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驿路花开
我是樊梨花,按照唐朝的审美观念来说,我虽然比不过“沉鱼落雁,闭花羞月”的貂蝉西施美女之类,可终也是颇有姿色的。而放在千年之后的21世纪来讲,我还算是一个能文能武,巾帼不让须眉的职场女精英,时髦滴说,也是“白富美”。
然而我这辈子做的最大的错事就是被爱情蒙蔽了双眼,嫁给了薛丁山。可惜,我知道的太晚了。
薛丁山,我的相公,用我朝人的观点来讲,那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典型的“白面书生”。用21世纪的眼光来看,也是典型的“高富帅”。我们两家人结亲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从我们相识到成亲后的种种迹象表明,我的爱是多么的盲目,而现实又是多么的残酷不仁,历经辛苦磨难之后,我才清晰的认识到:薛丁山,他不是我的良人。
如果有来世,我将不会嫁与他为妻。
从我们第一次相见时起,我就犯了一个所有女人都会犯的毛病“花痴病”:被他英俊潇洒,温文尔雅的外貌所吸引,对他一见钟情了。
当时我还是二八少女,而他却是已婚男人。
世间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男人不多情?所以当他说他对我也有意,他和窦仙童的婚姻是迫不得已的事时,满脸都是花痴的我就相信了。
现在冷静下来的我仔细的想想,却发现当时的我是多么的狂热与不冷静,“男人如果靠得住,还不如相信母猪能上树”,爱情总是使人盲目。
回过头来再看他与窦仙童的事情,他说他与窦仙童结合,完全是因为当初救父心切,想要快速跨越窦仙童娘家的那片山头,无奈被窦仙童的哥哥窦一虎缠住,不得脱身,再说还有程咬金那个糟老头子从中做媒说合,不得已才同意了这门亲事,和窦仙童成了亲。
说起这门亲事,好像都是窦仙童一厢情愿似的。就算窦仙童当时急于嫁人,非要找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嫁了,可是,当时随行的不是还有罗成的儿子罗通吗,而且秦淮玉的儿子也在现场,他俩也是典型的高干子弟,长得也是一表人才,为什么他俩不上呢?可惜,这些陷入爱情中的我都没有想到。
反倒是薛丁山自己顶着“临阵收妻”,违抗军令的罪名和窦仙童成了亲,要说他不稀罕窦仙童的美色,对她没有情谊,谁信呢?可是当时的我居然相信了。
而且他们两个的相处模式也没有像和我一样,自从他们成亲后,拌没拌过嘴,我不知道,但是我敢肯定的是,薛丁山从来都没有对她动过手。
可我想女人,都是愚蠢的,在他对我说,成亲后我做大的,窦仙童做小的时候我还是心动了,毫不犹豫的选择嫁给他。
然而,他对我待遇却今非昔比,需要我的时候,花言巧语,利用完了,却一脚踢开。在我们成亲当天,第一次洞房花烛夜时,他就对我动了手。还好我身手比较敏捷,没有被他打的很惨。
虽然事情后来证明是个误会,他也保证了以后不再打我,我也相信了。可是凡事有第一次,就难保不会有第二次的呀。更何况还是面对一个有家暴倾向的男人呢。
果然,后来他又接二连三的打了我。
当他第三次动手打我的时候,我真的绝望了。我拿着他本要挥向我的长剑对着他时,发现我的手颤抖了,我居然下不去手像他对我一样狠狠的刺他一剑。最终我落荒而逃。
原来爱的时候是如何都不舍得让心爱的人受一点伤害的。女人,真的是要找一个爱自己的人呀,而男人,才该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啊。
就这样我扔下长剑,返回了我的西凉国。回到家中的我才发现,我依然是父母兄长眼中宠爱的孩子呀,而我却为了他,一个不珍惜我,宠爱我,呵护我的男人,不惜与父母兄长反目。似乎遇到他,我便输了。
就在我决意忘记他,忘记伤痛的时候,薛丁山却又一次又一次的来请我,而且一次比一次显的真诚。
在他第三次来请我,我炸死躺在棺内,他在棺外披麻戴孝向我哭诉的时候,我竟再次心痛不已,居然对他又动心了。我想我的脑袋一定是被驴踢了,要不就是被门夹了吧,要不然为什么总是放不下?
原来真的放不下。即使痛了,可还是想和心爱的人一起走下去。我选择了再次和他好重修旧好,不过这次我们约法三章。
还好,这次,他再也没有对我动过手。虽然,生活在婆婆柳氏的挑唆下,艰难曲折,而他也确实没有因此而为难过我。
最终,在疲于应付的同时,我的心终于累了。
或许,当激情一旦消退,爱情也揭去了它神秘的面纱,唯留下生活丑陋不堪的面孔时,理智又重回到了我的头脑。这时,我才发现,我错过了一个多么深爱我的人:杨凡,我的表哥。
这才发现当初的我,真的是被猪油蒙了心,竟然一点看不到杨大哥对我情意。
现在再看看,杨大哥虽然没有薛丁山的白净,可是站在人群里那也是一匹健壮的黑马呀?最关键的是,杨大哥对我那是一往情深的痴心呀,估计等我容颜不再,杨大哥也不会弃我而去罢。而他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姨妈,也不会看着我被任何人欺负吧。
唉,杨大哥,终究是我负了你。
一切都是颜值惹的祸。多年以后,我才逐渐明白,吸引我的,也许就是丁山那一袭白衣矗立在高头大马上的英俊挺拔的身姿吧。
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终究还是亲手把自己送进了婚姻的坟墓。
直到迟暮之年,我才彻底觉悟,薛丁山大概就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吧。可是,类似他那一款的还有很多人呀,喜欢不一定非要嫁给他呀。
后来,我想,以我的家世,我的才华及容貌,想娶我的人恐怕都要排很长的队吧。而且再以我朝开放的民风来说,即使不嫁给他,我也完全可以有能力,在家里养几个他那一款的的面首吧?
再不济,我不是还有一个像他那一款一样的干儿子吗?
好像终究是我错了。
如果有来世,薛丁山,我不会再嫁给与你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