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大概是初高中的时候,从来没想过把恋爱和金钱放在一起,因为那时候的欲望很小,需求也不那么强烈,喜欢一个人,一个棒棒糖,一被奶茶都是爱情的甜蜜剂。而在我大学,特别是毕业踏入社会后,再也不满足一个个简单的问候,一次次漫无目的的约会,我在内心里更希望你表达爱我的方式是给我买各种各样的礼物。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作势力,你喜欢什么可以自己去买,干嘛要寄希望给别人。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我一直都觉得一个女生要为自己喜欢的东西付账买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内心里却渴望你能为我的喜好买账。
我和树恋爱后,现在我一点都不觉得开心,第一次有这样的情绪是他令我到他家里,我几乎可以说是万分的不自在和反感。我到了他那里之后,他的被子褥子是破破烂烂的,就像那种....怎么说呢?说是逃荒的人一点都不为过,他的柜子里是久而未洗的衣服,卫生间没有热水(他几乎不洗澡),厨房锅碗瓢盆一片狼藉...我几乎是傻眼了,不敢相信这就是你平时交往的那个人。我感觉他这么大一点都不懂得生活,不懂得让自己过的有品质,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及其反感的时候。
当然有了这样的印象,我很难改变对她的看法,而且觉得这种事情难以启齿。我后来去了另一个地方工作,也就是两个人变成了异地恋。他几乎很少给我买东西,当然不是不舍得,而是他几乎没有这个意识,不觉得要为自己的恋爱付单,作为自尊心这么强的我,当然也不可能明明白白的说,后来我借他的钱,都会如数还给他。有时候我觉得不是他没有钱,或者特别穷,而是他没有那种意识不懂得如何呵护你,照顾你。
当然后来他给我买过几次东西,每次买都会让我愧疚好一阵子,从那时开始我就下定决心,以后不会对他抱任何希望。
如今,我们可怜兮兮的爱情还在柔弱的维系着。有时候你不去彻底的断掉一份爱情而是等它自己慢慢的死去,原因可能仅仅是因为内心里的那一份懦弱,或者说不知如何下手。当然,苟延残喘比一刀两断更可耻。
二十多岁的恋爱其实挺势力的,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