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对于法学有什么样的自我理解?(作答要求:准确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态度以及思考)
从高二最开始接触法律到现在的大学本科专业,两年多的法学学习,慢慢改变了我最初的想法,都说法学“难如登天”,我觉得倒不如说这是一门“细水长流”的学科。
我的态度:首先我是真的热爱法学这门学科,喜欢去研究这样的社会科学,在高二学期我第一次接触到了法学,真正踏入了法学的殿堂,但是当时的教材仅局限于民法并不涉及其他门种的法律法规,并且在没有学习法理学的情况下,我也只懂得去死记硬背法条,加之为了参加高考,我也别无选择去进行更深入的学习,没有办法去深入探究内部的底层法律逻辑,现在回想那段时光还真是佩服我自己,在当时高中的一个应试教育下的法学学习环境下我竟然还能自得其乐,探究法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最后高考志愿我的所有专业都选择了法学,如愿以偿成为一名法学本科生
我的思考:学习方面思考,最初的印象,认为法学就是一个单纯死记硬背的学科,步入大学真正学习法理之后,我才发现一旦陷入死记硬背的循环那么法学注定是学不好的,它给我的感觉是,你需要有清晰的社会科学逻辑,只有把逻辑基础扎实才能建立各方面的法学学习,一切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当真正理解吸收掉法学逻辑之后,其实再去背各种法条就很游刃有余了;其次,在你学习了一定时间的法学再去观察社会就会很有趣,社会洞察力会增强,社会预测力会提升,人性的思考会更加透彻而不再是别人说什么是什么的木头人
价值层面的思考,法学的存在,通俗易懂来讲,它是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亡法而国不立,不论是驰骋在法学界的法学名人,还是像我这种初入法界的新生力量,我相信每一位法律人心中都有共同的两个字“正义”,不仅仅是为了赚钱生活,更是为了斩恶见明,树立并尊重法律权威,捍卫每个人心里的正义,选择法学这条路注定了会遇见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人性百态都终将在法律的天平上一一呈现,但是学习法学,也注定要回归到生活实践,脱离了具体生活,法律也将是一纸空文,法律人最不该有的就是高高在上的傲气,我们跟普通人没有区别,学习法律也时时刻刻被浸润在法律里,每个人都是法律的一部分,需要去遵守一切法规,树立法律权威,帮助人们捍卫他们被夺去了的正义,一个高高在上,拿着法律知识去过度审视别人的法律人,注定会被法律反噬,法律不会说话,会说话的是运用法律的人,法律的上述价值能否顺利实现,还要看新生代法学新生的力量。
2.在法学的学习过程中,你一定遇到许多困难,都有哪些困难,你又是如何解决的?(作答要求:①具体描述出你的困难②清晰表述依靠什么原则帮助你解决了困难,又是怎么解决的?)
我在学习过程中最困难的是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应用的衔接,比如我今天确实弄懂了一种法学理论,但是回归到生活实践真的是困难重重,你会发现有一些理论里没有提到的东西,有可能这种情况既适用第一种理论又适用第二种理论,而第一种理论和第二种理论会出现一些模糊的交叉让我难以抉择分辨,这个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做题”原则确实是有用的,因为我现在的法律知识不足以支撑我去参加一些案子的解决,那通过做题来构建生活中的各种情形是再好不过的了,这周我复习了刑法,重点去复习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空间效力,而刑法的空间效力又包括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折中主义,普遍管辖主义,在具体了解这些主义的含义后,还是特别抽象,于是我上一些题库去寻找了好多相关的试题,经过大量的练习(具体怎么练习看自己的能力就好,因人而异这里不过多赘述)也彻底地理解了它的各种应用情形,成果如下
反思:“做题”原则看起来比较固化,本质上我确实在沿用中学时代的学习方法,现在许多人也在诟病这种原则,但是实话讲,每个人都是从做题阶段走过来的,并且没有这种原则打下基础又凭什么去接触更高端的理论呢,“做题”原则是需要每个人去把控这样的度,不超过这个度,还是有很多良效的,当然它的弊端我也坦然承认,但什么东西是十全十美的呢哈哈哈,还是看个人怎么去理解怎么去使用了,希望自己能在法学这条路上“细水长流”,攀越一座又一座高峰,发挥法学该有的价值,走出一条康庄大道,捍卫正义。
本文是【大学生学习思维与元认知】课程作业,作业类型是“自问自答报告”,指导教师:张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