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孩子的行为。有这样一个事例。马克上课时很不尊重老师,特别捣蛋,当老师要讲课的时候,他就大声说话。老师告诉他必须要把“我在教室里要举止得体,尊重他人”抄写30遍,以此作为惩罚。但是,马克不会很赞同地想:“噢,太棒了!这是我应得的,这会让我接受教训,再也不在课堂上乱说话”。相反,他感到的是反抗和愤恨。所以,他根本不抄写这句话。老师像许多成人一样认为,如果惩罚不起作用,那一定是惩罚得不够狠,因此,他加倍惩罚,罚马克抄写60遍。马克感到更加愤恨和抗拒,拒绝抄写。他妈妈指出,如果他不抄,老师可能会再加倍惩罚(不论那样是否公平),而马克可能还被停学。马克说:“我不在乎,我肯定不写!”惩罚又被加到了120倍,妈妈也被叫去了学校。许多老师同样相信,如果惩罚不起作用,那一定是家长不支持那个惩罚,在这件事上,老师们倒是对的。马克的妈妈不相信惩罚的有效性。在协商时,妈妈首先表明她同意老师的看法,马克的确没有尊重老师,扰乱了课堂,这种行为应该得到纠正。她认为逻辑后果可能会更有效,并且建议说:“由于马克做的事情使你的工作很不愉快,让他做一些能使你的工作更愉快的事情来弥补怎么样?”。老师说:“对,你肯定掌握了,但好多学生都还没有理解”。然后他看着马克的妈妈说:但是,他会因此而很开心!老师不愿意按照这个能把不良行为转变为有贡献行为的建议去做,因为他担心这会奖励不良行为,并且会鼓励马克继续他的不良行为。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错误概念的例子。概念为:为了让孩子们做得更好,就得先要让他们感觉更糟。他们看重是的要让孩子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不是从自己的行为中学习。但事实正好相反,孩子们在感觉更好时,才会做得更好。 的确,把惩罚作为一种管教,是很多大人通常犯的错误,大家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但其实上正好相反。所以这就是孩子的心理,大人应该转换思维方式,才能走进孩子心里,才能正确引导孩子。比如当孩子在学习中感觉不好时,就立马停止学习,下楼转转,或者玩会儿游戏。当孩子上课不专心时,立马抱抱孩子,再鼓励他,惩罚与责骂只会让他越来越糟。