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女孩的自序

我,平平无奇的一个留守女孩。从什么时候开始留守呢,从我出生的第18天开始留守,有比我还早的吗?

我,出生于N市,是我姨妈一家所在的城市。我的妈妈,一位40岁的高龄产妇,为了拥有二胎凑成好字的美好心愿,从T市为躲避各种计生人员,一路颠沛流离到N市,产下了我,一路艰辛,却没能达愿。

我的妈妈告诉我,出生后,姨妈姨夫都在医院的床边劝说她:送人吧,要俩闺女儿干嘛呢?家里条件十分窘迫,医院里一对儿夫妻看上了刚出生时白净的我,人家是生了个儿子,想要个闺女儿回去凑成龙凤胎养,妈妈这么一五一十的跟我描述着我出生时的场景。妈妈心动了,因为对方夫妻愿意出5000元营养费给我们,但是提出了永远不能相见的原则要求。妈妈听了,又犹豫了。就在我摇摆不定的人生去路选择时,爸爸作为一家之主发话了:“即使是砸锅卖铁,我也能养大,不送人!”妈妈如是说,这句话,在我十几岁时,妈妈讲给了我听,让我的眼睛蒙上了雾花儿。

妈妈回T市了,就在她生完我的第18天,T市的姐姐还在念书,家里各方面都在等着用钱。爸爸妈妈决定把我留在姨妈姨夫家,委托他们抚养我一段时间,再来接我。接下来的两年,我似有似无,有些懵懂的记忆,也有些是妈妈,姨妈长辈们在我长大后,一遍遍一次次告诉我,给予我的一些记忆。

我在姨妈家长到2岁,姨妈给我妈妈打去了电话:“来把F接走吧,我儿媳妇在家吵架闹事儿了,说我自个儿的孙子没空带,给妹妹家带孩子,日子没法儿过了。”爸爸来了,辗转了几次公共汽车,拧着包,牵着两岁的我,回到了T市。

据妈妈描述,我日思夜想哭着喊着要姨妈姨夫,要回N市找他们。妈妈领着我去了同村的小姨妈家,指着她说:“看,这也是你的姨妈。”我哭着说:“不是她,不是她,是N市的姨妈,我要N市的姨妈。”

不知用了多久,我习惯了这个新环境新家庭,我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一个大我14岁的姐姐,看似很不错很温馨的感觉。

爸爸在工厂里做车间主任,妈妈的工作是,菜农,每天凌晨三点就要起床,把刚摘好的最新鲜的蔬菜瓜果,用两个大大的箩筐架在二八杠自行车的两旁,车身太重了,妈妈只能在夜色中推着自行车,步行三里路到镇上的市场去卖菜。妈妈起早贪黑的工作,根本没有办法在家照顾一个两岁的孩子,家里也因为生二胎,交了罚款,没有任何积蓄。我,只能被送到了亲戚家:住在镇上的远房亲戚姑姑家,姑姑常年患有心脏病,终生未能生育子女,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小的水果店营生,妈妈将我寄养在了她家里。

这中间有两三年的事情,我竟然一件也不记得。只是单纯的听妈妈讲起:今天妈妈卖完菜,抽空去看你的,你捧着吃饭的碗,坐在小痰盂上吃着饭;今天我卖完菜去看你,你站在门口,就那样看着我,我让你叫我一声妈妈,说了半天,你都不肯叫;今天我卖完菜,给你送去了一个大西瓜吃......

我的寄养故事,暂且到我5岁了,需要上幼儿园了。我长大了,也懂事了不少。爸爸妈妈把我接到家里,报名了家门口不远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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