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时候,小鹿觉得自己每天都活得超级狼狈。
开始有生理期,还没有人普及过知识,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鬼,也全然无法接受,更不知道怎么应付,接连两三天都弄到衣服上去。后来,还是不太熟悉的大个子女同桌给做了心理建设,并普及了下基础知识和应对方法。似乎什么都知道一点的女同桌都忍不住感慨,小鹿实在是个特别的人,身体在不明原由地出血,竟然一点都不害怕,还能琢磨着自己先观察观察,简直大写的一个心大。
第一次收到非常正式的情书,既不感动,也无窃喜,竟然非常生气,当着对方的面把信连着信封撕了个粉碎。更可恨的是,那小子也是个变态,没受打击,也不恼怒,反而笑嘻嘻地哄她不要生气,一定再接再厉,写出令她满意的信。
她一生气,直接吼他:“你这人让人不满意,写出令人满意的信有什么用!”
他依然笑嘻嘻地说:“那你说我改,一定改到让你满意。”
“我又不是你妈,凭什么要我管你那么多!”
他还是笑嘻嘻的,“凭我要你做我女朋友。”
“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想。”她的耐心全无,连气都懒得生了。跟一个拎不清的人有什么可置气的。简直愚蠢。
抬脚走人。
他要伸手拉她衣袖。
她忙避瘟神一样神速躲开,“你敢碰我一下,我立马告诉老师去。”
那时她还不懂耍流氓之类的词,她只知道这感觉令人好生厌恶。只希望永远不需要再面对。
那之后,隔三岔五还是会收到他的信。每次都对峙许久,在他哥们连哄带骗外加威胁的情形下,不情不愿地收了。
可是同学珍珍说,这要算是小鹿的初恋了。
一听这话,倒把小鹿急哭了。凭什么,初恋这么让人恶心,讨厌。书上的初恋可都是浪漫,甜美甚至是刻骨铭心的。
从此以后,那男生简直是她的宿敌。她连同学间的必要接触都避开了。两人唯一的联结就是,她不得不收了他很多封信。而这一联结也在初三重新分班后,终于斩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