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给集团公司上报的请示,这会儿开会用,赶紧出一下。
职能部室的责任指标书领导马上要看呢,赶紧打一下。
合作客户马上要来,赶紧布置一下会议室。
章子必须今晚盖上,不然就赶不上投标了。
……
在我的日常工作中,总会遇到一些十万火急的事项。
它们或大或小,或常规或临时,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立刻、马上办结。
可是,除了领导临时想起来的事项,一些常规业务工作,为什么不提前做呢?
提前两天申请盖章流程,还赶不上投标?
提前跟客户商量好,还怕布置不好会议室?
提前把请示报告提交了,还怕赶不上集团的会议?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把自己手上的事项留到最后一分钟,然后集中发力,火急火燎地去催后续流程上的人呢?
如果后续流程上的同事业务素质高、技术佳,能又好又快完成工作,那也还行。
可是如果后续流程上的同事是个新手,或者效率低下,或者运气不好打印机坏了,或者网络坏了,或者章子审核流程没结束,耽误了事情,最后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自从我进入公司,这种十万火急的情况很多。
大家似乎养成了习惯,平时懒懒散散,总喜欢赶在最后一分钟的截止时间去完成工作。
不管事项大小,截止时间点踩得很准。
这应该是人类最原始的惰性在作祟。
除了上升到一定等级和地位,真正把工作当成事业来做的人,普通员工没有谁喜欢主动积极把手上的工作提前做完。
大多数人得过且过,能拖就拖。看似忙忙碌碌,实则并没有完成有实质进展的工作。
十万火急的现象无法避免,只要没有因此造成重大损失,就会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