着他的背影,好希望时间再慢一些,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呆久一些。

还有就是我和他是同一个体育老师,所以我们是一起上的体育课,这是我一周里面唯一可以近距离接触他的机会。

他很喜欢打篮球,所以每次做完热身运动以后,他就去和一帮男孩子打球去了。我就坐在距离篮球场不远的台阶上,假装在看风景,其实眼睛余光偷偷看了他好久。

在篮球场上来去自如,熟练地运球,尽情的挥洒汗水,一跃一抛,篮球脱离手在空中形成完美的抛物线,落入了篮框中。

潇洒肆意,用尽全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大概就是少年最美好的样子。


因为我有一个小学同学和他一个班,我就通过小学同学的QQ空间摸索到他的QQ,然后加了他。验证消息发出去的那一刻,我以为会被拒绝,因为没有写备注,但没想到他同意了。

加了联系方式以后,我有看他的QQ空间,了解他的过去,让我觉得都自己似乎离他也没有那么遥远。

他没有问过我名字,我们之间没说过一句话。

他就那么安静地躺在我设置的单独的列表里,不曾靠近不曾离开。


这样的状态一直保持到了初三,他没有选择参加中考,去读了中专。

我喜欢他他不知道我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我们不是在同一条轨迹上行走的人,就不要强行扭转彼此的人生轨迹。这也是我自己一个人的秘密,既然从来都不曾让别人知道,那干脆永远都别说出来。

所以在他离开前我也没有选择表白,因为我知道这改变不了什么,他只会觉得我根本不认识你啊,你怎么会喜欢我呢?那多尴尬啊。

我们的相遇本就是一场意外,人生轨迹的一次单方面的短暂交错,尾声潮落,致敬这场遇见,然后放在心里,终成最温暖的记忆。

天涯陌路,后会无期。


再后来,我考上了我们市的重点高中,我删掉了他的QQ,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高中三年,我按部就班地学习和生活,忙碌之余,偶尔还是会想起了他,想起那段奋不顾身喜欢一个人却不求回应的日子。

随着时间的流逝,到了现在,2021年,我已经不太记得他的样子了。当初非他不可的喜欢我也放下了。

总之,希望我们彼此各自安好,都能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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