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郭德纲和徒弟曹云金撕逼大戏,如同大片般一波三折。
先是小曹六千字檄文,后有老郭近万字应答,再到小曹晒出发票举此为证。
吃瓜群众看得不亦乐乎,各路水军看客观点五花八门。有曰小曹欺师灭祖,有曰老郭仗势欺人,更有高晓松之类所谓大V说师徒互相炒作上头条,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其实,师徒二人开撕的过程,拆成两层关系可矣:一层是师徒关系,是人情;另一层是德云社和小曹的合同关系,是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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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情有父子、兄弟、姐妹、翁婿、婆媳、师徒等等,有血缘的,有非血缘的。关系一旦建立,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可能完全解除、抹去痕迹。
老郭和小曹的师徒关系,即是人情。一如笑傲江湖的令狐冲和岳不群。江湖公示也好,登报声明也罢,解除的只是表象,解不掉小曹身上的相声渊源。
故师徒关系剪不断、理还乱,扯不清,撕不完。
仿仓英嘉措一句诗:师徒关系,认与不认,都在那里。外人只能看热闹。
2
德云社和小曹的关系是简单的商业关系,只因上一层的师徒关系遮住眼,而显得朦胧不清,其实再简单不过,看合同即可。
当今社会,公司与个人的雇佣关系,一切按合同说话。如同法官断案,法无禁止即合法,合同无约则无凭。
当然,钻合同空子的大有人在。德云社和小曹的合同关系终止后,若小曹开社不再说相声,而演快板,“命中有此一撕”(老郭语)便不会发生。
这就如同某人从公司辞职,新开公司卖东家同类产品。更有甚者,辞职之时连老东家的客户一并带走,那么,一场官司无可避免。
其实,从开公司的角度,在中国,父子反目如“傻子瓜子”、兄弟反目、翁婿对簿公堂等时有耳闻。老郭和小曹此撕,与前述相比——那都不是事。虽说世人都反感挖东家墙角的人,轮到自己有机会,也会挖山不止。何时动手,只看诱惑大小。
故小曹之弃老郭、弃德云社自立门户,一看合同是否有约,二看竞业有否禁止。归根结底,离不开一个“利”字。
故曰:
师徒开撕引围观,六千檄文换九千
古今多少腌臜事,江湖纷争只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