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清晨的院落里响起少年人清脆的背书声。明远扬负手执书,站在院内的石桌旁,正吟诵得聚精会神。忽然发觉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他一回头,看到了迎面一袭蓝衫的杜汉章和子君正微笑着走来。
明远扬迎上前去,“杜公子好早,我家小店刚开始营业,你们是过来吃早点的?”
杜汉章爽朗地笑道:“其实我们是专程过来看你的,顺便来尝尝明记酒馆的早饭,明兄该不会不欢迎吧?”
“怎会,”明远扬也禁不住戏谑道:“杜大少爷光临小店,真是蓬荜生辉啊,来者是客,岂有不欢迎之理。来,两位请!”一边寒暄着,一边伸手引领着二人向前院的自家酒馆走去。
时辰尚早,酒馆内只有三三两两的行客和小生意人来买点心。明远扬选了角落里的一处小雅间请他们坐下,他自己去跟伙计交代了几句。只见不一会儿,伙计麻利的端上来两屉热包子、三盘清口小菜和三碗小米粥,又沏好了一壶茶,碗筷摆放整齐后方退去。
明远扬放下手里的书落座,为他们倒好了茶水,招呼着这两个新认识的小伙伴儿,“你俩别客气,小店简陋,比不上将军府,只有一些家常饭菜,随意吃些。”
杜汉章被他的热情和自谦弄得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回道:“明兄说哪儿的话,我和子君都不是娇生惯养的人,这么早过来叨扰岂有挑剔之理。更何况,你这店可不差啊,我听说这两条街巷就属你们酒馆生意最好,没准以后啊,我们还少不得来你这里蹭饭呢,哈哈!”
“好说好说,我很乐意你们常来。”见杜汉章出身富贵却无高傲之气,明远扬越发的对他另眼相看。停顿了一下,他对子君说道:“子君兄,你的伤势怎么样了?”
子君正拿起了一个包子,一边咬着一边答道:“嗨,只是皮外伤而已,休息了这半个月,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有劳明公子关心。”
提起那日的遇刺,杜汉章仍然心有余悸,赶紧接道:“说起来还多亏了明兄那晚的救命之恩,要不是你那盆冷水,后果实在不堪设想。我和子君感激不尽,你又不肯接受家父的金银报酬,所以我们只好亲自再来道谢了。”
杜汉章情真意切,眼中满含着感恩。回想起那场血腥厮杀,一切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一般,让人在惊魂未定之余,也对生命更加地珍惜。
明远扬只是微微笑道:“当时我不过是恰巧路过罢了,再说我从小习武,练了些拳脚功夫,见人有危难出手相助也是应该的,怎敢因此受人馈赠。这件事就不要放在心上了。”
施恩不图报,杜汉章见他品格优秀,又颇具侠义之风,不由得由衷敬佩,顿时对他好感倍增。
三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天已大亮了,酒馆内也坐满了来吃早餐的人。虽是家常便饭,可三个少年却吃得津津有味。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他们此番见面聊得分外尽兴,尤其是杜汉章,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差点就提出来同明远扬义结金兰,但由于彼此相识不久还不熟识,怕过于冒昧,因此没好意思说出口。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杜、明二人常常相约出游。得知明远扬文武兼修,杜汉章便邀请他和自己一同习武读书,明远扬也不过分推辞,欣然接受了。
两个同龄人相处甚欢,享受着相识结友的兴奋,似乎已然忘却了花灯节时的惊险遇袭。
数月过去,杜功廷查遍了整个帝都城,却没有一点刺客的消息。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原来的平静,日子依旧波澜不惊的一天天过去,唯一的变化就是,自从有了明远扬这个同窗,儿子明显比以前开朗高兴了许多。
杜功廷也曾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产生过怀疑,但查询之后并未发现有何不妥之处,正如明远扬自己所说的那样,他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靠着和叔父一同经营酒馆为生。杜功廷见儿子十分喜欢这个新朋友,也就不去加以干涉了。
春去秋来,年复一年。时光在每日的习练与读书中匆匆流逝。一转眼,这已是他们相识的第八个年头了。
昔日的少年已经长大,现在的他们年轻英俊,文韬武略。八年的时间将他们培育成了即将为国效力的栋梁之才。
又一个花灯节到来了。
这已经成了杜汉章最盼望也最畏惧的一个节日。他盼望着它的热闹和繁华,也畏惧着它藏在自己心中的记忆。
这天温习了功课之后,杜汉章和子君早早地前往明记酒馆。一路上看到有不少的摊位和店铺摆出了各式彩灯,虽然时间刚到傍晚,但人们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筹备这一年一度的盛会了。
今晚的喜庆可想而知。
然而,他已经七年没有逛过花灯会了。
自从当年灯会遇刺之后,他就落下了一个心结。虽说这些年自己苦练武艺,功力今非昔比,但每年花灯会的到来都会带给他或多或少的恐惧。也许是因为年少时差点命丧人手,也许是因为黑衣人的身份和下落一直不明,这么多年他每次午夜梦回时,都会被那双冷冽凶恶的眼睛所惊醒。儿时的记忆已经忘却了很多,可唯独这双眼睛,还有自己插在刺客胸膛的那把匕首,让他至今记忆犹新,难以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