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不记点笔记,很多受益的地方会遗忘。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对于每个喜欢读书的人来说,做阅读笔记是种良好习惯。

不管是纸书还是电子书,每本书里总会有些精华,这就需要读者自己去挑选,摘抄,记下感悟。毕竟,过目不忘的人是很少的。

尽管我自诩读书较多,可留下来的读书笔记却很少,从而导致我写文章的时候,没有勇气去往书评的方向写。很多书里的记忆点,当时会记得一部分,过几天时间就会遗忘。这符合艾宾浩斯记忆的规律。

其实,我空闲下来的时候,也在尝试着记笔记,感觉还是有用的。最起码,我会时不时地看看,写作的时候可作素材来应用。

所以闭门造车的读书方式是不可取的,要有记录的习惯。不要一本书看下来只是为了打发时间,结果与没读无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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