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看见》时,第一眼就被打动的地方都贴了便签。在喜欢的文字页贴彩色便签,是我读书的小习惯,也是留在书上的仪式感。
作家写作会有很多小习惯。比如法国作家大仲马,写过《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等很多作品。他写作时只用一种特制的方格纸,如果没有或者用完了,他就不写了,非常傲娇。他还会根据文章的不同题材选稿纸的不同颜色。写小说用蓝色,写诗用黄色、其他文体用浅红色。他写作前得事先准备好十多支各种颜色的铅笔,写的时候就像画家一样挑颜色。他说:“写作也需要色彩,这些彩色铅笔能使我写作时的感情变得丰富多彩!”
我相信,那些闪亮的文字,被写出来时斑斓,被读到时也该绚烂。所以最初读书的时候,我会把大张的单色便签裁剪成三四毫米宽的小细条,贴到直击灵魂的文字行,只露出一个小尾巴,方便日后查找。可是纸质的便签因为剪得太细,很快会卷曲,颜色单一也没有办法对内容做一个笼统的区分。偶然的机会,我在文具店发现了彩色塑料质地的小便签贴,1厘米的宽度,4.5厘米的长度,每一张只有小尾巴的1.5厘米是彩色的。第一眼看到时就觉得这种便签太适合读书用了。在那之后,我就特别喜欢在温暖的文字旁贴粉色的便签,在理性的语句旁贴蓝色,在智慧的表达中贴黄色,在有力的段落边贴绿色。
《小王子》里这样描述仪式感:“所谓仪式感,就是使得某个日子区别于其他日子,某个时刻不同于其他时刻的一种形式。”如果我想好好地读一本书,就会在手里拿好便签和书,这也是告诉自己:好,我准备进入你的世界了。
泰戈尔这样描述爱情:因为相信,所以看见。不光是爱情,亲情、友情,乃至生活也同样如此。《看见》之所以被称作看见,就是因为对生活的确信,这种确信帮助读到的人,想象不同于书中故事的另一种可能,也让我们逐渐看到想象变成真实。如果我们始终相信学到的东西都有用的,相信遇到的都是好人,相信我们的伴侣值得依靠,相信在这个不确定的世界里,我们依然有足够大的成长空间……这种内心的稳定性与内在的定力,会带给我们极大的福报。
重温华彩,看见流淌的文字,相信美好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