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林可可

可能,这个题目和我这个人一样很不负责任,可这是客观事实。既然是事实,那么我只是把事实给写了出来,按照这样的逻辑讲,我这样写就该是合理的,似乎也理所应当。那么,自然的,我可以不用负责。

在行文的开始,我得先解释下。首先,林可可是个女生,我想这个不用我多说,只是她今年已经大二了。半年来,大家一直都在纠结于她,莫名觉得心里很烦,闷得慌。我不知道还要纠结多久,于是提议写一下她,所有人都举双手赞成,便有了这个烂俗的文章名。其实,如果把名字改一下,比如说改成“人人都爱陈丽萍”之类的,也许会更具一般性。不过,既然大家都说要写一下她,那就这样吧!

林可可者,湖北荆州江陵人。可能比较喜欢文学或者闲着无聊会偶尔翻翻《孔目湖》报的同志们,在文章的署名那里能经常看到这个名字,如此说来,她是一个才女,能写一手漂亮文章。论长相,虽然比不上西施、貂禅那般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却也是一美人胚子,临水照花般的漂亮。用言情小说里的格调写,那就是“眉如新月,脸若桃花,眼似浮云,身如浅樱”了。她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人,加上才女的身份,不免有很多爱慕者,这个故事也就有了下面的开始。

大概半年前吧,我闲着无聊也是误打误撞的进了学生会新闻部、校报的记者团以及现在的社团。我是在新闻部认识的兰子若,在记者团认识的柒叶,在文学社认识的林可可。我和兰子若是老乡,就是相对而言家挨得挺近的那种。介绍一下,后来(或者在之前)我发现了兰子若、柒叶也是文学社成员,就是说我们四个人是一个文学社里共事的同事关系。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似乎并不大熟,不常联络。那时候,我们都不认识林可可,所以还谈不上其它的。好像有些乱,得理一下思路。其实,你知道的我一直是个很健忘的人,所以当时的很多细节,我都已经不记得了。记忆中还算清晰的部分,应该从“江南梦想,爱心支教”报名的时候算起,就这一点还得感谢我以前写过的一封信,大抵是说怎么认识的,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等破事,这里就一笔带过吧。

朋友都说我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这一点从我和林可可的相识就可以看得出来。我9月进的学校,之后10月初的时候就进了社团,可是到12月的时候我才认识她。按照我前文林可可是一美人的说法,像我这种好色之徒竟然两个月才发现,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在这里,你可以穷尽一切方法去怀疑我话语的真实性,这是一个悖论。能得出的结论是,你可以认为林可可其实并不天仙般漂亮,或者我并不是一个好色之徒,而这两种以为其实并不影响客观事实的发展。那么,我们接着讲下去!

我把社团的30年庆典作为切入点。我想可能是那天晚上突然喜欢上人家的,至于他们是什么时候看上这姑娘的,我并不清楚。而且,我不清楚的还有很多。比如当时林可可和她所谓的初恋男朋友并没有分手,比如我错误的把复杂的问题看简单了。插句题外话,我算过命,师傅说我是太容易相信朋友,人生路上总是被朋友算计,命不好。我虽然并不迷信,说的却也是事实。20年来无数次相信朋友,无数次被朋友出卖,这也是我会到这所学校的原因之一。这里扯这么多是想说:如果我当时不那么轻易地相信她和前男友分手的说辞,我就不会喜欢她。这是因为我做人虽然不怎么样,但有原则,有男朋友的女生不追这是一个。那天晚上的活动很HIGH,之后一起吃了夜宵,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这个女生需要人呵护的。那是总感觉她是一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生活,我决定走进去。之后进行的一切,都像极了烂俗的言情剧。是谁,写好了剧本台词。是谁,导演这场所谓爱情的戏。如你所知,我不过一死跑龙套的,我不知道。所以,这场戏被我搞砸了,或者说我被导演给搞晕了。

话分两头。文学社有一大才子,叫兰子若的在我之前喜欢她,这个当时我知道。文学社还有一大才子,就是那位我在校报的同事紫叶先生也喜欢她,这个当时我并不知道。社庆之后,和兰子若、紫叶他们一起去K歌。去的路上,我兴冲冲的和紫叶讲想去追陈,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可能也有,只是没注意看)很淡的说,想追就去追咯,最后补了一句好像兰子若也喜欢她。我说的是这个我知道,我和他去讲去。紫叶对她的喜欢,我不知道,于是被我忽略了。所以在这场战争最开始的时候,我就在战略上犯了两个错误,我少算了一个对手,我还错误的选择了相信,说到底,就是太天真。

我和兰子若是好朋友兼老乡,这个前文提过,再加上我敢爱敢恨的臭脾气,我和他讲了。他的回答是:她又不是我的,你去追吧!于是,我就很傻的去追了。可是在第二天,那谁就很小四的给人家写了很长很长很长的情书,发了很肉很麻的短信,表以会······的意思。当然,这是林可可讲给我听的,她讲的还有其实在之前,兰子若已经被她给拒绝了。这里我想说一下,这位林可可呢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什么都会和你说,比如别人发给她的短信,写给她的情书等等等等,她丝毫不隐瞒。自然,我请她吃饭,一起去玩,说过的话等等,兰子若、紫叶和他那男朋友必然是知道的。后来我想可能就是她的这个优点增加了这场戏的难度,用专业的术语讲,就是这一点让这幕戏有了高潮部分。大概,我是从这里开始就被搞晕了的。我搞不懂为什么他那男友一直不露面,我理解为他不动声色很沉得住气;我搞不懂为什么标榜纯情的她可以在那么多人中周旋,而且毫不忌讳,这个我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总之,我搞不懂的太多了。6天,她在这段不长不短的时间里表现得很模棱两可,若即若离。其实我并不喜欢女生这样的,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拒绝,很简单的事情却被导演给拍砸了。最开始的时候,我一直以为她刚和男朋友分手,放不下前一段感情,后来朋友不过说了句“如果她真的那么爱她男朋友的话,为什么可以和你这么暧昧呢”。于是,我彻底的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了······

在第七天的时候,她给了封信,是让紫叶转交的。有一句很文艺的我给摘录在这里,“只可惜春风来的比秋风晚,我的心只能给另外一个人了”。言简意赅又不乏深意,作为一个有些文字素养的人,我禁不住要拍手叫好,写得真好。而且我很高兴,不了解我的人可能以为我在说反话,真的是高兴,因为我终于可以退出了。那天的晚些时候,我无意中看了她的短信,对我而言很重要的信息有两条,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分别是林可可男友和紫叶发的,说的是劝她尽快和我划清界限。这个我可以理解。这七天里,兰子若好像梦游般的总不在状态,心绪低落,这个我也可以理解。这个时候又有我搞不懂的状况出现了,那就是在那封信的第二天,紫叶像林可可表白了。我想不通大家是怎么想的,是单纯的凑热闹还是怎么滴,最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要不就是我疯了,要不就是他们疯了。旁观的人说的是,我们都疯了。

这场所谓的“爱情”诞生了一群疯子!

在俺被拒之前,兰子若被拒了,在这之后,紫叶也被拒了。

这场所谓的"爱情"造就了一堆炮灰!

林可可还和她男朋友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一起,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现在,兰子若还在努力的去追求,辛苦的用文字打造他和林可可的幸福童话,紫叶转眼就找了一女朋友。他们要么有目标要么有陪伴,我表示淡定,过和以前一样的生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逃课。只是,貌似大家在这之后都变得异常的聒噪,满嘴满眼都是林可可,我一如既往的搞不懂状况,当然我已经习惯了。

我不知道,最后谁赢了,谁幸福了,我只知道大家都爱林可可,除了我。这里没有要显得标新立异的意思,是真的不那个。

我并不确切,究竟有多少人喜欢她,在我这篇文章之前或者之后。只是,印象中有很多很多,当然这里可能有一些是假想的,不过这个好象并不重要。就像一个人如果身边有很多很多的追求者,大抵并不怎么想以后的路如何走,毕竟她有的是选择,她在乎的只是被包围的气氛和感觉,是人数。作为一个围观者,我愿意很傻很天真的相信大家的喜欢和爱都是真心的,不是单纯的想凑凑热闹,可能我又犯糊涂了吧。

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自己的立场,大概这也是看这篇文章的人们最期待也最关心的。好吧~首先,我是个很淡的人,无所谓拿不拿得起,放不放得下;其次,虽然我不是一个小气兼容易放弃的人,但无论如何我和她都不是同一类人,古语说道不同不与之为谋,还是友谊万岁的好;最后,我想说其实我是搜肠刮肚才拼出的这篇文章,说明我差不多都已经忘了,可能这也是我能这样平铺直叙的原因吧,一直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文章的最后,我们回到林可可身上。这姑娘应该也挺纠结的咧!那么多人喜欢她,她却终究只能委身于一人。倘她有古希腊神话里众神之主宙斯般博爱,倒也称了大家的心思。只可惜,在爱情这场战争里,不可能每个人都是胜利者,都能分到一杯羹。爱情这东西却也虚无缥缈,不是什么实在的物件,亏得不能活生生硬抢,不然这样算去,为了她又该得生出多少打家劫舍的绿林好汉,飞檐走壁的大盗呢。林可可就是块大金子,人人都爱她。现在,大家也都还时常谈起,那个紫叶有家室了自不必说,估计兰子若坚持不懈的一直在努力,而我似乎却并不惦记了。当然,这是后话,到如今,大家也都只剩下发牢骚的份。

爱情都是自私的,除了这一点好处,其它都是不好处。何况尘世嚣嚣、情路凶险,再加上人心叵测,我们不管干什么都是困难重重。所以,我估计兰子若最后追不到林可可。至于紫叶吧,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他的烟火开得再是如何的绚烂,却是在白天,并不轻易看得见的。

有关于她的就到这,至于明天会怎么样,谁又知道呢。

最后,礼貌性的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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