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以救赎为名,寻找真正的自己

室友送了我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期盼已久,却苦于囊中羞涩没有买的书。书到手,一口气读完,真是意犹未尽。

读的书越多,越能明白,你能在书中遇见另一个自己,这句话是多么地有道理。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感觉,自己的身心经历了一场长途跋涉,不光是旁观者,更是当局者。

哈罗德由西南到东北,刚开始只为了一个模糊的信念,奎妮在等自己,只要自己走到贝克里郡,她就能战胜癌症。

他磕磕跘跘,跌跌撞撞到达了目的地,见到了二十年未见的朋友,而她,在等到他的那一刻,终于安详地闭上了双眼。三个人的人生,一个落幕,而另外两个,获得新生。

在路上,哈罗德不停地回忆自己的大半辈子,父母、妻子、儿子、好友。

哈罗德有一个不快乐的童年,在那里,他缺乏父爱,母爱,没有安全感。人的历史,是改变不了的,而且会对未来产生很严重的影响。他初为人父的时候,一切都开始初露端倪,他看着小小的孩子,想抱又强忍着抱的冲动;他想夸奖儿子,说出口的却怎么也不是那个意思;儿子溺水了,他紧张到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不知道该怎么和儿子沟通,儿子自杀后,他都没有能同儿子最后进行告别。

相反的是,似乎莫琳总是知道该如何和儿子相处,她们有聊不完的话题,有讲不完的故事,她有为儿子做不完的事。从他的回忆种,我们可以发现,莫琳童年的生活很幸福,她有爱自己的父母,有快乐,生活充满阳光。

莫琳父母去世后,她的世界只剩下哈罗德,她以为,哈罗德会带给他所有的幸福,会让爱填满她内心的空白。可事实不能如她所愿,哈罗德没能给她一份起码的安全感,儿子是两人不可逾越的鸿沟。

一切根源,在于,哈罗德不知道怎样去爱。

让一个害怕爱的人,去爱,用力去爱,哈罗德做不到,莫琳期望太高。

可是,不会爱,不代表不爱。

即使二十年,两人形同陌路,可哈罗德走了,莫琳的心也跟着走了。

中间,莫琳有一段内心独白,很让人心酸,却也很感动。哈罗德的离开,让她意识到,他在的时候,她很寂寞,他走了,她更寂寞。原来,她不能没有他,不能失去他。

有时候,爱一个人的感觉就是,没有他(她),你会过得比他(她)在时糟糕那么一点,这一点就够了,生命的温度,爱情的意义,就在这一点不同之处绽放。

哈罗德的朝圣,从来不是一个人,而是他和莫琳两个人。他一路回忆,一路找寻,一路突破,只是为了修补他身上那一辈子残缺的一角,道歉是,亏欠是,弥补也是。

所有人都不相信他会走到,他自己亦不能相信,支撑他内心的,是奎妮在等他,等他迟到多年的友谊;儿子在等他,等他迟到多年直白的父爱;莫琳在等他,等他藏在心底二十年的爱情;他自己也在等自己,等那个不会爱,连自己都爱不好的自己去突破。

就像生活中的一切小事一样,走路是一件简单的小事,抬起一只脚,放在另外一只前边,这样就行了。可就是这样的小事,在实现起来,却是那么的难,难倒了一个不会爱,却努力去爱的六旬老人。

对于哈罗德来说,一辈子太漫长,在这漫漫人生中,他一路失去,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他问自己,自己是谁,又做过些什么呢?他在回忆中,意识到,自己一生之中,竟亏欠那么多人。

儿子的目光在他脑海里不停地回放,他知道,儿子会很开心他做出改变的。只是,很讽刺,他愿意去挑战自己的时候,儿子早已带着一份遗憾离开。

从南到北,对于年迈的哈罗德来说,并非易事。在途中,他遇到了许多人,这些人,多少都像是他过往生命中的某些人,他通过这些人,找到了一种弥补前半生的感觉,只是,终究,他们不能陪他,没有耐心陪他走到目的地。哗众取宠的人多,追名逐利的人亦多,在这一路上,他早就习惯了,也看淡了,不戴有色眼镜看人,是他学会的新技能。

意识到这一点,他继续选择独自一人上路。快到终点时,他终于坚持不住了,他已经没有意识了,只知道,走,迈脚。他打电话给莫琳,他要回家,莫琳没有理会他回家的要求,让他继续走下去。

我惊诧于莫琳的改变!

过去,她一直怪着哈罗德,儿子溺水时,他没有立马跳下去救人,现在,她不怨了,当时,她也没有跳下去啊。她明白他曾为此努力过,可是没做到。她也承认了自己对奎妮的嫉妒,奎妮陪着哈罗德,度过失去儿子的那段艰难时光,并替哈罗德顶包,失去工作,灰溜溜地走了,连一句谢谢都没得到。

她理解哈罗德了,她知道,如果这个时候放弃了,哈罗德会后悔,自己也会后悔。

哈罗德最终到达贝克里郡,他收拾妥当,见了奎妮一面,是最后一面。没有泪水,没有遗憾,有的只是,内心的宁静。此时的他,已非当初的他,爱恨交织的一生,就这样,一切归于宁静。在人生暮年,哈罗德终于发现,自己也可以,像正常人那样爱。

我想起了弘一法师,他在圆寂时,留下“悲欣交集”四字总结出自己的一生,没有华言丽语,生命就这样波澜不惊,回归了最初的本色。

一个人的朝圣,几个人的救赎,还好,他们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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