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那萌动的春心里一直有一根毛,这根毛让我魂牵梦绕了很多年,然而,我竟然不知道它是怎样的一根毛,也不知道这根毛对于自己生命的意义,以致于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我对这根毛的好奇还是那么浓烈和炽热。
那是夏天里一个极为普通而慵懒的中午,我们还在读高中,大家如同刷题机器一样沉浸在忙碌而枯燥的学业当中,一个个无精打采,睡眼惺忪。这种无聊浓烈地泛滥着,以至于那柳树上最狂暴、最摇滚、最自嗨的知了也停止了其撕心裂肺的歌唱。
我猜它们一定是被晒蔫了,也觉得活着没劲,即使是用生命在呼喊,也不过是被不喜欢的人称之为噪音。
这些无聊到让人昏昏欲睡的场景,终于在一根毛的遐想之下被彻底打破。
那根毛黏在那个漂亮女生的后背上——特别靠近右侧酥胸的那个地方。
之所以称它为“毛”,而不是“发”,是因为从黑度、长度、粗度和弯曲状态上判断,我肯定那绝不是一根普通的头发……
2
那时候我和学霸阳小伟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虽然和学霸同桌,但是我们的学习成绩却判若云泥、大相径庭。
小伟同学是我们班的第一名,功课那叫一个棒,学啥啥行,特别是数学,每次考试基本上都是满分。而我,则是一枚妥妥的学渣,两次的数学成绩加起来都干不过人家。
这让我有些绝望。
其实,我根本就不愿意跟他同桌,之所以跟他同桌,只是想单纯地让他带带我,老师说,这叫先进帮助后进。可他压根瞧不上我,或许比起他这样的大牛来,我就是一根毛,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根屌丝。
我偏科,除了语文课还喜欢一些,其他的一概不感冒,可是高考不能跟我想的一样——只考语文,其他不论。
我讨厌数学,说实话,自己打心眼里佩服人家数学家和程序猿,那一堆数字玩得叫一个溜啊!可是,羡慕归羡慕,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喜欢到什么程度——每次只要上数学课,我就能闻到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那个场景非常痛苦,让我想到了死亡,或者说是生不如死。
如果不是记挂着怎么孝顺爹娘,怎么娶媳妇儿,怎么生孩子,怎么游览世界,怎么吃喝玩乐……我早就从一楼最底下的台阶上义无反顾地跳下去了。
人固有一死,绝大多数都轻于鸿毛。
3
我也知道,倘若自己能够熬过数学课这一关,那么以后再大的事儿都是小事儿。
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我强迫自己,厚着比城墙拐弯还厚的脸皮,去找了数学老师,“老师,我要当数学课代表,因为我的数学成绩特别差,我要以此作为激励,好好督促我用心学习数学!”
听到这个,数学老师的反应不是感动到哇哇地哭,而是扶了扶厚厚的黑框眼镜,非常疑惑地看着我,好像是觉得我有病,而且出门还忘了带药。
但是作为一个老师,干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所以他对我还是非常鼓励的,“行,就你吧。”
可是,没有用的,我终归到底是讨厌数学的,上课时候依旧会闻到消毒水混杂着阿司匹林的味道,一股股神经性头痛从脑子最深处发出来,让我痛苦不堪。
所以,当我看到那些不想上学的小伙子小姑娘们的时候,心里还是抱着一份巨大的同情和理解的。学渣也不是生下来就是学渣,谁不想学好呢?可是对于学霸轻易完成的任务,对我们这些渣渣儿,那就是压力山大、生不如死。
“什么虫子,钻什么木头儿!”
在这里,我还真是要奉劝大家几句,作为家长,如果孩子真的厌学,千万不可逼得太紧,做一个人格健全的普通人,远远比被逼上绝路或者一个高分的变态狂要好得多。
同时,我也要奉劝诸多学子,如果觉得自己真不是学习的那块料儿,就不要再坚持了,只要人品没有问题,就算是卖菜摆摊也是可以养活自己的。但是,我要强调的是,你还要记住——这些钱挣得会十分辛苦,譬如无论严寒酷暑都要风里来、雨里去。如果你能承受,就义无反顾地走吧;如果不行,那就好好学习,做个白领或者学个技术都挺好的。
4
我的数学成绩是非常惨的,具体惨烈到什么程度,大家仔细看下面就可以见分晓。
我,因为是数学课代表,心理承受能力又强(或者说是脸皮厚更为确切),在连续好几次七十分以下的神操作之后,数学老师终于拿我开刀了。
他让我亲自把自己和其他悲催同学的试卷作为差评样本“光荣”地粘在了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上。
我倒没什么,早就习以为常,不过是“红色飞机多少”的问题,用我那无可救药的乐观安慰自己道,“兄嘚,这已经是底限了,以后还能差到哪里去!”
其他的小女生可不一样了,她们倒是很在乎。
在我嬉皮笑脸地跟人家说话的时候,有的女生哭了,无语凝噎;有的女生,对我嗤之以鼻,外加鄙视;还有的女生跟我一样,爽朗地笑一笑,那是我女哥们,尽管我们都不喜欢对方。
然而,高考是唯分数论的,这样子的低分,别说是重点高校,就是蓝翔技校也不会收的。所以我觉得我得改变了,不过,得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因为,彼时,对我这种学渣来说,数学老师讲的课简直就是天书——那感觉真是如坠五里雾中,茫茫然不知所踪。
有时候,数学老师看在我作为数学课代表,不辞辛苦地发卷子的面子上,会如皇上临幸妃子一样翻我的牌子,让我去黑板上做题。
我也实在,绝不浪费大家的时间,手书楷体“不会”两个大字,潇洒地走回来了。
时间就是生命,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图财害命,这个道理我打高中起就懂!
我就是这么拽,可是心里老苦了,因为我是真的不会。
数学老师也拿我没办法,我几斤几两,他最清楚。
我不是不用功,也不是不靠时间,而是我把该尽的努力都做了,但就是不行,依旧一塌糊涂,这种情形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生无可恋。
老师救不了我,学霸帮不了我,我便秉持着“众生皆苦,唯有自渡”的理念来个“死马当活马医”了。之后,我一边听老师的数学课,一边琢磨自己的突破之处,终于醍醐灌顶般顿悟道——我的问题关键在于基础不牢,基础都不会,还学个毛啊?
最后,我给自己定了个计谋,难题一概放掉,能写几步算几步,把字儿写得漂亮些,尽量多写一点,博取点阅卷老师的同情分。之后,将精力全部放在中低端的问题,全力以赴打牢基础,会做的保证不失分,就这样,我的成绩慢慢地从六七十分提到了八十多分,到最后竟然能考到一百零几。
梦里,我被自己感动了,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喊着:“哇呀呀,真是苍天不负苦心人啊!”
那年高考,也是老天眷顾,数学特别简单,我一步一步慢慢走,竟然考了历史最高分,一百二十,优秀!
这让我有些自恋,我他妈就是个天才。最好玩的是我的高考分数跟录取分数线持平,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瞬间有种你们说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都是扯淡,高考完全就是为我一个人准备的!
5
分享了我这么多年来的不传之秘之后,话题还是回到那根毛。那的的确确是根毛,绝对不是头发,黝黑发亮、弯弯曲曲地黏在前排女生的后背上。
那个女生是我们班里挺漂亮的那种,我也喜欢她。可是人家忙着学业,不考虑其他事情,我也就不好耽误人家。
那个时候我眼力还是非常棒的,即便是在最后一排,我依然能够看到那根毛,太刺眼了,太吸引人了。我那时的眼力可以称之为意念,就像X战警中的镭射眼,可以在那里意淫着这根毛到底是属于哪个位置?
实际上,我在后面根本就看不到那根毛,它只是在清楚地映射在我的脑海里。说起来,我是在发数学卷子的时候,发现的那根毛。我清楚地看到那根毛黏在那个女生后背上贴近右乳侧下方的胸罩扣合的位置,这是后话,结婚谈恋爱以后才知道的。我那时还是学生,清纯得很,哪里知道这个?
我盯着那根毛看了有几秒,那个女生正在解题,没时间搭理我,可能是我的目光过于热烈,她竟然羞红了脸。
我知道她对我也有点意思,我们没怎么说过话,但是只要见面就准会脸红,如果不是喜欢,那为什么会红脸,会娇羞?这里面一定有爱情,懵懂的爱情,就像徐志摩的《沙扬娜拉》里写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为了不破坏这份青春而美好的爱情,我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把目光转移到别处,若无其事地走过了。
其实,我是想帮她拿掉这根毛的,可是位置过于敏感,万一被她误解了,再来一个歇斯底里的尖叫,被师生们错误地认为是流氓怎么办?我这一生清誉可就毁了!所以,我思前想后,几番斟酌之后,艰难地决定还是把那根毛留在了她的后背上,任其自生自灭。
可是,这跟毛真的很碍眼,自己又是那样一个热心肠的阳光大男孩,我是多么希望,她会伸出嫩葱般修长的手指去挠后面的痒痒,这个时候毛肯定会掉下来的;或者说,她身子突然抖一下;或者说,瞬间吹过来一阵风;或者说,有哪个女同学看到了,帮她拿下来……总之,这根毛终究是掉下来的。
可是,这些情况都没有。
所以,从那一刻起,我终于前所未有、清清楚楚地认清了现实——我不是X战警,不是超人,不是神仙,压根儿没有超强的、厉害到可以隔空取物的意念力。因为,我连一根毛都动不了,看透我的无能为力后,它似乎洋洋得意地朝我翘起了尾巴,如同一条黑狗尾巴晃来晃去地向我挑衅。
对于这根毛,我第一时间认为它来自下体,性寒,属阴,因为我下面也有,黑黢黢、油亮亮、弯曲曲,怎么捋也捋不直!这个,女生肯定也有,虽然《金瓶梅》里说的是有些发黄,但是生物课本上的描绘却是黑漆漆的。
比起情色小说,我更愿意相信科学。
6
为什么第一时间会想到是那里的毛呢?完全是因为青春期的好奇和意淫。
上初中的额时候,我的好哥们——小孙子,就有一种潜意识的超前的性觉醒。有天傍晚,我们一起穿过一条阴暗狭窄的砖铺小路去买饭,那个时候晚上上自习,休息时间很短,远道的同学肯定是回不了家的,大家又在长身体,不吃点东西还真撑不过去。所以才有了上述去道边小铺的买饭行动。
对于小孙子同学,这里面必须要解释一下,小孙子不是真的孙子,人家只是姓孙,我们那时候不懂事儿,就这么乱喊。大家都有诨号的,就跟我一样,女生们喊我臭鱼,男生们喊我鱼哥,这都是《水浒传》和《古惑仔》的影响,大家不要学这个,“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那天小孙子同学诗兴大发,在走过那条小路的时候,突然说出了一部我到现在都一直认为是他这一辈子最值得称颂的文学作品。
他是这样子说的,“这条道路常年得不到太阳的光照,很潮湿,很阴暗,路又窄又长,似乎又是羊肠小道,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简单的称之为‘阴’道儿。”
其实,那时候我们还在上初中,懂个屁啊?但是我瞬间想到了生物课本上那女体的直白的解剖画像。恰好经过的女生回头鄙视地看了他一眼,他坏坏地笑了。因为旁边有女同学,我当然要作出一番羞与哙伍的姿态来鄙视他,而且一本正经、义正言辞地鄙视他,可是心里却乐开了花儿,打心眼里佩服这份才情。
后来小孙子同学高考失利,外出打工了,娶了媳妇儿,有了孩子,过得很幸福,但是我觉得他还是做个诗人比较好,可惜喽!
7
小孙子同学的的这番感慨是在初中,我们现在是读高中,所以比那时候懂得还要多一些,毕竟大家都发育了。男同学中还是挺有前卫意识的,比如小蚊子同学,也算是我哥们,只不过不喜欢他那种小痞子习气,当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们曾经撕破过脸,因为班里最漂亮的女生,这狗日的老是有意无意地去碰触人家的胸部,那个女生也是一碰就羞涩地笑。
这我忍不了!
忍无可忍之下,我终于要证明这个女同学是我的私人物品,不准别人触碰。那天我们俩就干上了,我一拳打破了他的鼻子,他顺带着拿垃圾桶往我身上砸,我躲过去,又反过来砸他。
我们两个倒是都没什么事儿,可是人家女同学受不了了,两个大男人为我做出这么大的牺牲,抡了皮锤,鼻血都流了,我怎么也得做点什么吧?
所以女生哭着跑回家,休了两周,我当时就纳闷,不就是打个架嘛?关你什么事儿啊!直到后来看了《甄嬛传》,原来这叫矫情!
8
小蚊子同学跟别人不一样,我们去上厕所都抄近路,他不,他得绕远路,特别是刮大风的时候,从女生宿舍那里绕过去,这让我非常迷惑。
我觉得这不正常,其中必有蹊跷,爷可是读过《少年大侦探》还有《福尔摩斯》的,于是就去跟踪他。
原来小蚊子同学是去干一件大事,风大的时候,会把女生们晾晒的“小内内”吹到操场上,这孙子看着四周无人,捡了就跑。我想揭发他,但又觉得不够光明磊落;我想跟他学,但又觉得不太合适。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反正这些都是我们青春期的意淫,只要不落实到集体行动,只要不干出格的事情,都还是可以被原谅的。
小蚊子同学后来跟我和好了,也去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现在再回到那根毛,等我再看到那根毛的时候,那个女生的男同桌已经动手了,轻轻地就把它拿下来了,还跟那个女生有说有笑。
这和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我还以为会是惊天动地的一幕,没成想这么简单就解决了。
多年以后,我穿着无袖球衣打球,突然看到了胳肢窝底下浓郁茂盛的黑森林,使劲拍下狗头,啊呀!原来除了那里,腋毛也是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