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女友们都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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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需要女朋友。

女朋友的好处,再多的男朋友也没法抵消——这个道理,只有女人知道。

对于一个10几岁的女孩子来说,如果下课了没有女伴一起玩、一起上卫生间、一起上下学,那简直是比陷于水深火热还可怕的事。我的第一个女友——菊香就是拯救我于水火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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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香是我在农村读小学时认识的。因为我是那个农村学校里的少数派,再加上我天生肢体不协调,每次跳皮筋、抓籽、抢房子大家都不愿意和我分到一个组,只有菊香不嫌弃。

她好像比我大好几岁,乌溜溜的大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圆润丰满的身段,俨然已是一幅少女的模样。她特别喜欢吃我们农场食堂做的白面馒头,经常用自家的饼、糍粑、米子糖和我交换。

她家在我们上下学的必经之路上,是一座干净的白墙木窗房,门前种着桃树、梨树、枇杷,还有一大块菜地,屋后是大片葱茏的竹林。每次经过她家,我就在路边大叫一声“菊香——”,她总会像变魔术一样地出现,气喘吁吁地向我跑来。

放学时就比较惨,她很快就到家了,我们依依不舍地分手,约定明天再见面,我看着她的长马尾一甩一甩闪进了门,不由惆怅万分,叹口气继续自己孤单的行程。

那个时候的我以为没有什么会将我们拆散,哪知道小学毕业后我们就再没见过面,向几个同学打听菊香去哪里了,大家告诉我,她出去打工了。又过了几年,听人说,她已经嫁人了,现在是和丈夫一起出去打工了。

几年前,我偶然经过菊香的家。打工大潮已经将那个美丽的农村席卷得面目全非,房前屋后的果树和竹林似乎已被砍去,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屋子,门户紧闭、窗棂残破,似乎很久都没人居住了,菜地里长满了一人高的杂草。

我真想大声叫一声“菊香——”,看看那个爱吃白馒头的姑娘还会出现吗?

好在,那时候我已经上了初中,失去菊香的难受劲很快就因为认识了新朋友——巧巧而抛之脑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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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巧瘦伶伶得象一枝麻杆,喜欢象倒抽一口冷气那样“丝丝”的眯着眼笑,她数学不错,英语却一塌糊涂,老师让她在黑板上写一句四个单词的句子,她能用上三个汉字,老师瞪她,她只是“丝丝”地笑,一脸无辜。

我完全想不起来为什么我们那么投缘,整天有说不完的话。那年夏天,老师组织我们全班去县城办身份证,返程路上我和她掉队了。

我俩口袋里都揣着钱,每次远远看着车开过来时,我怂恿她拦车,她怂恿我,结果我们都羞涩地不敢抬起手来招停一辆客车,最后我们从中午一直走到天色黑透,才回到了家。

七、八个小时的路程,两人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一路说不完的话。分手的时候,我们根本没想起要埋怨对方不肯拦车,只是一心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

可是,好景不长,班上的男生也开始喜欢她,这真让人嫉妒。不过我嫉妒的不是男生喜欢她,而是她喜欢一个男孩子胜过我。她狠心地抛弃了我,开始整天和那个男孩子同进同出,我象个失恋的痴心人一样,只能在心里默默祝福,希望那个男孩子懂得珍惜她的好。

中学毕业时我去上中专,巧巧去上高中。这一次,我不想轻易地放弃友谊。我坚持给她写信,可是不爱写字的她只回过我一封信。同学们说高中的她依旧非常受男孩子的欢迎,她的世界太热闹,根本不缺少我这么一个女朋友吧。

几年前,辗转听到朋友们说,巧巧已经和丈夫离婚了,现在还在老家上班。

只要我再多问一句就能得到她的电话,可是我没有。初中同学微信群里,当年喜欢她的男生几次发问,寻找她的消息,看来仍是对她念念不忘

上中专时,我又有了新女友——荣儿。我们同学了两年,实习一年也分在一起,那时候,我相信自己遇到了永远不会抛弃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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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儿脸上有许多浅浅的雀斑,两边嘴角各一个小饭窝,一笑起来鼻子上就出现几道调皮的皱纹。她虽然比我小半岁,却像个大姐姐一样习惯于照顾人,同学的三年里,一直帮懒惰的我带饭、打开水,毫不保留地把爸爸做的美食、妈妈替她买的很贵的面霜给我分享。

最让我感动是那次我从家里返回实习的医院,快到寝室时遇到我们公认的一个帅哥要帮我拿行李。我空着两手远远的就冲着寝室里叫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叫她呢,是太想尽快见到她了吗?还是想炫耀有帅哥相助呢?),荣儿正在洗头发,她从窗口向我和帅哥挥了挥手,就顶着一头白沫,满脸水珠跑出来迎接我,一脸坦然地替我接行李,问候我。

我非常感动,因为如果是我那个情形下见到帅哥,肯定选择维护自己的完美形象,会坚决不现身,只回答一句“我在洗头发”吧。

不过,现在我不禁以小人之心度荣儿之腹,也许她像《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娇蕊一样,非常自信自己湿发满头白沫的形象呢。

毕业后我们各自回到原籍工作,没有电话的年代我们几乎每周都给对方写信,在信里聊恐怖的护士长、遇到的男孩子,旖旎婉转的小心事。

可是就像所有的异地恋一样,不是感情淡了,而是因为时空的阻隔,让我们在不一样的生活中越来越缺乏共同的话题:每谈一件事、说一个人必得从前因交待起,笑点不再、默契全失,真是很没意思。

好在,我知道荣儿一直生活得幸福平安,她的丈夫淳朴憨厚,可爱的女儿继承了她的小饭窝。我们现在还常在微信里互相捧场点赞。

只是现在总结一下,发现我和前三任女友都没躲开“毕业就分手”的魔咒,唉。

上班的医院里也有好几个女孩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性情不投,我慢慢地习惯了没有女朋友的日子,直到三年后,芬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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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之间真是有缘分的,我们似乎没有经过什么试探就接纳了彼此。

芬白皙漂亮,因为父亲长年患病让她过早地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她比我小几岁,却显得成熟懂事,应付起各种人事游刃有余,虽是世故,却也自有真情,十分难得。

有一年,单位组织去省城旅游。那年,省城的标志性建筑——巨大的城市广场还没有拆除,一到七点半,广场中心超豪华的音乐喷泉启动,水柱随着音乐节奏翩翩起舞,在城市霓虹灯的映照下,给小地方来的我们造出一个瑰丽绚烂的梦境。

我们坐在台阶上,被美景震撼,一眼不眨地看着,好一会子谁也不说话。后来,我们俩对着喷泉许了愿,我说希望30岁后不要上夜班,她说她也是。

哪知道她还没到30岁,就因为身体不好,迅速地消瘦下去,被调离了护理岗位,不再上夜班了。

而我的愿望没有达成。

或许是不在一起工作了吧,不知道哪一天起,我们就没在一起聊心事了。是啊,那时候的我们忙着恋爱、结婚、生子,生活中太多的事情要面对,特别是有了孩子后,睡个完整的觉都是奢侈,我们整个的人仿佛都被烙上了“母亲”两个字,哪里还有自己呢。

现在,芬和丈夫一起调离了我们的小县城,她的身体情况还算稳定。我常常想,凭她的聪明通达,如果身体健康,肯定会有不一样的人生吧。

自从芬离开后,我再没有交到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我常常检讨自己,是因为年龄虚长,再难轻易相信别人,吝于付出感情?抑或是个性形成后,愈来愈难放弃边界,将就他人?或者只是还没遇到那个对的人?

因为,对于我这样一个高龄幼稚女来说,友谊和爱情一样是高度排她的,我坚信,在友谊里我只有她,她只有我的才是真朋友

一个投契的女朋友,是我们获得安全感,认识自我,接纳自我,并形成完整人格不可缺少的因素

一个女人的机智和可爱,也只有另一个女人才能读懂。不信,看看冰心写的《太太的客厅》,那百般复杂滋味、千般宛转难言,我想也只有给她送去一坛醋的林微因真正明白。

我们的男朋友永远无法第一时间看出,我们的刘海换了方向梳理;我们不说出口,他抓破头也猜不出我们生气,只是因为穿了新裙子而他没发现;我们说不想吃冰淇淋,他们永远当真不去买;我们说自己瘦了1斤,他们总是完全没看出来;他夸奖起另一个女生滔滔不绝,竟然完全不知自己已身犯重罪不可饶恕……

如果是我们的女朋友就会完全不同,她的全身感觉细胞就像雷达一样扫过我们的全身,别说这些表面变化,连我们自己都没发现的隐秘心事,她也能明察秋毫,一针见血地说出来,让我们面红耳赤、狼狈不堪地大呼:知我者,唯女朋友尔。

我们总想在男朋友面前维持完美形象,时间长了不免觉得累。可是女朋友只会让我们放松自在,让我们全无顾忌地暴露最隐秘的心事、最丑陋的一面。

女朋友们分享彼此秘密,就握有了互相制约的把柄,只有这时候,我们才完成了友谊的认证。也唯有这样,女人才能战胜天性无法避免的较劲和嫉妒,让友谊长存。

多年没有女朋友的我一个人走路、一个人闷在家里看书、刷剧,时间长了开始变得反映迟钝、口舌笨拙。好几次有机会和我欣赏的女生在一起,看着她们热聊,我在心里默默组织语言和观点想要加入,可是往往等我构思好了,那个话题已经翻篇。

久不练习交友的我,仿佛是个穿越时空而来的古人,再也跟不上时代的节奏。

有人说,一个人才能走得快,一群人才能走得远。如我这般的平凡女人,只想在人生的路上遇到许许多多美好的人,这些人里应该有男更有女,相互陪伴、慢慢欣赏一路的风景,至于路的尽头有什么,我们不是早已知道了吗,何必走得那么快,还有什么好着急的呢?

我的女朋友,我来了,你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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