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佛教授Michael Sandel以《关于公平和正义的入门课》为基础的讲座上,他提到了一个道德困境:在限定的情境下,是否赞成杀死一个人,来保全其余五个人的性命。大多数在场的学生投了赞成票,以一保五符合利益最大化的诉求,似乎是最优选项,但是事关生命,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相同的困境也出现在《豪斯医生》第一季第四集里:豪斯必须给两个婴儿使用不同的治疗方法,以此来确诊其他患病婴儿的病因,而这两种方案,很有可能使其中一个婴儿夭折。
《豪斯医生》的精妙之处在于,它并不像大多数电视剧那样,只期以娱乐观众的面目示人,而是尽力挖掘人性中最为真实的面貌。对于既风险又存在道德和法律困境的选择,诊断团队成员均表示不能接受。豪斯在与卡蒂、法律顾问的三人会议中重申了自己的观点:这样做至少能够拯救其他五个患病的婴儿,它所付出的代价是最小的。卡蒂许可了豪斯的诊断方案,小组成员向两个婴儿的家人说明了两种不同的治疗方法,同时隐瞒了两个婴儿有相同病征,所采取的治疗方案却不一样的事实,最终的结果却让人伤痛:其中一个婴儿在治疗中夭折了。
这一集的中心并非仅仅落在这个选择困境上,这个问题对于把诊断当作解谜一样乐此不疲的豪斯来说,是一个艰难但并不痛苦的决定,而在卡梅隆医生身上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反应。她无法面对因婴儿病情而惊恐伤痛不已的家属,无法跟他们客观地讲解病情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试播集里,豪斯曾经问起卡梅隆为何没有选择依靠美貌赚轻松钱,却选择了医生这个高风险的职业,他认定卡梅隆是一个受到过伤害的人。在第四集中,卡梅隆的“不忍心”使她无法将客观的事实讲解给病人家属听,她在处理这个问题上陷入了困窘的局面。就豪斯的性格来说,他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因此他不希望卡梅隆在处理相关问题上的逃避和美化的行事方式,他几乎是逼迫她去将婴儿夭折的消息通知给家属,这让她陷入了痛苦之中。
通过卡梅隆就这一件事件的应对情况,我们得到更进一步了解她的机会。在与弗曼的交谈中,卡梅隆说到:“自己死比看别人死更容易”。卡梅隆这个说法是非常有道理的,就如前文所提到的以一保五的选择来看,选择是这六个人以外的人所做的决定,因此决策人必须承担后果,无论是哪一方被杀死,都将给他带来影响。但是,如果我们假设这六个当事人中有一方选择自我牺牲而拯救另一方,那么在外人看来反而会显得相对心安理得一些,人们会感动,但不会像前种选择那样充满负罪感。
卡梅隆的过去仍然让豪斯好奇,对于威尔逊关于如若卡梅隆因此(即向病人家属通告死亡)承受压力,那么她应该考虑研究工作,而并非站在医疗第一线上来,这一点豪斯并不认可,他清楚地知道卡梅隆存在主观情绪,而它会左右她处理医疗问题时所必需的客观态度,因此他将继续在这个问题上不断地折磨卡梅隆。在发掘自己团队成员的弱点,并以这种反复试探和敲打的方式来让他们更坚强更勇敢地直面自身问题的行事风格上,豪斯总是这样穷追不舍不依不饶的,对卡梅隆如此,对13和其他成员也是如此。
最后,谈一谈这集的病例诊断,虽然诊断团队的每一步都似乎有理可循有据可依,但是最终得出病因的诊断,却是通过“婴儿在出生后六个月内共享母亲抗体”这一原理为基础得出的,这就多少让看过第二集的我们有些大跌眼镜,因为这一集与第二集几乎是相同的诊断依据,只是发病的时期不同,通过对健康婴儿的母亲与患病婴儿母亲的抗体对比而得出病因,这种诊断应该要更早被提出来才是。当然,鉴于这一集的主题和电视剧的制作需要,这种选择能够被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