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那年2007年。
距今十年,十七岁那个男孩,你现在怎么样了?
记得当时陈奕迅的歌《十年》持续几年都很火,那时候我们都没有想过十年后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假装忘情的哼着歌。
那年我们同桌过,那年你假装不喜欢我,那年元旦晚会有个其他班女生跟你表白但是你拒绝了。
那年老师和家长都不让用手机,但是依然挡不住焦急倾诉的心,假期中我们QQ几乎24小时在线,吃饭都争分夺秒然后回到电脑桌前。好动的你和好动的我,在彼此面前都表现的文弱。
十年前,我还很害羞,家长说不让早恋,就老老实实佯装正经,告诉你到大学再说,其实,心里还是偷偷地喜欢你,希望知道你的一举一动,你的一眸一笑。
后来分文理班,我们不在同一楼层。但是班课间跑操,我总能一眼看到你,看到你的班级,哪怕我们在操场的两端。餐厅上千人吃饭也总能一眼认出你。
你也在课间来找我,在放学后楼梯口等我,要送我回宿舍,但是,我们经常错过,因为所谓的面子,因为所谓的未来,直到大学,我们真的距离很远很远,没有勇气开始,似乎不约而同的放弃了。
现在更多的是回忆,回忆中你总是美好的,学习的样子乖巧,穿衣服很帅气,发型很酷,打篮球潇洒,就连替光头的你依然觉得可爱,也许这就是十七岁眼中的自带光环吧,一切都是美好的样子。
现在,我们都27岁了,十年之前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十年之后我们成了熟悉的陌生人,彼此只剩下好几年不说话不上线的QQ,偶尔冒出来一次不明所以的朋友圈。噢,对了,你的微信号还是我们曾经的同学前年推荐给我的,但是,我一句话都没说过。看着朋友圈你寥寥无几的照片,感觉这小子真的长大了呢,稳重多了,又有点心酸,如果我们真的在一起了会怎样?
嗯,如果你看到,请你知道,十七岁那年真的喜欢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