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八月的尾巴炎热异常,太阳没有遮挡的曝晒在柏油马路上,仿佛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掀起一阵热浪。
偶有行人路过通往唐人街的巷子,里面传来的蝉鸣声嘶力竭不用仔细去听就吵得人心烦意乱。
衣着得体的白人妇女捂着自己孩子的眼睛警惕得瞥了一眼巷子背阴处藏着的几个少年,快步离开。
“里面真的只有一个人吗?”暗巷里传出声音。
带头的小个子亚洲人看向不远处的超市头也不转的问道。
“噢邦尼!你总是这么谨慎,里面真的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亚洲人,我们没有必要这么小心。”
站在邦尼身后的黑人少年比他高出一个头,此时正有些不耐烦的把他往外搡。
“我从修理行带来了些家伙,软的不行我们就来硬的。”
名叫邦尼的少年终于被同伴怂恿着走出阴影,与他同行的黑人是在汽车修理行上班的同事,他们已经两个月没发薪水了,饥饿感消磨着理智,在此期间好像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能被原谅,甚至是去抢劫一家小超市。
随着推开超市门的动作,邦尼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他太饿了,超市里琳琅满目的速食让他直咽口水,而他的黑人同伴更是在打眼一看确定了超市里只有收银员一人后毫不客气的往胸前垒了几大盒熟食。
第一次干坏事的紧张感使他们完全忘了开始更加夸张的计划,随手拿了些吃的转身就准备跑。
“客人请在这里结账。”声音从柜台方向转来,邦尼自进门就不敢正视的店员朝他们逼近,他从余光里审视那个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
超市里蓝色的员工服非常合衬,纤细的手指,饱满的指甲,手的主人有一双很亮的眼睛却被侧分的刘海盖住一半。
这样干净的一个人,邦尼更加不敢看他了。
但邦尼的同伴似乎并没在意这个亚裔少年的询问,他又顺手拿了几包香烟放在口袋里,然后猛的撞开了已经站在他们身前的收银员,朝外跑去。
被撞倒在地的少年发出闷哼。
邦尼大脑一团糟,他知道他现在最该做的是逃跑,可他更想伸手去拉那个倒在地上的收银员。
踌躇了几秒,已经跑到门外的同伴高声叫着他的名字,邦尼方才慌慌张张的往外跑。
收银员随即追了过来,大叫着抓小偷。
风吹乱了他的头发,邦尼看到他侧脸上好像有一块印记,不及细想来接应的同伴已经把战利品装进布袋,骑上摩托急驶而去。
邦尼在后座上朝回看,那个少年追了一会趴在路沿上大口的喘气,不知道是出于同种族的心心相惜还是那双过于干净的眼睛让他于心不忍,邦尼突然想再回去看看。
晚上十点正是纽约市中心最热闹的时候,可这份热闹并不属于接近有色人种聚集地的破旧街道。
不同于白天的酷热,夜晚浓厚的墨色包裹着晚风统治了整条街。
大部分的商铺都关门了,街边年久失修的路灯垂死挣扎着闪来闪去,邦尼几乎是摸着黑回到了白天的小超市。
24小时经营的小店在黑暗里显得非常突兀,邦尼站在阴影里看到白天那个收银员在忙里忙外的搬东西。
显然那些杂货对于他来说有些吃力,没搬几箱他就开始摇摇晃晃,有人站在他旁边却没上去搭把手。
“喂,Cho我请你可不是来看你磨蹭的,换班的人就要到了你能不能快一点。”
指手画脚的人可能是收银员的老板,邦尼踏出阴影的一只脚又缩了回去,他不敢过去。
“我早说过找个黑人都比你好,今天又被抢了东西,再这样下去你的那点薪水可不够扣的!”老板还在嚷嚷,他呼出地烟呛的Cho直咳嗽。
邦尼也跟着难受起来,他第一次做这种连累别人的事,在饥饿感被填满后负罪感席卷而来。
收银员终于把东西搬完了,而他的老板依然像只苍蝇似的围着他乱转。
“Cho你该感谢我给你这份工作,这个区谁不知道你是个瘟神。”
这句话像是触怒了收银员,他紧握着拳头没有说话。
“噢,别这样看着我,就算你用头发把它遮住我也知道那里长了什么,别人都说那是恶魔的印记,可我依然请了你!在阿拉巴马我这种有善心的人会被叫救世主,我不喜欢那样恶心的称呼,可你得对我心存感激,清楚吗孩子!”
超市24小时经营的招牌红红绿绿的印在收银员脸上,邦尼看不到他的表情,却清楚地看到他握到泛白的指节。
“谢谢您先生,请问我可以下班了吗?”
老板好像对这样没有诚意的感谢不太满意,不过还是放他走了,收银员朝老板鞠了一躬沉默着跨上单车,向唐人街的老巷骑去。
邦尼远远的看着他湮没在夜色里,忽明忽暗的路灯随着人影消失终于不再闪了,整条街一片漆黑,远处的蝉鸣声渐弱,垂死挣扎的好戏似乎快要落幕。
湿热的风卷着尘封的记忆不断拍打在邦尼身上,幼年时的酸楚感觉又返了上来。
风中的少年抚开肩上的落叶看天。
大概快要下雨了。
2、
一个人在明面上表现的越奸诈,私底下他就会被坑的越惨。
然而大智若愚这句中国的古话并没有在黄种人居多的唐人街里被发扬光大。
有别于外面世界中庸的生存法则,唐人街里弱肉强食的更加明显也更加不需要理由。
可是一旦你厌倦了没日没夜的白昼交替,道德伦理,这样的灰色地带就又散发出了他独特的吸引力,让你不断沉沦,忘了外面的和煦才是长久生存的道理。
皮鞋厂的老约翰就是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他像所有徘徊在资产阶级底层的白人老头一样,爱好抱怨社会的不公,却每月都靠低保过活,这让他常常在他的白人朋友面前抬不起头。
唐人街提供给他一个自欺欺人的舞台,所以即便他不太喜欢有色人种可还是时常过去那里,和社会最底层的人呆在一起他才能自诩为“上层人士”。
每个月初发了工资老约翰都会跑到唐人街的酒吧里打牌,而最近风靡了这里的一种名叫置换牌的游戏更是让他来唐人街的次数增加了三倍。
这个游戏因为砝码对应的不是钱而是写在纸片上的物品,让常年混迹于纽约华埠穷人们的赌博欲得到了极大满足。
在唐人街角落的任何一家酒吧里只要点上一杯啤酒就能玩一晚上。
不过和所有带有赌博色彩的游戏一样,有很多人因此倾家荡产。
上个月老约翰输了一只电吹风,一台洗衣机和七七八八的杂货,论玩牌的技术他根本不是那些老油条的对手,可赌徒心态让他总觉得自已下一次就可以赢回来。
九月初始,老约翰不顾阴晴不定的天气预报执拗的约了他的朋友们一起打牌。
于是这天老巷深处的酒吧准时被推开了门,老约翰还没来得及把他肥胖的肚子挺进门框就有人开口与他打招呼。
“瞧是谁来了!”说话的人名叫狄克,是个墨西哥来的偷渡客。
“我们刚刚还在猜测你那辆‘金贵货’是不是又把它的主人堵在路上了。”
老约翰像是没听出他话里嘲讽的意思,径直走向狄克所在方桌,和他热络的对了对拳头。
“亲爱的朋友,为了这个牌局我可是提前半个钟头就溜出单位了。”
“你那位‘橡胶底’上司没有找你麻烦?”名叫强尼的黑人撞了一下老约翰的肩当作打招呼,这间酒吧是他开的,因为地理位置不好平时也就几个朋友会来光顾,今天店里倒是反常的嘈杂。
“他?不,他没这个心情。”老约翰得意的掏出自己的钱包放在在桌子上。
“今天发薪水,‘橡胶底’先生正在为到手的钱没捂热就要交给他那个催命老婆而发愁呢,哈哈。”
老约翰被自己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他灌了一口啤酒说:“今天的啤酒我请客,祝我们友谊长存。”
“友谊长存!”坐在方桌上的四个人一起举杯。
想做一个常胜的赌徒就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时看清局面的能力和见好就收的自制力。
很明显这些品质恰好是老约翰所不具备的,不过一小时光景他的纸票就输的七七八八。
过分嘈杂的环境让他失去了平日的冷静,他低头翻了翻自己的桌篓,预备压轴的电视机已经输了出去,想到回家后老婆会怎样埋怨自己,老约翰就满头大汗。
他喝了口冰啤酒试图冷静下来,强尼在一旁大声炫耀自己打牌赢来的一屋子客人和几个服务生,气的老约翰嗓子冒烟。
只剩最后一张可以翻盘的票子了,老约翰终于按耐不住把它拍在了桌面上。
“Market street 295号,购物券两张。”
“是那个Cho打工的超市吗?”强尼坏笑着捻起桌上的纸。
“你说cho?那个丑八怪?”迪克在一旁大呼小叫。
“噢别那么说迪克,有人可好他这一口,我听说杂货铺的拉塞尔肯花50刀买他一晚上!”
“别说了,拉塞尔不是那个才被放出来的恋童癖吗?”
“哈哈就是他,所以说我们cho还挺值钱的。”
强尼自顾自的说着,为了继续煽风点火他甚至手舞足蹈的拿胯顶撞着桌脚,并不时发出下流的笑声。
他并没有在意同伴们纷纷低下的头,和不住给他递的眼色,直到一把小美工刀搭在他黝黑的脖子上。
“或许我该付给拉塞尔50刀让他教教你怎么管住自己的嘴!”
Cho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强尼的背后,他紧握着美工刀的手指因为气愤而不住颤抖,锋利的刀刃磨破了强尼的皮肤,暗红色的血液顺着脖子向下流。
“噢!他疯了,他疯了!”强尼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的大声尖叫,不过有碍于驾在脖子上的凶器,他不敢动。
关于Cho这名十来岁的少年有各种各样的传说,故事里的他或是血腥或是下贱,甚至有所到之处会跟着灾难这种荒唐的谣传。
人们对未知的事物往往带着与生俱来的恐惧,无论是关于Cho的传言还是传言的罪魁祸首那块实则普通的胎记,都让在场的所有人不敢轻举妄动。
“你闭上你的嘴,我放下我的刀,这交易你觉得怎么样?”
强尼看了一眼自己脖子上的伤口,战战兢兢的闭上嘴,随后那把美工刀以惊人的力度插进了他面前的纸牌里。
等大家都回过神来,Cho已经走到了酒吧门口。
“告诉那个玩牌输给你的蠢货,酒保的工作我不干了!”
说完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下雨了,Cho,或者叫他刚更为合适麻木的走进雨里,黑暗的街道上偶有奔驰而过的摩托车朝他使劲按喇叭,吓的他踉踉跄跄。
有个细瘦的黑影从刚一出酒吧就跟在他身后,雨越下越大,黑影终于看不下去前面在雨里横冲直撞的落汤鸡,开口道:“我有伞,要进来吗?”
他小心翼翼的把伞举过头顶,在靠近刚的时候不惜把半个身子都淋在外面。
“不用了,谢谢。”刚双眼空洞的看着前方,机械式的应答。
“可你淋湿了,这样下去会感冒,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黑影凑近。
“我说了不用!你跟了我一个星期就为了在我最惨的时候看我笑话?你的同情让我觉得恶心,离我远点。”刚突然扭过头来对着黑影咆哮,他激动的扫落了男人手中的伞。
现在雨里的落汤鸡变成了两位。
雨拼命往下砸,劈劈啪啪的让路灯的影子模糊不清。
两个人像是静止般,站在雨中沉默不语。
黑影踌躇了一会,把手搭到一起挡在了刚的头顶,雨太大了滴在脸上会有针扎一样的疼痛感。
其实黑影也不知道自己在干嘛,跟踪狂的生活持续了一个星期,他甚至摸清了刚一天在打两份工,中午只吃几片燕麦面包以及没什么朋友等等的小细节,可即使这样他依然不懂此行的目的。
想交个朋友?好像也没那么单纯。
那是要干嘛呢?
总不至于出现一见钟情的俗套剧情。
黑影傻愣在雨里陷入自己的情绪。
他看向藏在自己手掌阴影里的大眼睛,圆圆的形状却没有什么神采,有雨珠挂在睫毛上颤颤巍巍的显得眼睛的主人有些可怜。
“我……我没在同情你。”黑影开口“我叫邦尼你叫Cho对吗?”
“我想为那天和朋友去你的超市抢东西道歉,我们太饿了所以……”
真话里夹杂着三分谎言。
“一直没机会,你看起来工作很忙,我打工的地方昨天发了薪水我想拿给你当作补偿……”
刚依然没做出任何反应。
“我想我们可以做个朋友,你是中国人?韩国人?”
邦尼动手把刚湿透的头发别在耳朵后面。
“你的胎记很美,像只蝴蝶,我……对不起你可能不想听这些。我给你打上伞好吗?”
邦尼俯下身子拿伞,只是淋了一小会他的粗布衬衫就已经湿透了,冰冷的布料裹着有些单薄的身体微微发抖,然后一个巨大的喷嚏声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
邦尼不好意思得揉了揉鼻子,把伞打在二人中间。
“你看,我说什么,再淋一会你也会感冒。”
他声音很温柔,可还是没能阻止刚夺眶而出的眼泪,开始细如蚊呐的抽泣声逐渐变成号啕大哭。
在被雨淋湿的微弱灯光下,一把装不下两个人的黑伞挡住了刚被陌生人拥在怀里恸哭的狼狈模样。
3、
世界上大概只有两种人不在乎下雨天,其中一种是带了伞的人,而另外一种则把雨当成了某种感情的助推器。
恰好,某个打着黑伞的人把两项都占了。
午夜时分邦尼站在一栋陌生的公寓旁神情恍惚,半个钟头前他一路跟着收敛住情绪的刚走到这里。
不知道自己该庆幸摸清了刚的住处还是尴尬于目前进退两难的状态,刚刚还在他怀里流眼泪的少年此时正一脸‘你怎么还跟着我’的表情看着他。
“那个……不请我上去坐坐?”邦尼抓抓湿透了的头发,他其实很不善与人交际,但显然刚更加疏于此道。
“我为什么要请你上来?”
刚不悦的看着邦尼,对于他来说眼前这个人一个星期前是个强盗,一个星期后像个跟踪狂,而在一个小时前终于降格成为一个陌生人,即使这样依然没到可以把他带回家的程度。
气氛僵持着,邦尼接连打了几个喷嚏,湿透的衬衣被夜风一吹冻得他发抖,
而那把作用不明的黑伞更是应景的坏在了路边。
刚最后还是于心不忍把邦尼带回了家。
在踏上钢梯的时候,邦尼满脑子想的都是进门该说些什么,可酝酿半天的寒暄却在刚打开家门的瞬间功亏一篑。
人类说到底还是动物的一种,自己的屋子就像是兽群中的领地一样不容外人侵犯,那么被带进自己的领地意味着什么呢?
这样的问题占据了邦尼的大脑,随之而来的紧张感伴随着局促让他在不足十平米的屋子里乱转,仿佛要在四方形的空间里找出另一番洞天。
刚看着在自己家里乱窜的邦尼和一地的湿脚印,忍不住开口。
“我要去洗澡了,希望我出来的时候可以看到屋子里恢复原状,否则我就要请你出去了,先生。”
他边说边把身上的湿衣服往下脱,暖黄色的灯光照在刚柔韧的皮肤上泛起一层蜜色,裸露在外的胸肌微微起伏着往下滴水,水渍沿着刚的腰线不断下滑,最终隐没于凹陷的胯骨之中。
邦尼慌忙停下脚步不敢向下看了。
屋子面积太小,两个人离得太近,邦尼用手捂住升温的脸颊,背过头去。
不一会身后传来刚关上浴室门的声音,啪嚓一声让一切都松懈下来。
一个小时后等两个人终于都洗漱完毕,邦尼穿着刚的旧睡衣站在一脸不解的少年面前伸出手。
“再次自我介绍,我叫邦尼或者你可以叫我光一,能交个朋友吗?”
他问的很真挚,真挚到刚没法拒绝。
“你好……我叫刚。”
一句磕磕巴巴的自我介绍出口,两个人都被自己郑重其事的样子逗笑了,交个朋友对他们来说是个挑战也是个新的开始。
当晚刚在床上辗转反侧。
“交朋友啊,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而睡在地板的光一则一夜无梦,呼吸间刚的衣服刚的被褥散发出一种让人安心的味道,那味道挤压着胸腔排解出苦涩的寂寞,这种终于找到同类的喜悦感换来了久违的优质睡眠。
于是从那天起刚的生活中就多了一个时不时会冒出来的影子。大多数时间刚对光一的出现反应都很冷淡,其实这也不能怪他,毕竟光一是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刚还没学会如何与他相处。
不过光一像是丝毫没有受到刚冷淡态度的影响,雷打不动的刷新着他们在一起的时间。
在这座城市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不管你来自哪个国家都得为自己取个英文名字,这里有超过90%以上的人都用英语作为母语,他们不屑于花费时间去记住一个复杂的异邦人名。
像是刚和光一,认识他们的会叫Cho和邦尼,不认识的只会喊他们黄种小子。
刚并不知道对于光一来说自己的本名代表了什么,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名字都只是个代号,但是在刚眼里,名字是尊重是平等是不被歧视。
所以随着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增加,光一每每字正腔圆的叫他tsuyoshi的时候,刚就觉得自己的心脏无法控制的暖了起来。
那种暖意刚不知道如何形容,他甚至不太明白为什么光一总是可以那么不疾不徐用他的名字开头问出一些奇怪的问题。
像是“刚,你喜欢番茄还是土豆。”
像是“刚,我新买了一本相对论你要看吗?”
时值月中淡季,刚在超市人影稀疏的空档莫名地烦恼起来。
这样别扭又小心翼翼的相处方式一直持续到坎费尔教堂的礼拜日。
坐落在纽约郊外的坎费尔教堂是华埠唯一一处可以做礼拜的地方,每个月20号是那里固定的礼拜日。
说来也奇怪,唐人街里有各种各样肤色的人,他们国籍不同,语言不同可关于宗教他们却出奇一致的信奉天主。
坎费尔教堂对于这些不被社会眷顾的人们来说,几乎如同圣父的怀抱,甚至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来自那里的孤儿收容所。
这其中也包括了刚,可他对坎费尔教堂的感情却要复杂得多。
毕竟就算是天主的爱也是无法均分的,有些时候养你长大的地方也可能是你痛苦的根源地。
刚对自己幼年时呆过的地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但他却和所有人一样都非常喜欢每个月的二十号,因为就在离坎费尔教堂不远的地方存在着他心目中真正的圣地。
20号早晨,送报纸的多姆在路过超市门口的时候大声呼唤着刚的名字。
这个区大部分人当天都要去做礼拜,就连刚抠门的老板也特意放了他半天假。刚背上清早在家收拾的行装锁好店门,今天是久违改善伙食的日子,他平日里吃面包省下来的钱一部分用来交了不菲的单人间房租另一部分就是在为今天做准备。
多姆已经骑着车离开,大概是去通知其他人了。刚慢悠悠的朝车站晃悠,去教堂的班车每个整点都会有一辆,现在是十点二十五分他还有大把的时间。
在快走到车站的时候,刚的耳边突然响起了刺耳的鸣笛声,光一一个刹闸把机车横在了他面前。光一后座上坐着上次那个黑人,黑人疑惑的瞧了刚半天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朝刚尴尬的点了点头。
“刚,你要去哪?我载你去。”光一完全忽视了略显微妙的气氛,并且用一句话让气氛变得更加微妙了。
黑人少年自觉有些理亏,连忙翻身下车,找了个理由溜了。
“走吧。”光一歪歪头示意刚坐在他身后,犹犹豫豫翻身上车的人被他抓住一只手放在了自己腰上。
“抓紧了。”
机车吐出一口烟朝前方驶去。
郊外的空气极好,没有尽头的公路被广阔的天地夹在中间,好像所有烦恼都变得微不足道,风迎面而来带着属于光一独特的味道让刚有些昏昏欲睡。
开车的人识相的没有说话,不一会他背后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和微热的体温,
那种把生死交与你手的安全感让人很想就这么一直开下去,就像邦妮和克莱德一样沿着公路逃跑。但电影里的故事终究没有办法在生活中上演,就算他们同样的漫无目的可属于光一和刚的旅程却是有终点的。
临近他们的目的地,那里已经有人等候多时。
还没等光一停好车,刚已经飞扑到来人怀里,这是光一第一次见到刚孩子气的一面,头发飞扬着露出明亮的眼睛,即使不是对着自己的也叫人不由自主的开心起来。
“你好,我叫拉塞尔,很高兴认识你。”揉着刚脑袋的男人对光一伸出一只手,带有印第安血统的宽厚手掌让人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兄长或者父亲的角色。
“你好,我叫光一。”
“哈哈怪不得,你是刚第一个带过来的朋友,你们都有个奇怪的名字。”拉塞尔扬手把光一搂在另外一边朝不远处的农场走去,即使在亚洲人中也不算高挑的身材在强壮的拉塞尔身边就显得更加娇小了,活像长腿叔叔夹着两个洋娃娃。
推开农场的栅栏有几个牵着猎犬的小孩迎了上来。
“Cho!是Cho来啦。”孩子们兴奋的把刚扑倒在地,猎犬趁火打劫的在他脸上乱舔一通。
“别看他平时一副生人不近的样子,刚可受孩子们欢迎了。”拉塞尔拍拍光一的肩膀“走吧,进去吧,饭菜都已经上桌了。”
光一有些茫然的看着拉塞尔抱起一个金发的孩子在狗叫声中走近屋里。
一个庇护孩子们的农场,一群肤色的不同的天使们以及一个如兄如父的长者,这里的一切让光一有些热泪盈眶。
“你是谁?”有人拉着光一的裤脚把他拽回现实。
“我是Cho的朋友。”他摸了摸身旁孩子的小卷发。
“Cho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孩子笑着对他张开了双手。
光一再也忍不住了“刚,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刚沉默着没有说话,最后拉过还在抹眼泪的手,轻轻摇晃。
“我们进去吧。”
木质结构的屋子带着它独有的清香,加上拉塞尔的手艺极好,让光一食欲大开。直到今天他才发现,刚并不是和自己一样对吃没什么欲望,而是为了这些孩子在压抑自己。
桌子的一角刚正和一群孩子坐在一起吃烤土豆,半长的头发扎在脑后露出棱角分明的下颚和从脖子蔓延到脸颊的胎记,从侧面看像是一具被精心雕刻的艺术品。
拉塞尔顺着光一失神的目光望过去,心下了然“你该叫他把头发剪短,长发会遮住他漂亮的眼睛。”
“我这么提议过,他没听我的。”光一捣着盘子里的土豆。
“刚其实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坚强,他只是有点别扭,也不习惯依赖别人。”拉塞尔拉开一个盒子里面放着许多杂物,他翻翻找找把一张一寸大小的黑白照片放在光一手上,那上面印着还是婴儿时期的刚。
“孩子你该对自己多一点信心,除了你以外刚从来没有承认过谁是他的朋友。”
光一用指腹摩擦着已经泛黄的照片,喃喃道“原来他的胎记从小就是这个样子。”
“是啊,不过它出现的不太是时候,独自在暴风雪夜呆了一晚的婴儿不但没有被冻死还长着这样一块胎记,难保收容所的那群伪善的家伙不会乱想。”
“那你为什么不怕他?”
“因为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你也一样。”拉塞尔说完揉了揉光一的脑袋,起身去照顾旁边为了争抢一个土豆在地上打滚的几个浑小子。
光一默默的吃完了盘子里的东西,也加入了其中。
饭后刚打开背包把里面装着的书分发给孩子们,其中还包括了光一前几天拿给他的相对论。
那些书里每本都夹着一张两美元的纸币,刚把它们藏的很好,可还是被拉塞尔发现了。
“刚,我说过不要再拿钱过来了。”
“可我自己又没什么用……”刚紧张的把抱着书的孩子护在身后,口是心非向来是他的绝活,僵持许久后拉塞尔在一声叹息声中败下阵来。
因为这样一个小插曲,原本还其乐融融的气氛徒然冷了下来。
为了让气氛再次活跃起来,光一自告奋勇的打开了故事书准备当一回知心哥哥。
孩子们和刚一起在长条沙发上坐下,每个人都用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光一,刚混杂在其中竟然丝毫没有违和感。
光一清清嗓子,打开书随便翻了一页,
“这个故事可能会比较受在座女士的欢迎。”光一朝女孩子们眨眨眼。
“灰姑娘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
“灰姑娘的故事我们都听烂啦。”有几个小姑娘因为跟光一不熟,偷偷爬到刚旁边咬耳朵。
刚看着光一一本正经的样子被孩子们嫌弃,有些想笑,用眼神示意他换一个。
“那么丑小鸭的故事?”
“也听过啦。”
“好吧,那我给你们讲一个只有我知道的故事。”光一合上书。
“从前有个很帅的王子,虽然他很帅可他过的不太开心。
他的王国很奇怪,所有关于爱的词汇都被从字典里划出去了,他觉得很寂寞,邻国的王子都有玫瑰和狐狸做朋友他却一个朋友也没有。
有一天他在他的领土之外遇到了一只蝴蝶,很漂亮的那种。
其实漂亮的蝴蝶有很多,他家的花园里就有不少,它们总是成群结队在花丛中穿梭,周身沾染着挥之不去花粉味。
这只蝴蝶却很不同,它落单了,也不喜欢花,而且这只蝴蝶和王子一样都很寂寞。”光一说着看了刚一眼。
“王子控制不住的想要接近它,晴天想看它在阳光下舒展翅膀,雨天怕它被雨淋湿无法飞翔。
后来有一个天……”
“后来有一天他把蝴蝶做成了标本?”刚的声音突然从沙发上传来,闷闷的。
“不不不,这是个童话故事,结局一定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
“那还真是个无聊的故事,我要去睡了,你们继续吧。”刚有些慌乱的打开门走了出去。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寻找一个什么人来打破自己生活的僵局,用富有生机的、新奇的姿态,像基督拯救教众那样拯救他。
刚觉得光一和自己想象中的人是有偏差的。
可就像他不懂烘培咖啡和速溶咖啡的区别一样。
刚也不懂光一和自己的感情,明明看起来波澜不惊却隐隐让人担心是不是快要失控了。
他看向还在不厌其烦给孩子们讲故事的光一,这个人有时给你的感觉阳光万里,有时却让你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不过只有一点刚可以确定,他大概已经落入了光一为自己专设的陷阱。
4、
日子一晃而过,转眼空气里的最后一丝暑气消耗殆尽,十一月来了。
在寒冬还未降临,冷空气却吹黄了落叶的尴尬季节,围巾、帽子、手套在刚的身上过早的登了场。
都说寂寞的人会比较怕冷,刚非常愿意承认自己怕冷的属性,可说到寂寞他却不那么认同。
他甚至可以为此罗列出很多条原因,但在脑子里挑挑拣拣最后却只剩下一个人名,得出这样的结论让刚懊恼不已。
算算也有一段日子没见着光一了,刚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裹紧了围巾,驱散寂寞的良药迟迟不来凛冽的寒风就显得更加肆无忌惮了。
转过十字路口昏暗的街灯,小巷里遮雨的塑料棚下有人在卖煎饼,裹着鸡蛋的面浆被浇在铁板上,呲啦一声散发出暖暖的香气。
这条巷子平日里很乱,凌晨三四点刚下班回来的时候都要随身带着小刀才敢通过,也许是今天回来的早那些牛鬼蛇神还未出洞,小巷里反常的安静。
刚在小摊上买了一个煎饼边走边吃,煮烂的豆子混合面饼的味道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吃,刚越嚼越饿了。
前不久光一做的咖喱突然在刚的脑海里冒了出来,炖的软糯的土豆和细碎的胡萝卜拿刚烤好的面包卷着吃光用想的就叫人直流口水,再看一眼手里的煎饼刚顿生出胃口被某人蓄意养刁的恼怒。
愤愤的准备咽下最后一口饼,却在转过街角的同时生生被卡住了。
那个让人恼怒的正主此时正毫无自觉的蹲在他家楼底下。
等刚再走近一点,就看到光一穿着黑色的毛衣抱着膝盖可怜巴巴的样子,他的旁边放着一个纸箱,有什么东西在箱子里乱动。
刚不知道光一耍什么花招,疑惑的靠近。
一个毛茸茸的脑袋突然冒了出来,随之而来软绵绵的猫叫声顿时让刚的表情软了三分。
“我们走丢了,请带我们回家。”
蹲在地上的光一举起右手作出猫爪的样子在空气中挠了一下,末了还捏着嗓子喵了一声。
方才还在生气的人瞬间就被逗笑了。
刚附下身摸了摸在纸箱里转圈的猫,然后把围巾摘下来绕在光一脖子上。光一估计在这里蹲了很久,通红的鼻子不断的吸溜着仿佛下一秒就会吹起一个晶莹剔透的鼻涕泡。
意外获得一条围巾的人抱着猫站起身来,笨拙的抓起刚带着手套的手指想要塞进裤子口袋里。空气中的温度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人一猫而发生什么实质性变化,可分明有什么东西在寒冬将至的夜晚破土而出。
“回家吧。”又收获一只手套的人说。
“嗯。”手指被纳入另一个人手掌中的人答。
十几节的楼梯被他们走了很久,已经生出铁锈的踏板一经脚踩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夹杂着猫不堪寂寞的叫声回荡在剪刀形的空间里。
光一的话题从今年冷的太早拉扯到如何捡到了一只猫,要是没有越来越频繁的喷嚏他都快背起元素周期表来了。
“你怎么了?感冒了?”刚担心起来。
“没有没有,其实……我对猫毛过敏。”说完又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原本还想继续拉着手慢慢晃的计划告灭,刚从他手里把猫接过来推着他快步往上走。
回家后已经顾不上安顿猫咪了,光一鼻涕拖的老长看刚翻箱倒柜的找药。
“真的没关系啦,一会就好了。”
正在研究说明书的人没有理他,径自和家里屈指可数的药片做斗争。
十平米大小的房间不一会就被弄的乱七八糟,光一一边拿纸擦着鼻涕一边在后面收拾,他身后还跟着初来乍到的猫。
把最后一份说明书收回盒子里,光一抱起猫坐在刚的身边。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没用,明明我很喜欢猫的,却对猫毛过敏。”
自上次从拉塞尔的农场回来,光一和刚的关系就自然了不少,一周内有近一半的时间他们都呆在一起。刚原本一直以为光一对自己只是一时兴起,在接触的过程中刚甚至发现他们连性格都南辕北辙。可就在最近,越来越频繁的见面之后,光一像是褪去外壳的坚果,时不时会展露出他脆弱的一面,就像现在,光一看似乐观的表象之下,敏感和内向为他的心筑起一道高墙。
对寂寞的恐惧或许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共同点之一。
有了这样的认知反倒让刚安心下来,原来自己也在被需要啊。
“那我也很没用啊,做了这么久朋友都还不知道你对什么过敏。”刚起身给光一到了一杯热水。
那天没有听完的故事在刚心里起起伏伏,他想或许应该给自己一个关于爱的可能。
被忽视许久的猫咪跳到刚脚边,拿柔软的脊梁蹭刚的裤腿,它显示出来的顺从和粘人不像是一只野猫,而挂在它脖子上被磨得破破烂烂的皮绳似乎也说明了这一点。
“你被主人遗弃了吗?”刚亲昵的支起它的前肢拿自己的鼻子碰上它湿漉漉的鼻头。
“喵~”
“饿了?想洗个澡吗?”
“喵~”
“fufu真是一只笨猫。”刚抱着猫进了浴室,在关门之前不忘提醒光一把水趁热喝掉。
光一抱着温热的瓷杯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仿佛喝了蜜。
再晚一点的时候,光一终于在卫生纸用完之前战胜了过敏,止住鼻涕,为了防止固态重演刚只得把猫放在床的另一头。才洗过澡的猫咪,卷成一团窝在刚的脚边打呼噜,它肚皮上黑白相间的花纹随着呼吸一起一伏,似乎正作着一个美梦。
“我们该给它取个名字。”光一拉开被子的一角挤进单人床里。
“要叫什么呢?”坐在他旁边的人有些心不在焉,拿着电视遥控器按来按去,转了几个台都是一片雪花。
“嗯……它是黑白花纹的叫它cow吧。”
“什么奇怪的名字,好难听。”刚放弃了对电视的摧残,翻了个身把头埋在被子里。
“我们像不像正在为给孩子取什么名字而苦恼的父母?”
头顶上传来的声音让刚的脸有些烫,他正在烦恼另外一件事,所以关于猫的名字还是尽快解决的好。
“今天的月亮很圆,我们就叫他moon吧。”
名字的话题到这算是结束了,就在房间里安静的让光一以为今夜就要这么过去了的时候,刚突然说话了。
“要和我一起过感恩节吗?”
“怎么?你不去和拉塞尔他们一起过吗?”
“不,我们在一起从来不过感恩节。”
这节日对于有印第安血统的拉萨尔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庆祝的日子。美国人因食物感谢上帝,印第安人则因侵略者而失去家园,他们的丈夫,妻子,孩子,变成了侵略者感恩天主的战利品,即使拉塞尔身体里流淌的印第安血液已经非常稀薄,可感恩节对于他而言依旧是残忍的。
“那你呢,今年怎么又想过了。”
因为今年我有一个人想要感谢啊。这句话刚没有说出口,不过光一似乎在这件事上和他非常心有灵犀。
黑暗中光一把刚拥在怀里,十一月好像也没那么冷了。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两个人就投入到了对感恩节期冀的倒计时里,刚不再一天打两份工了,他把剩下来的精力全都用在了制作手工项圈上,多姆会在每个星期一把项圈拿去集市上卖,据说大有供不应求的趋势。
而光一则更加忙碌起来,他希望他们的感恩节餐桌上可以出现一只火鸡。
因忙碌而充实起来的日子里,其实整个世界并没有发生什么大的转变。刚的老板还是一样刻薄,强尼的酒吧依然门可罗雀,那个出场频率极高的黑人似乎找了份不错的正经工作,大概周围唯一可以称得上凄惨的就是皮鞋厂的老约翰了,他因为差点把整个家输掉而在半夜被他老婆赶了出去。
虽然刚还是时常听到关于自己的飞短流长,可如今他好像也没那么在乎了。
终止流言蜚语的办法或许不仅仅是找到了真爱那么简单,可一加一再加上爱的力量却超乎想象的大。
刚有一阵子几乎觉得自己已经摆脱了阴影。
晴天可以代表心情很好,阴天也不必发愁,下雨天有人和他一起躲在伞下。他的屋子里添了很多属于光一的东西,光一粉红色的牙刷就放在自己蓝色的玻璃杯里,像是宣示主权一样执拗的紧贴在自己牙刷的侧面。
这样的屋子或许可以称之为家了,刚在新一天开始的早晨发现自己终于感受到了幸福。
随着十一月日期的一天天减少,空气里的温度越来越低了,上帝似乎有心赐予美国人一个愉快的庆典,感恩节当日的天空是少见的万里无云。
Market street 295号人来人往,刚看着表计算着与光一相见的时光。
浓重的节日气氛展现于每个人脸上,仿佛全世界都是幸福的,曾经的刚是与这一切绝缘的,不过今天他却乐在其中。
这感觉一直持续到刚抱着一个大南瓜下班,街头全是行色匆匆的路人,或许是他们的妻子,父母已经做好了大餐在等他们回家,那种有人守侯的幸福感让刚想起了光一。
想快点见到他的心情。
从未如此迫切。
刚跑了起来,穿过唐人街的老巷,狭窄肮脏的走廊因为是通往家的道路因此也显得格外可爱起来,踏上咯吱作响的剪刀行楼梯,仿佛每踏一步都在唱歌属于他们的祝歌。
敲开家门的时候,刚心脏狂跳,直到光一的脸出现在门缝里,小声的祝福语被夹在两片薄唇之间。
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吻,短暂又充满惊喜,光一摸着嘴唇嘿嘿傻笑,他把刚推出厨房,在关上门之后回味着那一瞬间的柔软。
“光一需要我做什么吗?”刚笑着敲门。
摸着扑通扑通直跳的胸口,光一觉得自己还没缓好。
“刚刚moon溜出去嘘嘘了,你快把它找回来,我们该开饭了。”
“不准偷吃鸡腿哦,要等我回来才能吃。”刚边穿鞋子边喊。
“知道啦!”
话的尾音消失在门内侧,刚靠在门上用手指轻触自己的嘴唇,那里似乎还残留着光一的温度,暖暖的让人回味又期待。
快点找到moon吧,刚已经等不及享受他的感恩节晚餐了。
六点钟的街道上冷冷清清,刚在每一个moon可能呆过的地方寻找,穿过小巷,主路上突然拥挤了许多人。
刚原本不想凑热闹,可一种不详的预感让他奋力的挤过人群,不算阔扩的街道上有一具破损的,被压的血肉模糊的动物尸体,开过它的车子有的小心的减速避让,有的可能急于回家就从上面飞速的压了过去。
嘈杂的人群中,有主妇的惊呼声和男人们不忍直视的叫骂,那些声音穿过刚的耳膜嗡嗡直响,却让他觉得身边的一切好像都静止了。
别人可能认不出来,可他知道那就是moon,躺在马路中间的动物尸体上穿着它昨天刚给moon做好的驯鹿外套。
Moon死了,在感恩节的晚上,等刚反应过来这个事实,眼泪早已在眼眶中打转,
身后有人推推搡搡,刚的眼泪顺势滴了下来。
忽然人群中发出惊呼,一个肥胖的男人不顾川流而过的汽车,竭力的跑到那个已经看不清眉目的尸体身边,刚认出那人是老约翰。
“JECK!!!”老约翰摸着moon脖子上的皮绳大声哀号。
刚突然就哭不出来了,整条街仿佛都静了,人群终于疲于观看这场闹剧纷纷绕行而去。
老约翰还在司机此起彼伏的鸣笛和辱骂声中跪在街中央大哭,刚看了很久,久到双腿麻木,手脚僵硬。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这一次他再也没了几个小时前的愉快心情。
那感觉像是跌入冰窖,刚穿过光一焦急的视线发觉桌上的菜已经凉了。
自己搞砸了一切。
“光一,moon死了。”这是一个陈述句,一句哀悼,又或者是一种宣泄。“原来moon是有主人的,老约翰就是它的主人,我们害死了他的猫。”
刚无力的垂首站在房子的一角,等着有人批判他谩骂他好让自己好过一些,可光一什么都没做,甚至没有出言安慰他。
这个消息无疑是震惊的,可比起慌乱光一更多的是心疼,他知道刚想有人去指责自己,那种感情的宣泄方式是刚从小到大生活交给他的,被指责变成刚生活的一部分,导致他无论发生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都是反省自己。
其实光一很想告诉刚,不是他的错,自己会保护他,以及只要他们在一起幸福总会来敲门的。
可从没有拥有过爱的人如何让他相信自己也能享有爱的权利呢,就连光一也找不到答案。
光一有些自暴自弃,大概老天就是爱捉弄他们吧。
“你知道吗刚,我方才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这一整个月以来我一直在烦恼要买什么送给你。
你也知道我真的很穷,一只火鸡几乎就用光了我所有钱,可有一样东西我想我可以送给你。”光一脱下自己的衣服。
“那就是我自己,我们做爱吧刚,只有性才是被共享的,即使我没有钱我们也可以享受它。
而且这是我唯一能想到我可能给予你快乐的方式了。”
刚怔愣着,触摸了一下光一裸露在外的皮肤,又收回了手。
“你说什么?”
他似乎能听懂光一说过的每一个词语,可这些词语被组成了句子之后他却一句都听不懂了。
“我说我们做爱吧。”光一吻住了刚颤抖的嘴唇,刺激或许是他们目前最急需的东西,因此很快刚就放弃了抵抗和他交织在一起。
欲望于黑暗中张开翅膀,刚的蝴蝶骨犹自反着光,突起的脊柱在光一胸口摩擦。
开始的进入是昂长且疼痛的,他们都没有什么经验,光一生涩的器官摩擦着刚同样青涩的部分,抵住,随后长驱而入。
两个人的动作像是在扭打,却被月光笼罩的别样唯美,紧贴的两具身体,沉默的空气,没人敢开口,怕声带会震碎了旖旎的美梦。
等待疼痛消散的时间里,光一把一个一个吻细腻的印在刚后背上,指尖游走,被插入的身体轻轻颤抖起来,然后甜取代了苦,腻取代了涩,相溶的动作渐渐不仅仅是难受,有什么东西从胯骨间迸发,直入心脏。
刚哭了,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对沉沦于欲海的恐惧,快感越垒越高,钻入刚神经线的缝隙,穿透他的理智。他想叫却叫不出来,只能从喉咙深处倾泻出连自己听了都会害羞的呻吟声,那感觉他无法控制。刚确信那是舒服的,却也更加是痛苦的,光一的不断进入像是一把锉刀,在他心上不停地磨啊磨的,磨碎了理智,让他防线失守,落入深渊。
起起伏伏的人换了一个姿势,让自己更能看清刚的脸,那是一张精致的脸,杏眼,剑眉,因陷入情欲而染红的嘴唇。
光一俯下身吻了上去,唾液交缠,互相撕咬。
那是爱吗?
为彼此燃烧身体的情感,牵制,敏感,脆弱,小心翼翼,若离若弃,相濡以沫,欲火焚身。
是爱吧,或许爆发了之后他们会找到答案。
而此时,没人去细想这个问题。
他们只能不停的占有彼此来填满内心的恐惧和寂寞。
当热液和嘶吼喷溅,终于有东西被打乱了。
所有的,热切的,兴致高昂的,燃烧着的,喘息出声的,纠缠不休的最终又被黑暗吞噬,归于沉寂。
光一在墨色中出声,带着欲望发泄后的低哑与性感。
“我啊,小的时候一直生活在一个满是灰尘的地方,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知道来自哪,就只有一个名字。”
“那时候每天都很饿,如果白天不出去乞讨晚上就没有住的地方。一起流浪的大人们霸占了所有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只有拿食物过去的才能换取一个可以睡觉的角落。
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像是个可以反复利用的饵又像是一把耐用的网子,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被一个奶妈捡到,住进了唐人街。奶妈没有把我带回自己的家,而是让我住在一个厨子的储藏间里。曾经我看纽约的一切都是灰色的,天空是灰的,屋子是灰的,厨子看我的脸色是灰的,仿佛连阳光也带着灰蒙蒙的滤色片。
我也曾试图极力表现过,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多余,打扫房间,洗厨子的脏衣服,任何力所能及的事情我都做了一遍。可厨子还是讨厌我,他看我的眼神更像在看一件货物,又或是养肥了可以卖出去的家畜,我每天依然很饿。
在我九岁那年,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的把我卖给一个富商当养子。”
刚静静的听光一讲,他说的很轻松像是这不幸的一切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
“在那边呆了不到一个月,我就发现养父有些怪癖,别漏出那样的表情啦,都是过去的事了。
反正可以吃饱,就是晚上要受点苦,15岁左右用他们的话讲我翅膀硬了就逃出来了,他怕自己的丑事暴露也没敢来找我。”
“然后又过了几年我就遇到你,刚。那天的故事你没有听完,我说这些并不是想让你怜悯我或是怎样,我想告诉你我们是同类,是伙伴是家人,如果有一个人给以给你幸福,那一定是我,相信我好吗?”
那天晚上刚直到最后也没有说话,他不敢告诉光一,moon死的时候自己大脑里越出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光一,那感觉太恐怖了,依赖某个人,甚至可以轻易的就交出身体。
Moon躺在车流中的画面刚一闭上眼就会出现,反复的控诉着他的过失,为什么没能再快点找到它呢。
对命运的无能为力如荆棘一样缠了上来,可刚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了。
如果God hates me.是一个肯定句,那么是不是所有我所在乎的,都不配被我拥有。
不管是尊严,食物,家人,朋友,moon或是光一。
接近我的所有东西都会被诅咒吗?
刚不敢往下想了,躺在身边的人让他原本还算强壮的心脏变的不堪一击。
对于习惯了寒冷的人来说,有时候温暖比毒药还要致命。
5、
纽约的第一场雪终于在圣诞节前姗姗来迟,刚在离超市不远处的酒吧街找了一份门童的工作,而光一像是意会了刚刻意的疏远,已经好久没出现过了。
独自站在酒吧门口的刚看着来往的男男女女思想不受控制的想起了光一,那个清晰涌现于心头的名字像把利剑稍不注意就就扎的他生疼。
刚又一次痛恨起了自己的懦弱。
大雪没有阻断想要在末日前狂欢的人们,酒吧门口每天依旧门庭若市。其实唐人街真的很小,刚又跌回了原本充满恶意的生活中,那些谣言口耳相传让人几乎麻木。
这天强尼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吉普赛女人从刚的身边经过,然后又特意倒了回来。
“哟,是Cho啊,怎么没看到你和你那位partner在一起。”
别有所指的低俗语气和随之而来难闻的体味让刚皱了皱眉。
“别惹我,强尼,我想你还不想在在这女人面前出丑。”
“噢,我有什么丑可出的,比起你这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同性恋。哈哈哈哈哈哈”
强尼摇晃着酒瓶和身边的朋友肆意的大笑。
那笑声振的刚耳膜生疼,他咬住嘴唇搡了强尼一把,“我说了别惹我!”
“别以为让你站一次上风你就以为自己可以在老虎脸上拔毛!”强尼猛的一脚踢在刚肚子上,把刚活活踢出半米远。
“早该这么教训你了!”强尼朝地上簇了口吐沫,转身朝门里走。
刚缓缓从地上爬起来,几步走到强尼背后一脚踹在他的膝盖窝上,在强尼要摇摇晃晃快要跌倒时攀上他的脊背,狠狠咬在他耳朵上。
强尼没想到刚还能反击,大片大片的血从他耳朵上流了下来,在耳尖快被咬掉时,刚停了下来,朝地上吐了口带血的泡沫。
转身就跑,消失在人群中。
就此酒吧门童的工作也丢了。
或许真的快到世界末日了,刚卷缩在家里第一次翘了班。
等到第二天再去超市的时候,他原先站的位置已经被一个黑人少年取代了,他失业了。
说到底就算是那么压抑的位置,也可以轻易被取代,这世界似乎并不需要他。
刚扬起头来,他已经好久没有做过这个动作了,天空灰蒙蒙的,雪花从一片霾中缓缓落下,刚用手接住了一片,六角形的晶体在他手中融化连一滴水也没有留下。
街道上人来人往,仿佛所有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目的地,人们多行色匆匆没人留意这个傻站在路边的亚裔少年。
光一在马路对面看着刚,世界穿梭于他们二人之间,目不斜视的人流,奔驰而过的汽车,世间百态都无法倒映在他眼里。他墨色的瞳孔很大,大到几乎看不见眼白,可他的心却很小,小到眼睛里只能容下一个人。
“刚!”他喊。
刚木讷的转过头,在看见光一的一瞬间他的表情变的很奇怪,似乎是在笑可比哭还要难看。
逃跑,这是刚回过神来的第一个想法,他不能再恣意的让自己沉沦在光一的温柔里了,从遇到光一的那一刻起他的世界就全乱了。
刚跑了起来,任脚步在人群中跌跌撞撞。
光一就那么看着并没有上去追,他把两个手放在嘴边好让自己的声音能传的更远。
“我爱你!”
远处的少年脚步明显顿了一顿,可最终还是消失在人群中。
强尼酒吧的角落里坐着一个明显和唐人街氛围格格不入的人。
笔挺的三件套西装外面披着高级羊绒制成的大衣,那人金色的头发一丝不苟的梳在耳后,露出高挺的鼻子和深邃的眼睛。
虽然看上去已经年过半百,可他丝毫不见老态,只是将自己包裹的太好甚至从门以来一直没有脱掉手套这点来看,略微显得有些神经质。
不过强尼懒得去观察这些,他有预感自己的运气来了。
虽然知道那人绝对不是来这喝酒的,强尼还是大方的端上了这个小店最贵的酒。
金发的男人摆了摆手,示意强尼坐下。酒吧里的气味让他有些受不了,作为一个绅士他是该多一些礼仪,可此时他只想尽快把这件事办完离开。
一张照片被推到了强尼面前,金发男人甚至懒得多费口舌“帮我找到他。”
强尼拿起来看了一眼,赫然发现照片上的少年就是邦尼,他不动声色的把照片收了起来,有的时候知道的越少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才能活得更加长久。
他根本不在意邦尼和这个斯文败类是什么关系,也不在乎邦尼被交给这人以后会是什么下场,现在唯一能提起他兴趣的就是,从这件事里他可以获取多少利益。
“先生,这件事您来找我就是找对人了,不瞒您说我正好有些线索。”
看到男神抓着权杖的手微不可见的握紧了,强尼笑了,“不过,您也知道,我们这些低贱的凡夫俗子想要在唐人街里找个人就像是大海捞针那么难,不多发动几个人去找,可能您在圣诞节前就没法找到这位小少爷了。”
他凑近了一点,难闻的体味混杂酒臭迎面而来,“我是不在乎钱,那些世俗的东西哪能比帮您办事更有成就感呢,可是我的兄弟们……”
强尼的欲言又止的表情装的十足的像,可是个傻子也能听出来他说这么多废话背后的真正含义。
金发男人像是再也忍受不了这里的一切了,他放下一踏100美元的纸币后迅速的夺门而出。
酒吧内强尼沾着吐沫把那些钱数了好几遍,然后摸了摸自己缝了几针的耳朵,凶狠的笑了。
此时还不知风雨欲来的刚正在失眠,那句穿过人海的表白震得他睡不着,光一似乎总是能在他以为自己被全世界遗弃了的时候,拉他一把。
光一所说的爱曾是刚字典里没有的词语,现在有人把它放在自己面前,垂手可得,刚反而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辗转反侧中夜被新一天的曙光赶去角落,刚突然坐起身来,像是有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早晨八点刚整装待发,骑车去光一上班的修理行要用掉一个小时,这是唯一一个刚知道的可以找到光一的地方了。他在决定去找光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连光一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刚花费了大把时间用来反复纠结和看清自己的感情,现在他一秒也等不急了。
一但找到了内心真正想要的东西,眼前的道路仿佛一瞬间平稳了许多,刚把车子骑得飞快,再过一个路口就到了,刚开始计划起一会该说的台词。
自行车在结冰的路面上打滑,刚一个没撒住闸直直的划过修理厂门口,强尼带着几个人站在那里,直觉告诉刚他们是来找光一的。
很多时候剧情的发展总是超出人们的想象,强尼原本是计划先抓住邦尼再用邦尼来要挟Cho就范的,没想到邦尼没找到Cho倒是撞到了枪口上,不得不说强尼对这样的剧情发展非常满意。
刚还没反映过来就已经被包围了,这里不是繁忙的街道更不是人多眼杂的酒吧,他所有的退路都被封住了。
“Cho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强尼把刚逼近死角,他的两个手下抓住刚的双臂,刚动弹不得。
“你的partner似乎现在不在,不过不用着急你们马上就可以见面了。”刚突然觉得背后传来钝痛,随后他晕了过去。
再醒来,刚发现自己被绑在了强尼那间酒吧的后厨里,周围没有窗他不确定自己昏迷了多久。刚挣扎着站起身来,他的双手双脚都被绳子绑住了,唯一可以活动的膝盖却根本使不上力。当危险来临几乎所有人都会本能的选择大喊救命,可强尼这些人就是料定没有人会来救他才没有堵住刚的嘴。
刚小步挪动到厨房的一侧,把耳朵贴在墙上,模模糊糊听到的几个词就把他吓出一身冷汗,这次自己似乎是在劫难逃。
正当刚绞尽脑汁思考如何躲过这一劫时,突然拍在他肩上的手吓的他几乎惊叫出声。
光一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刚背后。
“你怎么来了。”刚惊诧无比。
“嘘,我刚刚一直跟着你们,你昏了快十个小时我腿都蹲麻了。”光一手脚麻利的解着刚身上的绳子,“他们现在正在满世界的找我,门口只有一个人守着,我们一会从后门溜出去。”
见刚已经可以自己站起来,光一伏下身子把门打开一条缝,他用目光左右扫了一圈确认安全后示意刚跟在身后。
谁知他们前脚刚迈出厨房,吧台的方向就传来了嘲讽的声音:“瞧瞧,好一对亡命鸳鸯。”
强尼阴森着脸从酒柜的暗影里走出来。
光一见状拉着刚的手就往后门跑,可到了后门却怎么打都打不开,强尼不紧不慢的声音跟了过来“别费劲了,我把后门从里面锁住了,你们两个小屁孩让我丢尽了颜面,今天这么简单就想走?”
他说完一把抓住光一的前襟把那具单薄的身体砸在酒架上,原本在台子上整齐摆放的酒噼噼啪啪的落了一地“你老实在这呆着,就能少受点皮肉苦,我不想一会布兰特先生来的时候看到你满脸是血的样子。”
光一听到这个名字后怔愣了一下,随后浑身颤抖的跌坐在地上。
强尼像是很满意他的表现,随意踢开几个酒瓶朝刚走了过去。看到方才的一幕刚早已满眼血红,虽然他没听过布兰特这个名字但看光一恐惧的表情,那人八成就是他的人渣养父了。
刚奋力的于强尼扭打在了一起,可是身高和体格的差异即使刚再灵活也拗不过强尼的蛮力,眼看着他被强尼卡住了脖子,刚觉得自己胸腔里的空气越来越少,眼前花成了一片。忽然他耳边响起了玻璃炸裂的声音,随后炽热的空气烧了过来,光一点燃了酒瓶,不一会酒吧里就变成一片火海。
强尼吸入了大量的浓烟瞬间没了力气,倒在一旁大声的咳嗽,趁此机会光一拉起刚飞速的跑出了。
此时这里的大火已经惊动了许多人,人们大声呼喊着救火,越烧越烈的火光照亮了少年们的归路。
转过巷口他们与一辆林肯车擦肩而过,光一拉着刚的手在路上飞奔,直到两个人气喘吁吁的回到家。
黑暗里,没人敢开灯,狭小的空间内,心跳声大的吓人。
两个人疲惫的靠着门坐在一起。
夜很静,就像二人初遇的那个晚上一样。
仿佛心有灵犀他们对望了一眼。
“我们逃走吧。”
“逃去哪里呢?”
“只要是两个人一起,逃去哪里都好。”
“那我们先去拉塞尔的农场看看吧,说好了要和他们一起过圣诞节。”
“好,就去那里。”
午夜开往坎费尔教堂的班车上坐着两个互相依偎的少年,公路边整齐罗列的路灯时不时的印在二人脸上。车厢里没什么人,只有发动机隐隐的哀鸣声。
“你说我们会被抓到吗?”
“不会啦,只要我们想躲,世界有那么大总有一个可以容纳我们的地方。”
“况且,不是都说只有爱和贫穷是不能被隐藏的吗。”
“乱讲哈哈哈还有一样东西也不能隐藏啊。”
“是什么?”
“三急啊哈哈哈哈。”
被逗乐的两个人缩成一团笑了一会,光一擦了擦眼角溢出的泪水回头看还在笑的人。
“呐,刚,你爱我吗?”
路灯的光像是被风吹的改了方向,夹杂着雪花斜斜的照在刚的脸上。
是太过浓密的睫毛还是被无血色的脸颊衬托的更像只闪蝶的胎记让刚美的很不真实。
仿佛下一个瞬间,再眨一次眼他就要消失了。
“我以前试图隐藏。”刚看向了窗外。
“但在你说爱我以后我再也没有值得隐藏的东西了。”
该感谢这时一闪而过的灯光让不常漏出来的耳朵红的温暖可爱。
两个瘦弱的身体第一次被饥饿,寂寞以外的感觉充斥着,不再是灰色的,冰冷的,漫无目的的,像是被驯服了终于可以安心下来拥有彼此。
公路上的班车越开越远,最终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地平线上。
它的终点或许是少年们心中的伊甸园,或许不是,可就算是通往另外一个星球,他们的旅程也一定不会再寂寞了。
—END—
感谢所有看到最后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