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岳父岳母在华鼎世家小区租了一家底商(位于小区里面),因为疫情的原因生意做不下去了,和房东友好协商解除了合同,现在将要搬离,搬离之前需要结清水电费,所以找小区物业查水电表。
我岳母3.30号(周一)去找了一次,物业那边说最近人手不够,让过两天来。然后4.1号(周三)又去找了一次,物业又说查水表的人不在,让过两天再来。我岳母想着我周六刚好放假可以一块儿搬,就没再多说什么。4.4号(周六),我和我岳母岳母就一块儿前往小区准备搬离。
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之前店铺就给办了一张出入证,所以只能我岳母一个人进去,我们就在外面等待。
过了一会儿,我岳母带着满脸的失落从小区出来了,一问原因,物业说清明放假人手不够,让4.7号(周二)再来。我们说那我们先去收拾东西,先搬一些,结果物业说水电费没结清不让搬。
因为现在是疫情防控时期,为了配合防疫工作,我又没有出入证,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我就强忍着怒火离开了。
我想说的是,物业凭什么限制我们搬离?难道是因为我们没交水电费?我想提醒物业的是,不是我们不交,是我们跑了三趟,你们都找各种理由让我们过两天再来,我想说只有你们有事儿,我们的时间就不是时间吗?我们都得等到你们不忙了,你们有时间了,你们说可以来交电费了,我们才能来交吗?
为什么物业作为一个服务机构,搞得自己牛逼哄哄的,就因为我们不是业主,我想提醒你的是,你们业主交的物业费还是我们这些租户出的房租给交的。再说了,即使不交水电费,你们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你们凭什么限制我们的私人财产,凭什么限制我们的出入自由,我想问的你们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义愤填膺气难平",作为一名法本出身的一名法律事务从业者,面对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自然是难以忍气吐声的,然而我的岳父却说,没办法,水电费没结清,人家物业就是不让搬!只能等周二人给查完水电表,结清了才能搬。
我心想,宪法都规定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人身活动自由是每个人基本的权利,我们为什么要看物业的脸色,我就不信没人管他们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第一次拨打了我们的市长热线“12345”,接电话的是一位工作人员,他听取了我反应的问题,做好了记录,找到了对应的街道办事处,然后告诉我说,会尽快联系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没想到,效率还挺高,下午的时候就接到了华鼎世家小区居委会的电话,给我来电的是一位男工作人员,从他的说话中可以听出来确实去找物业了解情况了,但是我觉得他的态度不是很好,而且有明显的偏向性,偏向物业。
一上来,他就说,我了解的你们不是说好了周二结清嘛,现在还有什么问题,你的诉求是什么!我想说的是,别人拿了你的东西然后说过两天还给你,你就当没事儿了嘛?
然后,他还说是我们直接去找物业了,没有提前预约,我顿时无语了,我想问的是,去交水电费还要提前预约嘛,即使需要,我们第一次去的时候物业为啥不说,我们跑了这么几趟,现在你出来告诉我们说,物业这边需要预约!
我想说的是,你这个居委会真是跟物业穿一条裤子,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嚣张,原来是背后有人给撑腰!我也终于知道我岳父为什么会说,没办法,就得等物业结清了才能搬。
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现实和理想还是有差距的,法治的建设不仅需要理论、制度的保障,更需要一批具有法治思维的办事者去实践他,怀着一颗公平正义的心去衡量他。
法治不是冷冰冰的制度,而是有温度的治理、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而不是聚集小的利益圈子的屏障。
等到今天下午的时候,我又接到了朝阳区回访中心的电话,他们问我,有没有人联系我处理问题,问我对处理的结果是否满意,我本想把居委会的这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态度给投诉一下,但是一方面为了给自己的多留一些美好的期望空间,另一方面也不想把问题闹大,我回答说:还行吧,说了周二给解决。
是的,我只能说还行吧,因为我不知道周二的时候物业会不会再找出什么别的理由来限制我们,我也不知道居委会会不会让我们再去跟物业预约!
我只能拭目以待,不过从这件事给我的感受是,我们国家目前建立的机制是健全的,处理问题的速度是高效的,但是最终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执行人员切实树立法治思维,不带任何偏见和利益地去处理问题。
当然,“权利意识”需要制度的保障,更需要老百姓“内心的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