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整理行李的时候,接到了电话,曾经暗恋了多年的女生,她说她哭得好伤心。
说是暗恋,其实彼此都有直觉。26岁,不大不小,家里催了她三年,她说她喜欢富士山,将来娶她的人一定要带她去一次。
29岁,她订婚了,家人告诉她,这个年纪应该要的是戒指。不是富士山。
那时候流行送杯子,一杯子,一辈子。距婚礼还有三个月,我加足了三个月的班,婚礼的前一天,我悄悄把那个刻着富士山的杯子放在了她办公桌的抽屉里。
一去七年,原本早该忘记。她说儿子太顽皮,家里能拆的都拆了,早上忽然翻出角落里的旧杯子,把杯盖的保温隔层和圈垫全揭了,她终于看到了,当初等了三年的戒指。
我沉默了。然后告诉她我现在富士山下。我说,我曾经是个很贪心的人,爱过好多的女生,为他们做了很多烂漫的事,只是很快我就全部忘记了,现在没有一件能记起。但后来,她们每一个都过得很幸福,非常的幸福,我希望,你也会一样的幸福,真的。
拦路雨偏似雪花,饮泣的你冻吗?
这风褛我给你磨到有襟花,连调了职也不怕
忘掉我跟你恩怨,樱花开了几转,东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遥远
曾沿着雪路浪游,为何为好事泪流,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原谅我不再送花,伤口经已结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