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室友约好,第二天要起来吃早饭。对于她的这个决定,我自然是双手赞成。但等真的操作起来,就不一定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已经9点了。我迫于生理需求需要解决,还是决定麻利的穿好衣服,勇敢面对床被外面充满恶意的寒冷,与冰凉的水滑过我的青葱玉手的刺激。
等我收拾好了,却在要不要叫室友起床这件事上犹豫良久。她睡的很香,因为我隔着床帘叫了她几声都没有答应。过了一分钟,另一个室友的闹钟响了。我在心里对那个闹钟谢了谢,因为我看见要吃早饭的室友的床动了动,我就知道,她醒了,我也知道,机会来了。
趁着机会,又叫了她几声。果然,她答应了。问她要不要起来吃早饭。我看着睡眼惺忪的她,不由得怀疑她醒没醒。
终于,经过内心反复的思量,她还是起来了。不由得佩服她。能够在寒冷的早上起来的人,都是英雄。
我们去了校门外的一家饭店,各点了一个牛肉包,两个叉烧包,一个豇豆包,还有一碗南瓜稀饭。自从上回室友带我来这家店吃早饭,我就爱上了这里。之前我一直都在食堂吃早饭,食堂的包子虽然大,但里面的馅并不美味,就像是没有加盐就炒好的豇豆。而这家店,虽然包子的个头小,好歹味道很棒。
店的桌椅后面,可以清晰的看见公路上的车来车往,与在公交车站等待车来的行人。整个店铺裹着一层厚胶纸,不至于被雨淋湿,即使如此,由于是好几家店挨在一起,总会有缝隙,而胶纸上的雨滴就顺着缝隙滴在木制桌子上,四溅开来。
等我以后有工作了,我会在每天早上,早点起床,下楼买热腾腾的稀饭和包子,慢悠悠的吃着早饭,享受早饭带给我的满足和愉悦感。
其实,简单的一顿早饭,去细细品味它,其实也是极美妙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