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女官也并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当上的,政审通过还要经过严格的选拔机制选出来的,选拔的标准非常高,最重要的要求是品德端正、知书达礼。选拔的流程也十分复杂。
首先是划定一个范围在民间进行初选,初期是以苏杭二地,后以苏杭、松江、江西、及广东番禺一带入选者居多。初选时,往往由礼部奉诏谕地方有司,或皇帝派内官为钦差,点检民籍,访其品行端庄、粗通文墨者,聘以银币,允许父母送至集中地。“聘以钱币”、“蠲其徭役”明初女官的采选并非强迫,而且一旦入选,泽惠其家,选出的女官不仅会免除家中的徭役,连路费也由朝廷承担,这无疑是对贫苦家庭的恩惠。
第二步是将初选者载入京师进行复选。分三轮淘汰:①按身高体重筛除;②查面相、口音;③“周行数十步”测仪态。
据明人陈启荣记述,复时“每百人以齿序立,内监循视之,曰某稍长,某稍短,某稍肥瘠,皆扶之去。明日,诸女分立如前,内监谛视身目口鼻,发肤腰领肩背,不合者去之。又使自诵籍姓年岁,听其音之稍雌、稍雄,及吃浊者,去之。明日,内监使女子周行数十步,观其丰度,腕短趾巨、举止轻躁者,去之。留者仅其半矣。”
第三步将复选合格者带入内宫细验。①老宫女检查肌肤健康,排除体疾;②考问文史,测其文化水平,合格者以姓名称为某某女,;③观察1个月,评性情刚柔,通过后分派六局试用;④次年授官秩,六尚主官正五品,司官正六品。高于地方县令;俸禄优厚,任期5-6年可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